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四局集团四公司合肥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生石灰、碎石、水泥稳定碎石、侧石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350.62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晓明1835628634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四公司合肥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生石灰、碎石、水泥稳定碎石、侧石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公司合肥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生石灰、碎石、水泥稳定碎石、侧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WZ-SGS-2024-081(二次)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生石灰、碎石、水泥稳定碎石、侧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为联合体中标,中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施工路段西起于鸡鸣山路,由西往东延伸,包括鸡鸣山路-石莲南路(长约 3.4km)、石莲南路-玉兰大道(长约 3.2km)、杭埠路-集贤路(长约 2.3km),全长约 8.9km。
本次改造内容为道路两侧拓宽,主车道双四改双六、新建辅道+人行道。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我公司承建鸡鸣山路-石莲南路(长约 3.4km)。
工程合同价10350.62万元,开工日期:2024年3月22日,建设工期为1年。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82124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响应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1.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1.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所投包件点击 “标书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填写联系方式、联系人“— 完成“标书获取”操作,即可进行后续各项投标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注:参与多包件投标时,需对所投每个包件分别进行上述“标书获取”操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书获取”操作,则无法对该包件进行后续各项投标工作。)
5.1.3潜在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以PDF版为准),如有问题可咨询本次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
5.2本次招标按包件收取中标人成交服务费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1%收取(四舍五入取整),上限不超过1万元。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及以下包件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以上包件的,按总费用不超过2万元收取;该费用由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中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中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线上传,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8271010 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逾期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3本次招标仅接收已响应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被评为2023年度中铁四局集团优质供应商,提供申请(含证明资料)可免交本次投标保证金。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8271010 分(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平台:本次招标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
7.3开标方式:按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人员执行“开标”操作后,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可在线查看包件所有报价。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完成在线签字确认手续,未签字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7.4届时请投标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信息
9.1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徐晓明 联系电话:18356286343
采购项目联系人:魏天联系电话:18856030320

9.2 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551-82574630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生石灰

SSH-1

t

12280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万吨(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 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生产所需石灰加工窑、装载机、破碎机、烘干机等运输、装卸、包装配套机械设备。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2年、2023年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二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生产厂公章。

5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
(万元)

2

侧石

CS-1


1279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3万m³(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 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生产所需摸具系统、压力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后处理系统、铲车、叉车、车间起重设备以及打包、装卸、运输机械设备。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2年、2023年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二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生产厂公章。

4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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