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宇飞1330471063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景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芙蓉176148821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5
公告正文

建材加工基地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材加工基地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开投置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建材加工基地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二环以东,新华街以南,秋实第一城东侧

2.3 建设规模:改造建筑总面积3561平方米,其中主楼2595平方米,副楼966平方米改造范围主、副楼主体结构加固对原有建筑的外立面、室内外门窗、室内布局分隔、办公大厅、室内外给排水系统、室内外采暖系统、通风系统、强弱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和室外场地硬化、院墙、大门等进行改造新建接待大厅及化粪池

2.4 计划工期:20241115—2025212日,共计90

2.5 招标范围:改造建筑总面积3561平方米,其中主楼2595平方米,副楼966平方米改造范围主、副楼主体结构加固对原有建筑的外立面、室内外门窗、室内布局分隔、办公大厅、室内外给排水系统、室内外采暖系统、通风系统、强弱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和室外场地硬化、院墙、大门等进行改造新建接待大厅及化粪池,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23:59,逾期不再受理。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4.5 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5930分(同开标时间)。

5.2 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5930分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其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9、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开投置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机场北辅路水岸小镇G-3区5号楼A座10层1022号房间

联系人:宇飞

联系电话:1330471063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景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6区13号楼2单元302

联系人:薛芙蓉

联系电话:17614882111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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