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庄里试验区南新街与富安二路市政道路养护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59.49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mzb2023-gk1047
预算金额759.49万元
招标公司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至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云芳029-882133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庄里试验区南新街与富安二路市政道路养护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ZB2023-GK1047
项目名称:庄里试验区南新街与富安二路市政道路养护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94,967.9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庄里试验区南新街与富安二路市政道路养护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594,967.9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94,967.93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庄里试验区南新街与富安二路市政道路养护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庄里试验区南新街与富安二路市政道路养护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副102号陕西荣军服务中心8楼第二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副102号陕西荣军服务中心8楼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庄里镇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17769123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至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室
联系方式:029-882133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云芳 杨永丽
电话:029-88213375
陕西至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庄里试验区南新街与富安二路市政道路养护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ZB2023-GK1047
项目名称:庄里试验区南新街与富安二路市政道路养护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94,967.9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庄里试验区南新街与富安二路市政道路养护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594,967.9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94,967.9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庄里试验区南新街与富安二路市政道路养护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594,967.93 | 7,594,967.9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庄里试验区南新街与富安二路市政道路养护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庄里试验区南新街与富安二路市政道路养护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副102号陕西荣军服务中心8楼第二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副102号陕西荣军服务中心8楼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庄里镇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17769123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至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室
联系方式:029-882133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云芳 杨永丽
电话:029-88213375
陕西至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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