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予小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重新公告)
金额
136.9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6.92万元
招标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爱忠0512-57172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2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石予小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重新公告)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予小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重新公告)
已由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昆开基[2023]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招标人为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石予小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重新公告)
(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开发区浣花塘路北侧、钱塘江路东侧
;
2.2工程规模:
石予小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重新公告): 新建建筑面积合计约7663.89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综合楼建筑面积2855.65平方米,高度20.1米,停车场改造面积约1010.33平方米。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3.3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3.3.1 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本条款中有关部门指国家住建部、江苏省住建厅、苏州市住建局、昆山市住建局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5.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4)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 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16)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业绩要求:本项目是否需要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拟委派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 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勘察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规模、造价等);勘察设计业绩及时间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如无,可用业主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06月19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12日 09时3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使用CA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4.3投标人应承担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
150
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7月12日 09时3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上发布。
9.其他说明
9.1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需采用“中金支付”,请尚未开通“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具体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均以“昆山市智慧住建”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并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国信CA:0512-57921288、0512-55121926。
9.4其他:
。
10.联系方式
石予小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重新公告)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予小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重新公告)
已由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昆开基[2023]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招标人为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石予小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重新公告)
(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开发区浣花塘路北侧、钱塘江路东侧
;
2.2工程规模:
石予小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重新公告): 新建建筑面积合计约7663.89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综合楼建筑面积2855.65平方米,高度20.1米,停车场改造面积约1010.33平方米。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Q04G | 石予小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重新公告) | 石予小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重新公告)(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 | 136.92 | 100 |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3.3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3.3.1 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本条款中有关部门指国家住建部、江苏省住建厅、苏州市住建局、昆山市住建局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5.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4)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 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16)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业绩要求:本项目是否需要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拟委派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 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勘察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规模、造价等);勘察设计业绩及时间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如无,可用业主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06月19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12日 09时3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使用CA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4.3投标人应承担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
150
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7月12日 09时3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上发布。
9.其他说明
9.1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需采用“中金支付”,请尚未开通“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具体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均以“昆山市智慧住建”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并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国信CA:0512-57921288、0512-55121926。
9.4其他: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地址: | 昆山市 | 地址: | 昆山市萧林路189号光大广场5楼 |
邮编: | | 邮编: | 215300 |
联系人: | 杨勤芳 | 联系人: | 张爱忠 |
电话: | 0512-57370992 | 电话: | 0512-57172999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文件下载: | 石予小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重新公告)招标文件下载 |
招标人承诺书 | 石予小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重新公告)招标人承诺书下载 |
招标答疑 | 石予小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重新公告)(截止时间:2023-06-27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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