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门县人民法院2024年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丽芝18257650616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银芳0576-833185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三门县人民法院2024年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三门县人民法院2024年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为充分发挥财政性存款资金的效益,提高财政性资金增值空间,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关于印发三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政规〔2021〕16号)、《关于印发三门县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三财发〔2021〕48号)、《关于印发三门县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修订的通知》(三财发〔2024〕2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对三门县人民法院资金实行竞争性存放,特邀请相关经营资质的银行参加竞标。
一、 招标项目
笔数
存放规模
存放期限
定期存款年利率
保底价
资金性质
第一笔
500万元
三个月
年定期存款年利率(小数点后四位)
1.3000%
三门县人民法院
第二笔
300万元
三个月
年定期存款年利率(小数点后四位)
1.3000%
三门县人民法院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指标体系对有效投标银行进行打分,按照参加竞标银行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1名中标单位(每笔1名),出现两份或两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定期存款年利率高者排名在前,如定期存款年利率相同,则抽签确定。
2、按项目笔数顺序开标。各竞标银行仅中标一次(第一笔、第二笔中如有竞标银行已中标一次,则其余笔该竞标银行投标有效,但不再确定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按得分高低顺序顺延)。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三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三政规〔2021〕16号)的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2、参加竞标银行资格:(一)在三门县设有分支机构;(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此项由人民银行统一提供);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3、浙江三门银座村镇银行参与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的,中标资金需由该行的发起行出具保函进行担保。
三、 报名及网上电子投标
1、时间:2024年 8月23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9:00)之前完成报名。
2、方式:本次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在公款资金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及投标。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获取。
4、报名应上传的材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书原件;
5、投标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后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四、 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在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室开标,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系统,逾期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 其他说明
1、竞标银行中标后,若放弃中标资格或者不履行合同要求的,则取消该家银行在三门县人民法院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2年竞标性竞标投标资格。若银行出票利率和协议利率不一致,以协议利率为准,但必须提供上级行的审批资料。投标日与实际资金实际到账日期间遇同期限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中标年资金收益率分别按比例调整,调整后的年资金收益率(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4位)=调整后同期基准利率÷调整前同期基准利率×原中标年资金收益率。
六、 应急投标
如投标人已完成报名,但不能通过招标系统进行正常网上电子投标的,应于开标当日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将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开标当天公布的指定邮箱,进行应急投标。
▲注意:
备份投标文件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妥善保管。
1.使用前提:在解密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又未能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帮助解密,或者投标人寻求技术人员帮助仍无法完成解密。
2.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当天9:30时(北京时间)。
3.投递邮箱:开标当天公布的指定邮箱。
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投标,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的,并符合备份投标文件使用前提的,投标人应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七、 相关联系人:
采购方联系人:杨丽芝       电话:18257650616
代理方联系人:谢银芳       电话:0576-83318599
 
 
 
采购单位: 三门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人: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招标文件定稿三门县人民法院2024年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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