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桂城公交站和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零星维修、公交站点日常维护工程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7年桂城公交站和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零星维修、公交站点日常维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南海区桂城中心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175万元
2.3 计划工期:期限为一年(或费用满175万元止)。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2017年桂城公交站和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零星维修、公交站点日常维护工程,主要包括公交站和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迁改、电力电缆修复、站点地面及周边修复,以及公交站点日常维护等。
2.4.2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暂估价约为:¥1750000.00元,投标最高结算系数为:90%。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达到合格标准。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5.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1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5.2报名指引: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工商银行现金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人户名:佛山市宏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收款人账号:2013077809200002791;③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瀚城支行;④款项来源:公交站和自行车站点维护。(备注:“缴款单”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和个人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5.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4购买时间:2017 年2月14日 8 时 30 分~ 2017 年2月20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5.5发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79431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0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3.5万元。细节详见本招标文件的附件2《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3月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7.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供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的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已交纳投标担保金的银行凭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件(身份证原件除外)及资料,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递交的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p.cn/)、桂城政务信息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联系人:任工
电 话: 0757-8121077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一生伴大厦D座201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张工、陈工
电 话:0757-83103832
传 真:0757-83103711
电子邮件: gzhdfs@163.com
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