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5年度安装工程及维修阀门采购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安装工程及维修阀门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安装工程及维修阀门采购
2.2采购清单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比选的货物数量为预测数量,中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经比选人确认并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供货方即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和比选人要求无条件按时送达现场。
2.4供货期:本合同供货期限为12个月(自中标经济合同签署之日起起算)。中标人按约完整适当履行供货义务,中标经济合同签署后供货期满24个月或中标金额履约完成且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即合同供货部分履约完成。
2.5质保期:24个月,从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且相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免费负责无条件按比选人要求履行“包换、包退”等质保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承担,且质保期自维修、更换等处理后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满且双方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2.6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阀门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有效的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2023年连续三年盈利且销售额达到200万元/年(提供生产企业2021-2023年连续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的盖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类似规格产品购销合同(提供合同、用户评价书,且合同与用户评价证明须一一对应)。注:单个合同金额须满足100万以上且至少包含本次比选阀门种类(即:软密封闸阀、排气阀、止回阀、减压阀)的二分之一(且金额不低于70万元及以上)。提供以上合同对应的不低于50万元供货发票及收款的银行对账单。
3.5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并不得提供投标人联营企业的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提供工商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出具的本产品商标注册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7投标人须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
3.8投标人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投标人必须承诺供货12小时内到达比选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9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0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①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售后服务承诺书,满足专用条款要求。
②承诺质保期后提供2年及以上定期免费巡查、保养服务及计划。
3.11供货承诺:供货单位应确保产品的及时供应,承诺因产品供应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提供承诺书。
3.12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或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3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供货要求中采购清单要求提供相应型号数量的样品,投标样品须密封装箱,且在密封包装外贴样品一览表(格式自拟),注明提供样品的投标人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名称、型号、数量等;
每件样品上必须分别标明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型号等(格式自拟),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登记(提交地点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厅展牌)。中标候选人的样品不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半小时内退还,逾期未领取,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3.14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公章,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原件备查。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12月18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100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投标样品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
5.5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邻渝大道
联 系 人:罗老师
电 话:13399872908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文老师
电 话:18623194914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叶老师、刘老师(平台操作)
电 话:023-6745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