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溪污水处理厂三期部分土地出租 汕公资产权【2024】34号(网)
金额
5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CQ2434B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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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溪污水处理厂三期部分土地出租 汕公资产权【2024】34号(网)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汕头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5,250,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9 |
挂牌日期 | 2024-09-1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土地用途为:仅限于设置建筑垃圾临时综合处理场(不得改变用途);现状:未经围档及平整空置土地;租期:5年;5年租金起始价(不含税):5250000元;加价幅度:9600元;保证金:105000元;租金缴交方式:一年一缴,每合同年第一个月收取。(二)招租标的情况: 新溪污水处理厂三期部分土地对外出租设置建筑垃圾临时综合处理场项目土地位置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洪泽湖路与东兴路交界东北侧,目前土地为未经围档及平整空置状态,土地用途为:仅限于设置建筑垃圾临时综合处理场,建设完成后的建筑垃圾临时综合处理场应具备建筑余泥(处理能力2000吨/日)、建筑渣土(处理能力3000吨/日)、拆除废弃物及装修垃圾(处理能力500吨/日)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不得改变用途。招租标的物年租金评估值(不含税)为103.278万元(昊华资评报字〔2024〕第0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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