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联重科重庆基地随车起重机项目联合厂房-1#车间改造工程已完成项目开、立项,项目业主为重庆中联重科起重设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1 项目名称:中联重科重庆基地随车起重机项目联合厂房-1#车间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镇
2.3 项目情况:本项目为改造项目,主体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6618m2。
2.4 采购范围:
1、1#车间外立面及车间地面改造;
2、水电图中涉及的现有水电改造及二次水电施工内容;
3、北面原配电房、空压站房及洗手间拆除;
4、设备基础施工。
具体以施工图为准。采购人始终保留对上述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增加或减少的权利。
2.5计划工期:75日历天内。该工期已经考虑到各项天气、节日、交叉施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但工程所在地政府发文封城的除外】、材料确认及确价、采购人指定分包、甲供材、资金支付、企业流程等因素。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重庆市外企业成交后必须按照要求办理入渝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记录;
3.4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施工员、安全员及质量员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需提供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提供C证。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并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3.5施工工地所使用的工程机械设备必须为中联重科品牌(中联重科未生产的除外),施工工地所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在符合市场行情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应优先从中联重科合作方处购买,供应商响应时须做书面承诺。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资质。
3.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供应商应保证良好的社会信誉,保证其在参加本次谈判活动时供应商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谈判时,供应商必须携带《诚信谈判承诺函》(后附,必须加盖公章并签字),否则作废处理。
注:对于上述资质的符合情况,响应性文件需充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
8.1 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
9.1合同签订后不支付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应商应委托银行开立以采购人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暂定总价10%、有效期至竣工验收合格之后一个月),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履约保函为不可撤销的银行独立保函,并且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供应商提供的独立保函应当通过采购人相关部门的审核,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且供应商应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施工等义务;
9.2收到施工图及设计交底后,承包人在15天内编制预算,经采购人审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9.3按月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造价的70%;
9.4项目整体完工且经采购人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内部联合验收合格,成交人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含补充协议)的80%;
9.5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竣工备案表并结算审定后,支付至结算审定总价金额的95%;
9.6预留5%工程尾款(含3%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验收合格后24个月)扣除应扣款项(如有)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9.7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支付。
9.8税票: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开具并交付与请款额度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随国家税法变动而作相应调整;采购人支付至审定结算总价95%的款项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开具并交付金额为审定结算总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报名须知
10.1请参与单位将报名表及相关对应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基本账户、近三年业绩等有关公司资质文件等)发送至zltbbj@zoomlion.com(邮箱名注明报名项目及单位名称)。参与报名单位按要求完整填写“投标单位报名表”。
10.2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2月21日16:00整
10.3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管理部门:0731-89903702
需求及现场:李工 15398650037
10.4中联重科纪委、督察部投诉电话:0731-88923734、投诉邮箱:dcb@zoomli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