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32312020000588
预算金额19.6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0837-6257923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万芳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阿坝州汶川生态环境局“12369”环保投诉热线系统驻场运维服务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32312020000588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阿坝州汶川生态环境局“12369”环保投诉热线系统驻场运维服务 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广福路99号4栋7层16-18号
中标(成交)金额 19688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12369”环保投诉热线系统驻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结合工作实际,采购人需采购“12369”环保投诉热线系统驻场运维服务,其采购内容如下:编制汇总服务、运维资料及相关服务、链路与流量服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培训服务及其它、驻场服务及和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要求:1.投标人提供完整的“12369”环保举报热线功能运维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自动语音服务、地域识别及自动转接、话务记录统计查询分析、坐席功能等内容。 2.投标人提供完整的巡检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日常巡检制度;②巡查、巡检内容及保障措施;③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制定的日常巡检记录表、巡检月报及年度总结报告样表等内容。 3.投标人提供完整的技术支撑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升级服务、定期巡检、性能调优、故障排除等内容。 4.投标人提供完整的安全运维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漏洞修复,防病毒软件升级、系统备份等内容。 5.投标人结合“12369”环保举报热系统提供完整运维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措施、服务承诺等内容。 等 服务时间: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可根据中标方工作开展具体情况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和阿坝州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需对“12369”环保投诉热线系统进行调整优化,提高系统运行性能,推动系统管理体系的健全,保障系统的可靠、高效、持续、安全的运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谢力 (组长)、段凡丁、 余智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通知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2、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4、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申请蓉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cdcz.chengdu.gov.cn/zfcg/gpLoan。5、 监管单位:汶川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7-6223822。6、请中标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阿坝州汶川生态环境局
地址: 汶川县威州镇园林路1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37-6257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天益街38号4栋16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万芳;联系电话:028-8171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199156745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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