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榆园小区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赣榆区榆园小区项目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以赣行审备【2021】5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驰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市赣榆区榆园小区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时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组织招标,投标人中标后须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签订采购及安装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4217㎡;本项目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时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共762台(其中1#-10#、16#、17#楼及地下室工程(Ⅰ标段)405台,11#-15#、18#楼及地下室工程(Ⅱ标段)357台);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赣榆区榆园小区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规格型号详见货物清单;
2.3交货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东至义塘路、西至振武路、南至金海路、北至驰海路;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
2.5最高限价:2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产品的唯一授权书;
3.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在本投标单位2023年11月-2024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7 本项目招标人推荐品牌为:太阳雨、四季沐歌、海尔。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推荐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用于本项目投标。
注: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3.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9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围标、串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围标、相互串通投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文件涉及“串通投标行为、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100分) | 投标报价:75分; 技术响应:8分; 商务响应:4分; 售后服务:6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4分; 业绩:3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本工程采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评标办法”中方法三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即:评标基准价C=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投标报价(75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75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技术响应(8分) | 技术标准响应(8分) | (1)技术参数满足文件要求的得2分,技术参数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扣0.5分,技术参数超过(含)5条低于招标要求此项不得分,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的相关承诺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配置合理性2分,投标产品配置选型情况综合比较,根据各投标单位针对本招标产品配置选型的合理性、与项目需求的吻合度等情况综合打分; (3)货物的备品备件是否合理充足、合理,最高2分; (4)货物的运营成本、寿命、可靠性、实用性等,最高2分; | |
商务响应(4分) | 投标人体系认证(3分)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三证齐全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 注: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交付使用期(1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相应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1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注:提供以上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售后服务(6分) | 售后服务(1分) | 维修响应时间24小时以内,无承诺不得分,承诺上述要求得1分; 注:提供以上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质保期(2分) | 对整机设备免费质保2年承诺的得基准分1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以上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售后地点(1分) | 在连云港地区设有售后维修服务站的得1分; 注:提供场所门头照片及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方案(2分) | 根据方案可行性、完整性酌情打1-2分。 | ||
安装及调试方案(4分) | 安装调试方案(4分) |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可靠性,1分; (2)现场管理、施工人员配备情况,1分; (3)施工质量管理保障体系(人员、制度)和控制措施,1分; (4)调试与验收方案,1分; 注:比较投标人的施工组织方案(包括安装、调试)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的程度以及可操作性各项酌情打分0-1分。 | |
业绩(3分) | 业绩(3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在120万元及以上的太阳能供货及安装业绩,有业绩的每个业绩得1.5分,最高得3分。 注:说明:①类似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供货安装合同,且二者缺一不可,缺一项不得分;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供应商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③招标过程中如发现业绩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按无效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直接终止合同,同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承担。 注: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供货安装合同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 |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包括技术响应、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3)本项目安装调试方案采用暗标评审,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安装调试方案要求编制,上传至投标工具的【货物技术标】中,不允许上传至其他模块,否则按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处理。投标人的安装调试方案编制须符合以下暗标的要求: ①安装调试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②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 6 月 5 日至2024年 6 月 13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 6 月 25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2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驰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赣榆区黄海东路297号和安大厦
招标人邮编:222000
招标人联系人:王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0203307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6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85838386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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