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局八公司包银高铁项目附属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包银高铁BYZQ- 9标 标 附属工程 附属工程01、、02标段 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银高铁BYZQ-9标项目附属工程01、02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包银高铁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 八纵八横” 主要通道之一京兰高铁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宁夏与蒙西地区及西北四省区与京津冀、东北地 区旅客交流的主通道。线路东起包头站,向西沿包兰铁路新建双线,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正线长403.332km,内蒙古段402.81km,宁夏段0.524km。 一分部施工里程DK372+700~DK380+245、DK392+340~DK402+409,主要负责完成路基工程、跨规划景观大道中桥、中滩特大桥、河源村特大桥、跨黄公铁路特大桥、二道坎跨京藏 高速特大桥工程和新建乌海南站。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总工期:1401日历天。 2.2 标的情况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工程类别、2个施工标段,资质要求如下: 01工程类别:改路改渠、限高架、救援通道及桥梁附属(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在中铁十局已办理准入证,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同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2.3施工要求: 2.3.1工程质量标准为:满足甲方与发包人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其中质量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 (1)设计要求及《高速铁路桥涵施工技术规程》(Q/CR9603-2015); (2)《铁路桥梁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18)。 2.3.2乙方必须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及其缺陷的修复。 2.3.3在施工中甲方根据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若因乙方原因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发包人质 量罚款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在发包人组织的验收过程中及质保期内发现的质量瑕疵及缺陷,乙方应按甲方通知进行返工消除缺陷,并自行承担有关返工消除缺陷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未按 甲方通知时间组织进场返工消除缺陷,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返工消除缺陷,产生的返工消除缺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无需乙方签字同意的情况下,依据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及费用结算从乙 方工程尾款及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2.3.4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覆盖。否则应由乙方返工并承担一切费用。 2.4工期要求:01、02标段暂定工期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本工期要求为拟定,甲方可根据建设单位、地方政府等上级单位要求及现场环境进行调整,中标单位对此接受,并按照合同单 价履约。 2.5人员劳力要求:乙方需配足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的管理人员及劳力,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并保证根据甲方工期调整情况对应调整人员配备以满足工期要求。 2.6设备周转料要求: 2.6.1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的应予以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 2.6.2 除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小型机械、劳动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自备的小型机械、劳动工具需符合安全性能要求,满足施工需要,由乙方妥善保管 。 为满足各项施工要求,便于现场管理,要求乙方自行配备下表中列明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此项配备为满足施工最低配备要求,根据过程施工进展,乙方需进行增加以满足施工要求;
标段序号机械设备周转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为满足施工最低要求)备注
011挖掘机1
2装载机1
3振动压路机20t1
4刮平机≥3.5米宽1
5自卸车2
6货物运输车1
7吊车25t1
8振捣棒4
9发电机1
021挖掘机1
2自卸车2
3货物运输车1
4振捣棒4
上述机械设备配备,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根据各自合同内施工进度及工作内容进行调减退场。 2.7 质量要求:杜绝质量责任事故,校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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