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卢女士0592-770211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女士0592-621525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泰山(颜悦)”条、小盒电化铝询价函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泰山(颜悦)”条、小盒电化铝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 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泰山(颜悦)”条、小盒电化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山(颜悦)”条、小盒电化铝)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20日 16时29分 获取方式:附件获取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6时3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路99号2号办公楼5楼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邮寄方式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七、其他 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对“泰山(颜悦)”条、小盒电化铝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进行询 价,敬请按照下列附件《报价函》所列内容及格式进行报价并在报价截止时间2 024年11月20日16:30时之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报价函密封邮寄或送至厦门市海 沧区新景路99号2号办公楼5楼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联 系人:卢女士,电话:0592- 7702117,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函将被拒绝。感谢贵方的参与! 顺祝商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路99号 联 系 人:卢女士 电 话:0592-77021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公交大厦1号楼) 联 系 人: 张煌辉 电 话: 0592-6215259 电子邮件: fjlsxm@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询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对“泰山(颜悦)”条、小盒电化铝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进行询价,敬请按照下列附件《报价函》所列内容及格式进行报价20日16:30时之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报价函密封邮寄或送至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路 99号2号办公楼5楼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联系人:卢女士,电话:0592- 7702117,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函将被拒绝。感谢贵方的参与! 顺祝商祺! 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报 价 条 件 及 要 求1.需具备供应以下货物的能力,方可报价; 2.交货前风险由供货商承担; 3.无预付款; 4.本询价函并非采购邀约; 5.付款方式及时间:供应商根据双方确认的采购订货单按时交货,在验收合格后,我公司在双方对 账无误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的次月起3个月内支付货款; 6.拟购数量为年预计采购数量,详见报价函,执行合同过程中,我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货物需 求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采购期限及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7.报价有效期:供应商报价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8.报价函(报价不含税单价保留三位小数); 9.交货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路99号; 10.须满足我公司电化铝技术要求,详见附件《电化铝技术要求》。
附件1.1 报价函 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司的询价内容及要求,我司对下列“泰山(颜悦)”条、小盒电化铝采购进行报价,具 体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年预计 采购量到库不含税单 价(元,保留 三位小数)到库不含税总价(元)
1金色普通电化铝平方米2100000
2介质电化铝平方米210000
合计(不含税价):
发票种类及税率%
报价方信息
联系人: 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1.2 电化铝技术要求 1.技术要求(▲为材料进货或过程监控必检指标) 1.1 基本要求 1.1.1 电化铝所含物质成分应符合YQ15.3烟用材料许可使用物质名单 第3部分:滤棒成形纸、烟用接装纸和烟用内衬纸的规定。 1.1.2 电化铝所含物质成分应符合YQ 15.4 烟用材料许可使用物质名单 第4部分:框架纸、卷烟包装纸(条与盒)和封签纸的规定。 1.1.3 电化铝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相关的强制性条款规定,应符合中国烟草总公司企业标 准中与卷烟条与盒包装纸、卷烟内包装材料生产使用材料相关的强制性条款规定。 1.2 必检卫生指标▲ 1.2.1 卷烟条与盒包装纸用电化铝必检卫生指标 卷烟条与盒包装纸用电化铝(含冷烫膜)必检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卷烟条与盒包装纸必检卫生指标
项目单位电化铝
溶剂残留溶剂残留总量amg/m2≤16.0
溶剂杂质b总量mg/m2≤12.0
苯系物cmg/m2≤0.9
mg/m2≤0.012
甲醛mg/kg≤25
a溶剂残留总量是指除乙醇以外许可使用溶剂残留量与溶剂杂质残留量之和。 许可使用溶剂为 YQ 15.4 规定的乙醇、正丙醇、异丙醇、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乙酸异丙酯、丙二醇甲醚、丙二醇 乙醚、丁二酸二甲酯、戊二酸二甲酯、己二酸二甲酯和 2-丁酮。 b溶剂杂质为YQ 15.4 未许可的挥发性物质。 c苯系物为甲苯、乙苯、二甲苯。
1.2.2 内包装材料用电化铝必检卫生指标 内包装材料用电化铝必检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内包装材料用电化铝必检卫生指标
项目单位电化铝
无机元素铅(以 Pb 计)mg/kg≤2.5
砷(以 As 计)mg/kg≤0.5
镉(以 Cd 计)mg/kg≤0.2
溶剂残留溶剂残留总量amg/m2≤20
溶剂杂质b总量mg/m2≤10
苯系物cmg/m2≤1.0
mg/m2≤0.02
甲醛mg/dm2≤0.15
邻苯二甲酸酯总量mg/kg≤100
a 溶剂残留总量是指除乙醇以外许可使用溶剂残留量与溶剂杂质残留量之和;许可使用溶 剂为 YQ 15.3 规定的乙醇、正丙醇、异丙醇、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乙酸异丙酯、丙二醇甲醚、丙二醇 乙醚、丁二酸二甲酯、戊二酸二甲酯、己二酸二甲酯和 2-丁酮。 b 溶剂杂质为 YQ 15.3 未许可的挥发性物质。 c 苯系物为甲苯、乙苯、二甲苯。
1.2.3 检测方法 1.2.3.1溶剂残留:参照YC/T 207的接装纸规定进行检验。 1.2.3.2 甲醛:参照YQ/T 35的规定进行检验。 1.2.3.3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参照YQ/T 40的规定进行检验。 1.2.3.4 烟用接装纸无机元素的测定。 1.2.3.4.1 砷、铅的测定参照YC/T 268或YC/T 316的规定进行。 1.2.3.4.2 镉的测定参照YC/T 279或YC/T 316的规定进行。 1.2.4 取样及标签 1.2.4.1 溶剂残留量样品 对卷盘电化铝,从三个包装单元中各随机抽取一卷,共取三卷,每卷弃去表面3层,取第4、第5层原纸,切取10张电化铝,共取三份,作为溶剂残留样品。分别装入洁净的铝箔袋或密封 袋密封,避免样品污染。三份样品,其中一份测定用,另外两份作为备用样品。 1.2.4.2 其他检验项目样品 从溶剂残留试样制备后的剩余样品中,各再裁切长度不少于400 mm,厚度不少于40 mm的纸叠,共取三份,作为其他检验项目试样。应避免试样污染。 1.2.4.3 试样包装上应至少标明以下信息: ——样品名称; ——生产厂家; ——批次号; ——申请单号; ——抽样日期; ——抽样人。 1.3 其它类卫生指标(仅适用于内包装材料用电化铝) 内包装材料用电化铝其它类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内包装材料用电化铝其它类卫生指标
项目单位指标
六价铬mg/kg≤0.25
五氯苯酚mg/kg≤0.075
多氯联苯总量mg/kg≤5
特定芳香胺dmg/kg不得检出
二异丙基萘mg/kg≤0.5
非挥发性物质总迁移量mg/d㎡≤5
耐唾液色牢度≥2
脱色试验-阴性
微生物大肠菌群个/100g≤15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致病性球菌)-不得检出
d 特定芳香胺为邻甲苯胺、2,4-二甲基苯胺、2,6- 二甲基苯胺、邻氨基苯甲醚、对氯苯胺、2,4,5-三甲基苯胺、2-甲氧基-5- 甲基苯胺、4-氯邻甲苯胺、2,4-二氨基甲苯、2,4-二氨基苯甲醚、2-萘胺、4- 氨基联苯、4,4'-二氨基二苯醚、4,4'-二氨基二苯甲烷、联苯胺、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3,3'-二甲基联苯胺、4,4'-二氨基二苯硫醚、3,3'- 二氯联苯胺、3,3'-二氯-4,4'-二氨基二苯甲烷、3,3'- 二甲基联苯胺、邻氨基偶氮甲苯、5-硝基邻甲苯胺和 4-氨基偶氮苯。
1.4 常规指标 各类电化铝(含冷烫他膜)的常规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电化铝常规指标
项目标准检验方法
▲外观1、涂层均匀,无砂眼、白点、黄斑、划痕等明显缺陷; 2、定位电化铝图案正确,拼版定位符合要求; 3、端面平整、洁净,无毛刺、裂边、污迹、碰伤等,卷筒内无夹 带碎片等杂质,膜卷两端松紧一致,并有较好的圆度。目测
▲颜色按标样,同批色泽一致,批与批颜色稳定目测
▲接头1、接头个数≤1个/卷,无接头率≥85%; 2、接头要牢固、平整,无折皱及上下层粘连现象,接头处应有 明显标记(在卷筒端面能分辨出有接头); 3、有接头的膜卷,接头个数须标注在外包装的合格证上;4、接头宽度≤30mm。目测 尺
▲气味无异常气味感官检测
▲宽度宽度偏差≤0.3mm
长度按订单要求,误差±1%上机
定位烫枚 数按订单要求,数量误差±1%上机
1.5 通用指标▲ 各类电化铝(含冷烫膜)的通用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 电化铝通用指标
项目要求
标识产品外包装需贴有生产厂家原厂标识,内容需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批号(含生产日期)、米数、接头个数、保质期、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检验合格信息。电化铝内芯应标有:生产厂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 批号(含生产日期)
检验报告需按批次提供必检卫生指标检测报告及生产厂家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1.6 适性指标 各类电化铝的适性指标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电化铝适性指标
项目要求
表面效果无因电化铝原因而导致的半成品及成品表面效果不符合要求现象
附着性能无因电化铝原因而导致的半成品及成品烫印图案附着不良现象
耐磨性能无因电化铝原因而导致的半成品及成品烫印图案耐磨不符合要求 现象
剥离性能无因电化铝原因而导致的烫印图案转移不完整,出现残缺、飞金 等现象
烫印加工适性无因电化铝原因而导致的在烫印加工过程出现的各种影响产品质 量的现象
过卷接、包装机适 性无因电化铝原因而而导致的各种影响卷接机、包装机包装效率及 卷接、包装质量的现象
贮存适性无因电化铝原因而导致的半成品、成品及包装后的成品出现变色、变质等各种质量问题的现象
1.7判定规则 1.7.1必检项中任何一项不符合,则判不合格。 1.7.2 使用过程中,因质量缺陷无法满足本企业的生产、质量要求时,仍判为不合格。 1.8 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 1.8.1 应按材料类型、名称、型号包装,不应混装、错装、少装;1.8.2 包装应具有防尘、防潮、防污染功能,包装完整,封口牢固; 1.8.3 运输时要求防晒、防雨、防潮、防污染,运输工具应清洁,不得与潮湿或有异味的物品同运、混 运;装卸时要轻装轻放,严禁野蛮装卸。 1.8.4 材料贮存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分区分类堆放,物料堆垛应离墙面或墙角有一定的间 距,避开门、窗及通风口等地方。 1.8.5 贮存时,应放在通风干燥、离地面有一定高度的木板或木箱上,不得与有毒物品、异味物品、易燃品及化学物品同贮一处。 1.8.6 贮存时应注意防水、防晒、防火、防撞击。 1.9 保质期(以生产日期计算) 1.9.1 各类电化铝:12个月。 1.9.2 生产厂家对所供应的材料保质期有特殊要求的应进行书面通知。 (本页以下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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