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2024年沈阳燃气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维维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佟欣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7
公告正文

2023-2024年沈阳燃气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2024年沈阳燃气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建设的非依法必须招标工程的
岩土工程勘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2024年沈阳燃气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一标段); (002)2023-2024年沈阳燃
气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2024年沈阳燃气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单位。
2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分项)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2023-2024年沈阳燃气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单位。
2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分项)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6日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25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辽宁省交
通规划设计院附属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7日13 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辽宁省交
通规划设计院附属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4年沈阳燃气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招标
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2024年沈阳燃气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2024年沈阳燃气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2.2项目地点:沈阳市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招标范围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建设的非依法必须招标工
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5 项目合同估算价25 万元/标段。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含经开区)、浑
南区、苏家屯区;第二标段为皇姑区、大东区、沈北新区、于洪区(含于洪新城)、法库县、
康平县、沈抚新区。两个标段可兼投但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
单位。
3.2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分
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文件方式:
投标人须使用“地铁咨询招标”小程序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过程为(需用使用安卓系统手机
操作):
1)点击微信“发现”,选择“小程序”,搜索“地铁咨询招标”,登陆后分别编辑个人信息和
企业信息并进行保存。
2)请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发送
到邮箱(sydtgczx@163.com, 邮件标题为:XX公司XXX项目报名资料,邮件正文中写明联
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参与多个标段以上资料发送1份即可。。
3)以上操作完成后请拨打电话 024-83385911 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3时30分,地点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附属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4号
联系人:赵维维
电 话:024-83839169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附属楼7楼
联系人: 佟欣、孙盟
电 话: 024=83738984、3406
电子邮件: sydtgc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鞋主戮献人(项负人仫臼〈鋈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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