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同自然资告字〔2020〕17号(2020-73)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16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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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同自然资告字〔2020〕17号(2020-73)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同自然资告字〔2020〕17号

 

 经大同市人民政府批准,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柳莺路东侧、廊道南侧地块等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名称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投资

强度

要求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0-73

柳莺路东侧、廊道南侧地块

18529

(合27.79亩)

 

 

居住用地(R2),可兼容商业用地(B1),兼容比例不大于5%;

 

1.0-1.3

≤28%

≥35%

居住   70年、 商业   40年

 

5282

2020-74

小皮巷西侧S2-2地块

5369  (合8.05亩)

 

 

商业用地(B13餐饮用地)

 

≤1.2

≤60%

≥5%

 商业     40年

2415

注:地块的详细情况及其它规划指示详见出让文件,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定桩的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2020-73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5日至2020年12月24日,到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索取出让资料(节假日照常上班)。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5日至2020年12月24日到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17时。

我局于2020年12月25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竞买申请人。

七、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15时。

地点为:大同市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 没收20%的竞买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二)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不按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有意竞买者自行实地踏勘。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报名。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大同市政务大厅6009房间)

联系电话:0352—7982082   15392657777

开户单位: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开户行:大同北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1100850050623012

 

如有变更,另行公告,具体情况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本次拍卖出让可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查询。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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