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372.6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绥财采计【2024】0034
预算金额236.33万元
招标公司绥宁县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省泰道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6.31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省园景生态园林有限公司236.3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43052720240034
采购人(全称):绥宁县林业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园景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
(包1)。
(2)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4】0034 。
(3)项目内容: 详细见采购需求,是否分包:否。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2363330.08 元。
大写: 贰佰叁拾陆万叁仟叁佰叁拾元零捌分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4)付款方式:项目完成林木采伐、集材、归堆及运输、剩余物清理、林地清理、整地、挖穴与施基肥、栽植、抚育、管护、林带通道建设并通过初验合格后支付70%;通过上级验收合格且完成2024年第二次抚育(8-9月)验收合格后支付20%;剩余款项10%分2025年、2026年两年支付,2025年10月前完成幼林抚育且种植苗木成活率85%及以上验收合格后支付5%,2026年10月前完成幼林抚育种植苗木成活率85%及以上验收合格后支付5%。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 05 月 15 日,完成日期:2024年 6 月 30 日。总日历天数: 47 天。
(2)地点:堡子岭国有林场。
(3)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保证项目开工。
(4)项目施工进度各节点要求:
①.林木采伐
对由阳性乔灌木树种组成的有林地、造林成活率低于41%的生物防火林带,伐除林带内易燃树种,保留防火树种。采伐按《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所需采伐应在林业主管部门监督下有序、科学开展。林木采伐由林木林地权属单位协助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林业所有权由林木林地权属单所有,并由以及林木所有权者负责清运,在5月底完成。
②.林地清理
清除林地内的倒木、枯立木、濒死木、杂草杂灌等,保留部分成林阔叶树,以便于今后的作业施工,提倡杂灌粉碎还山,清理后的地表可燃物干重应小于2吨/公顷,在5月底进行林地清理。
③.整地施肥
整地方式采用穴垦整地,穴规格为50×50×40厘米。整地挖穴时注意清理并将落叶与杂草置入坑中;整地时心土、表土分开堆放,回穴时,要做到表土入穴底,心土盖面,同时还应把穴周围的肥土收入穴内,以集中养分,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提高土壤肥力。结合整地木荷营造每穴施放复合肥0.5千克作为基肥,基肥施在穴底部,与底土充分拌匀,然后填土高出地面10~15 厘米,待稍沉实后栽植,基肥在栽植前1个月施用,在5月底完成。
④.栽植
根据火场热力学和空气动力学研究表明,疏透型生物防火林带能有效阻止飞火的发生,本项目生物防火林带推广发展疏透性生物防火林带结构。整地后,木荷按株行距2×2米定点挖穴,栽植密度为2500株/公顷左右。按生物防火林带宽度30米计算,每千米生物防火林带需苗 7500株。
栽植时间为6月。栽植时土壤水分要适中,选择阴天、小雨天和雨后晴天进行,苗木运送过程要避免日晒和苗木失水。本项目栽植苗木采用2年生以上无纺布容器苗造林,在栽植苗木前,首先将容器袋底部撕破,再将容器苗放入种植坑内,然后在容器袋周围填土并踏实封严,栽植深度以容器袋顶部埋入土中1~3厘米为宜。栽植后可用稻草等进行培蔸覆盖。栽植在6月底完成。
⑤.栽植密度
整地后,按株行距2×2米定点挖穴,栽植密度2500株/公顷左右。
⑥.苗木规格
木荷选择优良单株种子培育的苗木,采用2年生以上全冠容器苗造林,要求苗高100 厘米、地径0.8厘米以上,容器苗执行《容器育苗技术》(LY/T1000-2013)规定。
⑦.幼林抚育
新建生物防火林带第一至三年应进行幼林抚育,抚育措施:松土除草、人工整枝、及时清理林下杂灌、病腐木、枯立木和倒木等可燃物;清理后的地表可燃物干重应控制在2吨/公顷以下。可用无公害、低残留化学药剂清除幼嫩杂草和灌木。第一次抚育时间在5-6月完成,第二次抚育时间在8-9月完成。
⑧.林带管护
(1)林带巡护。抚育结束后进入林带的管护阶段,严禁乱砍滥伐,及时发现和防治林带的病虫害、防治人畜破坏,确保生物防火林带生长;
(2)抚育间伐。林带由于初植密度较大,林木生长并逐步郁闭后,林层中下部枝丫出现枯死,影响林木健康生长时,可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带抚育间伐,整株挖除或伐除多余林木;
(3)林带更新。生物防火林带出现生长衰退,防火功能严重下降,树种龄组已达公益林过熟林或濒死木超过30%时应进行更新。
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1)根据“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2)加强林木管护,增强树体对林业有害生物的抵御能力;
(3)优先采用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技术为主。
⑩、林带通道
1、林带通道建设
(1)布设位置:新建林带通道长度按52.50千米考虑设置。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沿林带长度方向于林带的中心线或林带一侧,根据实际需要预留一条 2.5~5.0 米宽的连续的人行通道,供林带抚育、防火车辆与人员快速疏散使用。通道上全部清除妨碍通行的乔木、灌木、地表可燃物。
(2)设计标准:林带通道设计行驶速度为 5 千米/小时,路面宽度2.5米,路肩宽0.25米。错车道的间距可结合地形、视距等条件确定,设置错车道路段的路基宽度应不小于 6 米,有效长度应不小于15 米。断头路应设置末端掉头场地。
(3)路线设计:①路线在平面和纵面上由直线和曲线组成。在设计布置圆曲线及竖曲 线时,应做到平面顺适、纵坡均衡、横面合理。平纵面线形均应与地形、 地物相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平曲线半径应不小于30米,特殊困难地段应不小于15 米。②林带通道设计最大纵坡为15%。在纵坡变更处均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宜采用圆曲线,圆曲线最小半径为200米,特殊地段为100 米;竖曲线最小长度为 20 米。③林带通道之间或与其他公路交叉连接的地方,一般采用平面交叉, 交叉位置应选择在纵坡平缓、视距良好地段。平面交叉时应尽量正交;当必须斜交时,其交叉角不宜小于45°。平面交叉转弯路面内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不小于 15 米。
(4)路基与路面:①路基高度应使路肩边缘高出路基两侧积水高度,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路基稳定。
2、其他事项:包工包料,根据邵阳市林业局评审通过并报省林业局的《关于同意湖南省邵阳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湘林规(2024)9号)设计标准和要求,所有苗木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采购前须到县林业局报备,调入苗木质量均由县林业局把关,严格按照《初步设计》的苗木品种、规格、要求执行到位,不得使用作业设计外的苗木上山造林,更不能降低苗木规格上山造林,严禁使用未经检疫的苗木及劣质苗造林,进入绥宁的外地苗木必须“三证”齐全,即具备“三证一签一说明”,并保存好苗木标签等相关档案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苗木供应商,苗木调运需提前布局、科学选苗、就近育苗,尽量避免长距离调运苗木。苗木按实际结算,乙方苗木准备进场前,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报备,甲方对苗木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种植。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采购人。
(2)验收方式:
①本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林业相关方面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乙方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③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④中标人在2024年6月底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视为不合格,其验收申请不予受理。
(3)验收程序:项目实施后,由乙方经乡镇(林场)审核同意后,向县林业局申请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自查验收,即绥宁县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二是初步验收,即邵阳市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三是竣工验收,即省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绥宁县林业局组织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在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监委等部门直接参与下,完成自查验收,编制撰写《自查验收报告》,对验收合格的小班向中标人核发“检查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自查验收结束后向邵阳市林业局申请初步验收。
(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按林业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具体见《湖南省邵阳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5.其他要求:
人工造林: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完成,建设期2个月,抚育管护期3年。
林带通道: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完成,建设期2个月,管护期3年。
(2)乙方不得损坏、变卖项目区域内依法采伐的林木,必须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设计文件执行,所采伐林木归林地经营权人处理。
(3)因招投标产生的结余资金由林业局商发改局、财政局报政府领导批准后全部用于县级示范点建设,以提高示范点投资标准、保证示范点建设质量。各包均要办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项目高质量实施,每包每个子项目至少建设一个的示范点,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4)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委托第三方监理机构开展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5)根据国家、湖南省以工代赈文件精神,中标人应根据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应尽可能组织当地(绥宁)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优先选择本地的劳务公司,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众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中标人)与当地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或用工协议,用于当地群众的劳务报酬原则上不低于作业设计人工费或劳务费总额的65%。
(7)乙方承包项目包号相关乡镇、林场为项目施工责任单位,负责本区域内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组织落实及项目实施地的矛盾调处等事项。县林业局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调解中标人项目地块的矛盾纠纷,所有矛盾调处及费用开支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安全生产责任。各相关乡镇、林场按照《湖南省邵阳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具体要求组织各施工主体(中标人) 开展各道工序施工,并监督施工质量,确保能通过市级初步验收和省级竣工验收。对因各种客观原因无法实施的地块,经县林业局同意依法依规按程序审批后进行变更,如本标段范围内确无合适地块可变更的,将按作业设计减少投资金额。
(8)项目进场前甲方移交设计图给乙方,乙方须按照设计图按质按量完成,妥善保管设计图,如乙方遗失设计图或损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向合同签订地绥宁县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纠纷。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政府采购监督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5 月 15 日
合同订立地点:绥宁县林业局。
甲 方:(公章)绥宁县林业局 乙 方:(公章)湖南省园景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绥宁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编号:43052720240034
采购人(全称):绥宁县林业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园景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
(包1)。
(2)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4】0034 。
(3)项目内容: 详细见采购需求,是否分包:否。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2363330.08 元。
大写: 贰佰叁拾陆万叁仟叁佰叁拾元零捌分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4)付款方式:项目完成林木采伐、集材、归堆及运输、剩余物清理、林地清理、整地、挖穴与施基肥、栽植、抚育、管护、林带通道建设并通过初验合格后支付70%;通过上级验收合格且完成2024年第二次抚育(8-9月)验收合格后支付20%;剩余款项10%分2025年、2026年两年支付,2025年10月前完成幼林抚育且种植苗木成活率85%及以上验收合格后支付5%,2026年10月前完成幼林抚育种植苗木成活率85%及以上验收合格后支付5%。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 05 月 15 日,完成日期:2024年 6 月 30 日。总日历天数: 47 天。
(2)地点:堡子岭国有林场。
(3)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保证项目开工。
(4)项目施工进度各节点要求:
①.林木采伐
对由阳性乔灌木树种组成的有林地、造林成活率低于41%的生物防火林带,伐除林带内易燃树种,保留防火树种。采伐按《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所需采伐应在林业主管部门监督下有序、科学开展。林木采伐由林木林地权属单位协助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林业所有权由林木林地权属单所有,并由以及林木所有权者负责清运,在5月底完成。
②.林地清理
清除林地内的倒木、枯立木、濒死木、杂草杂灌等,保留部分成林阔叶树,以便于今后的作业施工,提倡杂灌粉碎还山,清理后的地表可燃物干重应小于2吨/公顷,在5月底进行林地清理。
③.整地施肥
整地方式采用穴垦整地,穴规格为50×50×40厘米。整地挖穴时注意清理并将落叶与杂草置入坑中;整地时心土、表土分开堆放,回穴时,要做到表土入穴底,心土盖面,同时还应把穴周围的肥土收入穴内,以集中养分,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提高土壤肥力。结合整地木荷营造每穴施放复合肥0.5千克作为基肥,基肥施在穴底部,与底土充分拌匀,然后填土高出地面10~15 厘米,待稍沉实后栽植,基肥在栽植前1个月施用,在5月底完成。
④.栽植
根据火场热力学和空气动力学研究表明,疏透型生物防火林带能有效阻止飞火的发生,本项目生物防火林带推广发展疏透性生物防火林带结构。整地后,木荷按株行距2×2米定点挖穴,栽植密度为2500株/公顷左右。按生物防火林带宽度30米计算,每千米生物防火林带需苗 7500株。
栽植时间为6月。栽植时土壤水分要适中,选择阴天、小雨天和雨后晴天进行,苗木运送过程要避免日晒和苗木失水。本项目栽植苗木采用2年生以上无纺布容器苗造林,在栽植苗木前,首先将容器袋底部撕破,再将容器苗放入种植坑内,然后在容器袋周围填土并踏实封严,栽植深度以容器袋顶部埋入土中1~3厘米为宜。栽植后可用稻草等进行培蔸覆盖。栽植在6月底完成。
⑤.栽植密度
整地后,按株行距2×2米定点挖穴,栽植密度2500株/公顷左右。
⑥.苗木规格
木荷选择优良单株种子培育的苗木,采用2年生以上全冠容器苗造林,要求苗高100 厘米、地径0.8厘米以上,容器苗执行《容器育苗技术》(LY/T1000-2013)规定。
⑦.幼林抚育
新建生物防火林带第一至三年应进行幼林抚育,抚育措施:松土除草、人工整枝、及时清理林下杂灌、病腐木、枯立木和倒木等可燃物;清理后的地表可燃物干重应控制在2吨/公顷以下。可用无公害、低残留化学药剂清除幼嫩杂草和灌木。第一次抚育时间在5-6月完成,第二次抚育时间在8-9月完成。
⑧.林带管护
(1)林带巡护。抚育结束后进入林带的管护阶段,严禁乱砍滥伐,及时发现和防治林带的病虫害、防治人畜破坏,确保生物防火林带生长;
(2)抚育间伐。林带由于初植密度较大,林木生长并逐步郁闭后,林层中下部枝丫出现枯死,影响林木健康生长时,可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带抚育间伐,整株挖除或伐除多余林木;
(3)林带更新。生物防火林带出现生长衰退,防火功能严重下降,树种龄组已达公益林过熟林或濒死木超过30%时应进行更新。
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1)根据“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2)加强林木管护,增强树体对林业有害生物的抵御能力;
(3)优先采用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技术为主。
⑩、林带通道
1、林带通道建设
(1)布设位置:新建林带通道长度按52.50千米考虑设置。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沿林带长度方向于林带的中心线或林带一侧,根据实际需要预留一条 2.5~5.0 米宽的连续的人行通道,供林带抚育、防火车辆与人员快速疏散使用。通道上全部清除妨碍通行的乔木、灌木、地表可燃物。
(2)设计标准:林带通道设计行驶速度为 5 千米/小时,路面宽度2.5米,路肩宽0.25米。错车道的间距可结合地形、视距等条件确定,设置错车道路段的路基宽度应不小于 6 米,有效长度应不小于15 米。断头路应设置末端掉头场地。
(3)路线设计:①路线在平面和纵面上由直线和曲线组成。在设计布置圆曲线及竖曲 线时,应做到平面顺适、纵坡均衡、横面合理。平纵面线形均应与地形、 地物相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平曲线半径应不小于30米,特殊困难地段应不小于15 米。②林带通道设计最大纵坡为15%。在纵坡变更处均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宜采用圆曲线,圆曲线最小半径为200米,特殊地段为100 米;竖曲线最小长度为 20 米。③林带通道之间或与其他公路交叉连接的地方,一般采用平面交叉, 交叉位置应选择在纵坡平缓、视距良好地段。平面交叉时应尽量正交;当必须斜交时,其交叉角不宜小于45°。平面交叉转弯路面内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不小于 15 米。
(4)路基与路面:①路基高度应使路肩边缘高出路基两侧积水高度,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路基稳定。
2、其他事项:包工包料,根据邵阳市林业局评审通过并报省林业局的《关于同意湖南省邵阳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湘林规(2024)9号)设计标准和要求,所有苗木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采购前须到县林业局报备,调入苗木质量均由县林业局把关,严格按照《初步设计》的苗木品种、规格、要求执行到位,不得使用作业设计外的苗木上山造林,更不能降低苗木规格上山造林,严禁使用未经检疫的苗木及劣质苗造林,进入绥宁的外地苗木必须“三证”齐全,即具备“三证一签一说明”,并保存好苗木标签等相关档案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苗木供应商,苗木调运需提前布局、科学选苗、就近育苗,尽量避免长距离调运苗木。苗木按实际结算,乙方苗木准备进场前,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报备,甲方对苗木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种植。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采购人。
(2)验收方式:
①本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林业相关方面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乙方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③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④中标人在2024年6月底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视为不合格,其验收申请不予受理。
(3)验收程序:项目实施后,由乙方经乡镇(林场)审核同意后,向县林业局申请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自查验收,即绥宁县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二是初步验收,即邵阳市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三是竣工验收,即省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绥宁县林业局组织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在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监委等部门直接参与下,完成自查验收,编制撰写《自查验收报告》,对验收合格的小班向中标人核发“检查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自查验收结束后向邵阳市林业局申请初步验收。
(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按林业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具体见《湖南省邵阳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5.其他要求:
人工造林: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完成,建设期2个月,抚育管护期3年。
林带通道: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完成,建设期2个月,管护期3年。
(2)乙方不得损坏、变卖项目区域内依法采伐的林木,必须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设计文件执行,所采伐林木归林地经营权人处理。
(3)因招投标产生的结余资金由林业局商发改局、财政局报政府领导批准后全部用于县级示范点建设,以提高示范点投资标准、保证示范点建设质量。各包均要办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项目高质量实施,每包每个子项目至少建设一个的示范点,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4)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委托第三方监理机构开展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5)根据国家、湖南省以工代赈文件精神,中标人应根据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应尽可能组织当地(绥宁)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优先选择本地的劳务公司,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众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中标人)与当地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或用工协议,用于当地群众的劳务报酬原则上不低于作业设计人工费或劳务费总额的65%。
(7)乙方承包项目包号相关乡镇、林场为项目施工责任单位,负责本区域内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组织落实及项目实施地的矛盾调处等事项。县林业局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调解中标人项目地块的矛盾纠纷,所有矛盾调处及费用开支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安全生产责任。各相关乡镇、林场按照《湖南省邵阳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具体要求组织各施工主体(中标人) 开展各道工序施工,并监督施工质量,确保能通过市级初步验收和省级竣工验收。对因各种客观原因无法实施的地块,经县林业局同意依法依规按程序审批后进行变更,如本标段范围内确无合适地块可变更的,将按作业设计减少投资金额。
(8)项目进场前甲方移交设计图给乙方,乙方须按照设计图按质按量完成,妥善保管设计图,如乙方遗失设计图或损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向合同签订地绥宁县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纠纷。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政府采购监督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5 月 15 日
合同订立地点:绥宁县林业局。
甲 方:(公章)绥宁县林业局 乙 方:(公章)湖南省园景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绥宁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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