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ft-gc-gkzb-22-000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天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晓娜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28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蓟州华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金鹏集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天津市滨海新华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

XHFT-GC-GKZB-22-0001

2.2 招标项目名称

天津蓟州华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金鹏集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备注

1 天津滨海新华金鹏异型2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地理位置上与天津市宁河区毗邻;场址大致位于北纬39.21°、东经117.81°附近,距离天津市中心约55km,距离滨海国际机场约40km,距离滨海高铁北站5km。

2 天津滨海新华金鹏塑料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开发区现代产业区栖霞东街12号,天津开发区金鹏塑料异型材有限公司内车间一、车间二、车间四、车间五屋面,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39.214°,东经117.811°。

3 天津蓟州华新金鹏铝材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东昌路38号,天津金鹏铝材制造有限公司内模具车间、厂房1#、厂房2#、厂房3#屋面,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39.932°,东经117.432°。

4 天津蓟州华新凯德瑞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盘龙山路与州河街交口西南侧,工业厂区内车间二屋面,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39.959°,东经117.437°。

5 天津蓟州华新管业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盘龙山路与州河街交口东南侧,工业厂区内车间三屋面,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39.959°,东经117.437°。

6 天津蓟州华新绿友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州河街与东昌路交口西北侧,工业厂区内车间二、车间三屋面,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39.959°,东经117.437。

7 天津蓟州华新金鹏喷涂2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地理位置上与天津市宝坻区毗邻;场址大致位于北纬39.93°、东经117.43°附近,距离天津市中心约100km,距离首都国际机场约75km。

2.4 招标范围

包1:完成天津滨海新华金鹏异型2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天津滨海新华金鹏塑料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相关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手续证照获取部分:负责办理除项目备案手续外的其它证件或批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2)工程部分:光伏发电区、送出线路等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及相关设备采购;完成施工需要的一切机械、装卸、转运、临建、施工用水、用电、通信、进场道路、场平、属地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特殊环境施工等措施及工作;工程完成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备品备件、资料编制等工作;

(3)工程管理部分:保证提供的电气设备安装和材料、附件需符合相关电气标准和规范,并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接入系统设计等);自购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以及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自交接地点到施工现场的运输及保管(如有“仓储”或“材料设备保管”);负责完成本项目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并完成项目相关施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

(4)项目并网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本项目(包含进场道路、光伏发电区、送出线路、并网相关设备等)所有调试、试验工作;负责本项目试运行,并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至发包人。

包2:完成天津蓟州华新金鹏铝材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天津蓟州华新凯德瑞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天津蓟州华新管业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天津蓟州华新绿友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天津蓟州华新金鹏喷涂2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相关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手续证照获取部分:负责办理除项目备案手续外的其它证件或批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2)工程部分:光伏发电区、送出线路等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及相关设备采购;完成施工需要的一切机械、装卸、转运、临建、施工用水、用电、通信、进场道路、场平、属地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特殊环境施工等措施及工作;工程完成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备品备件、资料编制等工作;

(3)工程管理部分:保证提供的电气设备安装和材料、附件需符合相关电气标准和规范,并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接入系统设计等);自购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以及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自交接地点到施工现场的运输及保管(如有“仓储”或“材料设备保管”);负责完成本项目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并完成项目相关施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

(4)项目并网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本项目(包含进场道路、光伏发电区、送出线路、并网相关设备等)所有调试、试验工作;负责本项目试运行,并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至发包人。

2.5建设/项目地点

天津

2.6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前(150日历日)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新能源或风力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上述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2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天津蓟州华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金鹏集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包1售价:3000.00元整,包2:天津蓟州华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金鹏集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包1售价:3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开户单位: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286000000434159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1月07日 16时23分—2022年01月1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1月28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商务园西区W17号楼202

联系人:刘天奇

电话:022-5926577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联系人:卢晓娜、韩茹

电话:010-53105863、26

电子邮件:chinabrr10@163.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详见公告

招标人: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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