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气象海洋保障试点检验和产品展示平台构建
金额
8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cmzh-f2010
预算金额8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女士1591075598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9
公告正文
气象海洋保障试点检验和产品展示平台构建 (招标编号:2023-JHCMZH-F201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气象海洋保障试点检验和产品展示平台构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4万元,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过研制气象海洋数据下载、回传、监控及试点检验产品展示等软 件系统,构建气象海洋保障试点检验和产品展示平台,实现气象海洋资料获取 能力测试检验和试点检验产品的可视化展示。负责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系统 部署、上线运行、软件培训、维护升级;配合开展下载、回传、监控软件日常 运维,以及云端服务器动态调整时相关软件的实时部署。 崔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岭 (001)气象海洋保障试点检验和产品展示平台构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气象海洋保障试点检验和产品展示平台构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 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 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 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 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 处罚。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含)及以上或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证书。(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无法提供的,可 提供上级保密部门出具的相关的保密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5日00时00分到2024年04月29日17时59分 获取方式: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现场领取项目技术要求,具体事宜请致电问询 联系人:尹先生18600098188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18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9日18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 七、其他 “气象海洋保障试点检验和产品展示平台构建”项目邀请招标参与意向征询公 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本意向征询公告将确定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商名录,并作为后续邀请招标的对象。 一、项目名称:气象海洋保障试点检验和产品展示平台构建 二、项目编号:2023-JHCMZH-F2010 三、项目概况:通过研制气象海洋数据下载、回传、监控及试点检验产品展示 等软件系统,构建气象海洋保障试点检验和产品展示平台,实现气象海洋资料 获取能力测试检验和试点检验产品的可视化展示。负责软件开发、软件测试、 系统部署、上线运行、软件培训、维护升级;配合开展下载、回传、监控软件 日常运维,以及云端服务器动态调整时相关软件的实时部署。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84. 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5月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最高限价:84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 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 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 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 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 处罚。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含)及以上或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证书。(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无法提供的,可 提供上级保密部门出具的相关的保密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现场领取项目技术要求 签订保密承诺书(附件1)。 (二)本公告主要目的为遴选本项目邀请招标潜在供应商名录,供应商在领取 技术要求后,如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应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参与投标 承诺,并签订承诺书(附件2)。 (三)供应商现场领取技术要求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 以上资质(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无法提供的,可提供上级保密部门出具的相关 的保密证明); K 5.现场签订保密承诺书。 (四)具体事宜请致电问询,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 18600098188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 附件1.保密承诺书 2.参与投标承诺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联系人:尹先生 电 话:186000981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华宝大厦12A层1314室 联系人: 龚女士、贾先生、周女士 电 话: 15910755980 电子邮件: zkgs131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木“诉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1 保密承诺书(样式) 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和采购要求约定,我方知悉应当承 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对贵部“气象海洋保障试点检验和 产品展示平台构建”项目保密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制度要求,制定并严格 落实保密管理制度,设置保密部门,配备保密人员,开展保密 培训,严格约束所属员工行为,接受和配合贵部或者军方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机构组织开展的保密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未经贵部或者军方有权单位许可,不以摘抄、复制、 告知、公布、出版、传递、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 三方组织和人员知悉本采购项目保密信息。军方提供的或者参 与本项目获悉的所有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贵部或者军方有关 单位明确表示无需保密的信息除外。 三、本采购项目保密信息,包括以手写、打印、软件、磁 盘、光盘、胶片、图片、音视频或者其他可读取方式记载的数 据信息和文档资料,实行专人管理、专室专柜存放、定期审核 销毁,不擅自复制留存。 四、不在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不通过 普通电话、传真、快递等非保密渠道传递本采购项目保密信息 五、不将本采购项目保密信息作为企业业绩进行公开宣传 本采购意向公示对接完毕后,仍继续承担相同的保密义务。 O 我方已知悉本项目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及其成本,无须贵部另 外支付保密相关费用。 六、本文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因违反 承诺造成的损失,接受军方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做出的处 罚。参与本项目的我方所属员工发生失密泄密的,由我方承担 连带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2 参与投标承诺书(样式) 我方已领取贵部“气象海洋保障试点检验和产品展示平台 构建”项目技术要求,有能力完成该项目提出的所有建设需求 确认入选该项目潜在供应商名录,并承诺参与该项目的后续 投标事宜。因违反该承诺造成的损失,接受贵部有关规定做出 的处罚。 本文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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