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
金额
531.1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17/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红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
红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红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11-01 09:0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7-11-07 17:00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 1日至2017年11月 7 日(节日假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系统内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时间内请联合体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各联合体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证件到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原件);(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施工单位)(原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5)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原件);(6)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7)、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投标人为联合体)。(8)、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均需提供)(原件);(9)、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10) 投标人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原件);(11)污水设备厂营业执照原件或者污水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注:需提供上述资料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 | 经办人: | 李瑾 |
办公电话: | 15974731138 | 移动电话: | 15974731138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邦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秦加敏 |
办公电话: | 13769093711 | 移动电话: | 13769093711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529201700019001001 |
标段名称: | 红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7-11-07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7-11-24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红河县)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 |
本次发包估价: | 531.1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红河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土建及成套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构(建)筑物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运行调试;招标方的运营管理人员培训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处理规模为40m3/d的渗滤液处理站1座,包括厂区平面、渗滤液处理成套设备(两级“DTRO”处理工艺)、综合处理车间1座,综合水池1座及厂区工艺管线、电气自控线缆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或环境卫生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专项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投标申请人需为污水设备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理商的,需取得污水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人构成成员总数不得超过三家,但需以施工方为主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或环境卫生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专项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投标申请人需为污水设备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理商的,需取得污水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7-11-24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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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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