招标
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表外不良贷款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tc-永-2023-10-0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蒋孝青186746069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1816627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1
公告正文
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表外不良贷款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XYTC-永-2023-10-07)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永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表外不良贷款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湖南东
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表外不良贷款法律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表外不良贷款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表外不良贷款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3日 08时30分到2023年10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东安县交通中心旭弘酒店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东安县交通中心旭弘酒店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东安县东安大道217号
联系人:蒋孝青
电 话:186746069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帝王广场1栋20楼
联系人: 赵先生
电 话: 18166270352
电子邮件: 29285957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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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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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表外不良贷款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
开招标公告
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的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表外不良贷款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
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表外不良贷款法律服务采
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XYTC-永-2023-10-07
3、采购项目预算:服务费以借款到期日期分档计算:现金收回2015年12月3
1 日(含以前到期的不良贷款, 按收回贷款本息的
15%计提法律服务费;现金收回2016年1月1日以后到期的不良贷款,本息金额在
200万元(含)以内的,按收回贷款本息的8%计提法律服务费;本息金额在200
万 元 500万 元 (含)之间
的 按收回贷款本息的
6%计提法律服务费;本息金额在500万元(不含)以上的,按收回贷款本息的
4%计提法律服务费。以上法律服务费的提取,单笔法律服务费原则上不得高于
该笔现金收回的利息总额,特殊情况需另行研究。
口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5、评标方法:回综合评分法口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回固定总价口固定单价囗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口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不超2%, 保证金/;
口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口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囗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 术要求 | 数量 | 服务 期限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备 注 | |
1 | 湖南东安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表外不良贷 款法律服务采购 项目 | 详见采 购需求 | 1项 | 日(含)以前到期的不良贷款,按收回贷款本息的 1年8%计提法律服务费;本息金额在200万元- 500万元(含)之间的,按收回贷款本息的 6%计提法律服务费:本息金额在500 万元(不含)以上的,按收回贷款本息的 行研究。 | 服务费以借款到期日期分档计算:现金收回2015年12月31 15%计提法律服务费:现金收回2016年1月1日以后到期的不良 贷款,本息金额在200万元(含)以内的,按收回贷款本息的 4%计提法律服务费。以上法律服务费的提取,单笔法律服务 费原则上不得高于该笔现金收回的利息总额,特殊情况需另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
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的规定。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团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
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休息),在东安县交通中心旭弘酒
店二楼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
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整,获取招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响应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
退。
囗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囗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 月1 日_09时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东安县交通中心旭弘酒店二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3
年11月_1_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东安县交通中心旭弘酒店二楼开标室 o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
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程 的 通 知 》 (湘 财 购 ( 2019) 20
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团表示选择,口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赵武
2、电话:18166270352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地 址:东安县东安大道217号
(3)联系人:蒋孝青
(4)电 话:18674606917
(5)电子邮箱:_∠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帝皇广场1栋20楼
(3)联系人:赵武
(4)电 话:18166270352、0746==4215551
(5)电子邮箱:29285957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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