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lz0123hy00qy75
预算金额22万元
招标公司河源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联系人曾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0762-31831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3HY00QY75
项目名称:河源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20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20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河源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20020.04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合格通过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包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采购包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3.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10号);
3.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等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3)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5)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提供报名发票或收据证明材料);(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
方式:采用线上线下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线下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响应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进行购买。(2)线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响应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后,发送邮箱至hy3183158@163.com,经工作人员审核后,联系通知支付报名费用进行购买。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服务费汇款账号:
开户名: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 号:9550880212560600208
(二)项目公告刊登媒体: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官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251号
联系方式:曾小姐,0762-3187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
联系方式:黄女士,0762-3183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0762-3183158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3HY00QY75
项目名称:河源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20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20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河源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20020.0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220,020.04 | 220,020.04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合格通过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包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采购包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3.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10号);
3.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等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3)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5)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提供报名发票或收据证明材料);(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
方式:采用线上线下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线下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响应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进行购买。(2)线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响应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后,发送邮箱至hy3183158@163.com,经工作人员审核后,联系通知支付报名费用进行购买。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服务费汇款账号:
开户名: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 号:9550880212560600208
(二)项目公告刊登媒体: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官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251号
联系方式:曾小姐,0762-3187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
联系方式:黄女士,0762-3183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0762-318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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