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七里海镇任凤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45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1194002
预算金额450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宁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4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1194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七里海镇
一、招标条件
本 七里海镇任凤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1194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自筹资金和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1500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主要内容包括:乡村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和农产品初加工车间改造项目。 (1)乡村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修葺杨虎子河堤坝约3300平方米,修缮闸桥约160平方米。 (2)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对任凤村村容村貌进行整治,包括改造商业路两侧建筑约 2088 平方米,改造硬化铺装约2958平方米,增加绿化及环卫设施约240平方米;育才路墙面喷涂约900平方米,改造硬化铺装约 540平方米,种植树木约262棵;改造村内硬化铺装约8860平方米,种植树木约4040棵,改造村内雨水管道约2115米;改造村民服务中心约12000平方米。 (3)农产品初加工车间改造项目:改造农产品初加工车间约1080平方米
2.2.建设地址:项目位于宁河区七里海镇,东至杨虎子河、南至七里海大道、西至村西道路、北至曾口河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七里海镇任凤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设计
由中标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的全部工作。本标段预算价为45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七里海镇任凤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设计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同时具备以下(1)、(2)、(3)项资质:(1)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3-24 09:00:00至2023-03-30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邮箱nt15222419410@163.com与招标代理联系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4 13: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4-14 13: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开标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504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2-695678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宁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07)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222419410
电子邮件:nt1522241941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七里海镇
一、招标条件
本 七里海镇任凤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1194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自筹资金和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1500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主要内容包括:乡村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和农产品初加工车间改造项目。 (1)乡村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修葺杨虎子河堤坝约3300平方米,修缮闸桥约160平方米。 (2)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对任凤村村容村貌进行整治,包括改造商业路两侧建筑约 2088 平方米,改造硬化铺装约2958平方米,增加绿化及环卫设施约240平方米;育才路墙面喷涂约900平方米,改造硬化铺装约 540平方米,种植树木约262棵;改造村内硬化铺装约8860平方米,种植树木约4040棵,改造村内雨水管道约2115米;改造村民服务中心约12000平方米。 (3)农产品初加工车间改造项目:改造农产品初加工车间约1080平方米
2.2.建设地址:项目位于宁河区七里海镇,东至杨虎子河、南至七里海大道、西至村西道路、北至曾口河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七里海镇任凤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设计
由中标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的全部工作。本标段预算价为45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七里海镇任凤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设计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同时具备以下(1)、(2)、(3)项资质:(1)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3-24 09:00:00至2023-03-30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邮箱nt15222419410@163.com与招标代理联系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4 13: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4-14 13: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开标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504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2-695678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宁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07)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222419410
电子邮件:nt1522241941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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