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大数据临床科研平台(一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25-23105740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公司温州市中心医院
招标联系人朱利剑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财0571-8586024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温州市中心医院大数据临床科研平台(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3105740
项目名称:温州市中心医院大数据临床科研平台(一期)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州市中心医院大数据临床科研平台(一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包括数据治理中台、全病种数据库平台、专病数据库等。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至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4:30
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江滨西路大简巷3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利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70778
质疑联系人:温州市中心医院监察室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70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财,马菊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0,85860232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行政中心18号楼7楼717室
联系人:王骢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80125
附件信息:
温州市中心医院大数据临床科研平台(一期)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标)发布稿.doc
463.8K
温州市中心医院大数据临床科研平台(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3105740
项目名称:温州市中心医院大数据临床科研平台(一期)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州市中心医院大数据临床科研平台(一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包括数据治理中台、全病种数据库平台、专病数据库等。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至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4:30
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江滨西路大简巷3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利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70778
质疑联系人:温州市中心医院监察室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70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财,马菊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0,85860232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行政中心18号楼7楼717室
联系人:王骢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80125
附件信息:
温州市中心医院大数据临床科研平台(一期)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标)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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