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粉煤灰外包运输服务(二次公告)
发布于:2021-05-11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Z-21S077
1.招标条件
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粉煤灰外包运输服务招标计划已经批准下达,招标人为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粉煤灰外包运输服务(二次公告);
2.2项目编号:JXZ-21S77;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南北厂区粉煤灰运输出厂并由承包方负责进行综合利用,其中粉煤灰的粒灰部分约11万吨左右,热电厂不支付运输费用;粉煤灰的细灰部分按运输出厂粉煤灰细灰数量月20万吨给予承包方支付运输费,承包方开具运输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计量方式为北区按吨检斤计量、南区检尺按立方米计量(每立米折算重量为1吨)。结算方式按月运输出厂粉煤灰细灰吨数结算,最高限价15元/吨,根据结算金额分期付款。
承包方对粉煤灰暂存、综合利用等过程必须提供相关方案,交招标方主管部门备案,利用方式符合相关环保政策;综合利用地点要有防止二次污染措施,且措施切实可行;承包方在运输及综合利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问题由承包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包方要出具承诺书。
2.4 采购用途:生产需要;
2.5 交货地点: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院内;
2.6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6月30止。
2.7 供货方式:具体供货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执行,按照用户要求时间、地点、方式供货;
2.8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需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3.4.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备质量、安全制造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1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持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上述材料均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到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吉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四楼402室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原购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购买。
4.2缴纳招标文件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5月3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开标时间:2021年5月 31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吉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楼开标室
5.3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吉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楼开标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或变更招标采购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jsxmw.com/index.ph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
联系人:关树全
电话:18941812013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吉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402室
联系人:李严
电话: 0431-82535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