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国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东莞国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东坑镇东兴园二路8号1号楼1楼102、3楼整层及4楼整层,本项目为迁改扩建项目,已于2024年1月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并于2024年6月27日取得环评批复(东环建【2024】2956号),项目于2024年7月10日开工建设,2024年8月10日竣工,相应环保设施均已配套完成。并于2024年8月16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19006633934232001Z,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现于2024年9月4日进入调试期,调试期限为3个月(2024年9月4日-2024年12月3日),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9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东莞国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东莞市东坑镇东兴园二路8号1号楼1楼102、3楼整层及4楼整层
联系人: 曹大卫
联系电话: 13560776241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东莞国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东坑镇东兴园二路8号1号楼1楼102、3楼整层及4楼整层(东经:113°57'21.600",北纬:22°59'23.110"),项目于2024年1月委托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国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东环建【2024】2956号)。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688平方米,主要从事转印机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转印机10万台。环评审批的主要设备为锯床2台、激光机6台、车床6台、拉丝机1台等。(详见东莞国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打磨、研磨、喷粉工序水喷淋用水、盐雾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前处理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有机废气水喷淋废水收集后交由石马河流域外具备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转移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喷漆、固化工序设置在密闭车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烤粉工序设置在密闭车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打磨、研磨、拉丝、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激光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及通风设备的运行噪声,除选用低噪声设备外,还采取合理的安装,合理布局,并设置减振底座进行降噪处理,再通过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1)金属碎屑及边角料(不含油)、废包装箱、废包装材料、废粉、废渣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2)空氧气瓶、空氩气瓶、空乙炔瓶、空二氧化碳瓶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3)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4)含油金属碎屑、废切削油、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油桶、废包装物、前处理废液、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油漆罐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东莞国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