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3897.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5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2—6521535(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博盛路100号 邮编:672600

项目名称

安吉村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永平县龙街镇安吉村

建设单位

永平瑞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评机构

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光伏电站额定容量(交流侧)100MW,组件安装容量(直流侧)130MWp,容配比为1.3。项目共计33个光伏方阵,共计使用58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224136块,320kW组串式逆变器313台。本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以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居居麻110kV升压站35kV配电室内开关柜,新建35kV架空集电线路路径长约20.13km(其中单回路路径长7.78km,双回路路径长12.35km),电缆集电线路路径长约11.52km。项目总投资43897.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56%。

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将不可避免的对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等造成一定影响,主要环境影响如下所示: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废气、施工扬尘。
2、废水:施工期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4、固废:施工固废主要是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5、主要生态影响: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工程占地导致占用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改变,施工过程中场地平整、地表清理等对地表植被和植物个体造成破坏,施工机械作业及人为活动等对区域野生动物产生干扰,以及施工期间地表裸露、土石方开挖回填和临时堆存等导致的水土流失。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水处理设施臭气等。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生活废水等。
3、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
4、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废弃光伏组件、废旧电池和废矿物油等。
5、主要生态影响:项目运行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电池面板架设后,在地面产生的阴影对地面植被生长的影响,光伏电站运行对动物及区域景观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施工期间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运输车辆加蓬盖,尽可能防止运输物料泼洒;对一些质轻、易飞扬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采取设简易堆放棚等防扬尘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使扬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集中回用;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及沉淀池处理雨天地表径流,地表径流沉淀后排入周边沟渠;施工期间产生的食堂废水经临时隔油池处理后,连同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一起进入沉淀池,经收集沉淀后用作场地洒水降尘及周围灌木丛、草地的浇灌,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作业,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加强施工管理,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应该减速慢行、禁止随意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土石方尽量回填利用,回填不完的部分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进一步优化施工布局,尽量少占用土地,以减轻施工对周围自然植被、地形地貌等环境的影响;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等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结束后必须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运营期应使用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食堂油烟安装抽油烟机;在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周边进行绿化,并及时清掏,以减少化粪池异味。

2、废水处理措施
太阳能电池组件清洗废水用作板下植物浇灌,不外排地表水体;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与其他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后暂存于60m³回用水池,晴天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箱式变压器通过外箱进行隔声降噪;逆变器应分散合理设置,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区等保护目标,通过采取加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措施减小振动;风扇、水泵等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运行过程中保持水泵房、设备间等的门窗紧闭;加强项目区内的绿化。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废弃光伏组件、废旧电池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理,不在光伏场区内进行暂存;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村落集中收集点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太阳电池方阵支架采用固定倾角方式,确保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架设在农用地上的阵列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光伏场区等临时用地区域在植被恢复过程中,应加强初期、中期的植被抚育工作;尽量采取场地封禁自然恢复,并辅以适当的人工手段,如选取乡土物种补种补植、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洒水浇灌等;占用林草区域,后期光伏场区植被恢复后,生长过程中在满足电站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应尽量减少对下方及周边植物的扰动,在影响电站发电时,应尽量采取人工修剪高度的方式,避免直接清理砍伐;光伏场区周边围栏等应尽量避免使用过于密集的钢丝网,保留一定的动物通过空间;加强运维管理人员和场地内工作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保护当地的植物及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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