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城投招2023020号
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公司非公开发行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
一、项目招标内容
1、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2023年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存续期不超过5年。具体金额以批文批复为准,视具体情况可分期发行。资金用途:用于乡村振兴领域相关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或者偿还有息债务等。要求中标单位协助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的债券申报、发行等工作。
2、项目承销内容
2.1主承销商负责发行材料的编制,配合招标单位进行报批,承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和提供一系列相关服务;
2.2主承销商负责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债券发行和发行后服务;统筹协调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各专业机构所有涉及发行的配合工作;
2.3主承销商负责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整合方案、增信方案、支撑发行的项目方案、申报流程方案及时间承诺、综合成本控制方案等;
2.4主承销商承担本次公司债券余额包销责任,并提供“余额包销承诺书”,未按要求承诺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未履约余额包销责任的,招标单位不予以支付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承销佣金。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担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投标单位2022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在BB类及以上;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承销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失信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索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05月09日起,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132号4楼);
3、联系方式:
3.1招标代理: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3.2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132号4楼
3.3联系人:胡丽敏
3.4联系电话:0578-2666886
4、报名材料: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及券商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报名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sctghsjy@126.com,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核对并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报名单位。
6、本项目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单位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议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具有投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青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http://lssggzy.lishui.gov.cn/qtweb/)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芳芳联系电话:0578-6717661
地址: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新大街59号19楼
招标代理: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132号4楼
联系人:徐锦妃
电 话:0578-2666891
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