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江县闲置门面房拍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江县闲置门面房拍租公告
江财国资告字(2023)018号
经批准,由我公司组织实施对中江县闲置门面房的两年经营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①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B栋2单元1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0.43平方米。
2.标的②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B栋2单元2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7.78平方米。
3.标的③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B栋2单元3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69.02平方米。
4.标的④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B栋2单元4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7.78平方米。
5.标的⑤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B栋1单元1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7.78平方米。
6.标的⑥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B栋1单元2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69.02平方米。
7.标的⑦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B栋1单元3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7.78平方米。
8.标的⑧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C栋2单元2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7.78平方米。
9.标的⑨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C栋2单元3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69.02平方米。
10.标的⑩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C栋2单元4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7.78平方米。
注:标的标注面积仅供参考,标的实际面积不影响门面房拍租价格。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标的查勘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0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街32、34、36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838)7250560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至2023年8月10日17时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街32、34、36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8981033718
五、拍租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1日10时
地点: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第三开标室。
六、缴纳竞租保证金
参与标的拍租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1万元。
(二)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中江支行,开户名称:中江县新兴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账号:10059 19062 60010 001)。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拍租采取“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未达底价不成交。
(二)本次拍租采取拍租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报价。
(三)拍租成交的,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缴清成交价款后,同新兴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标的物是中江县南华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管理的国有资产,故我公司收取竞得人门面房租金后,给竞得人开具财政非税票据。
八、特别说明
1.意向竞租人缴纳足额竞租保证金后才能成为有效竞租人,并现场领取竞价号牌。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终止且无违约情况时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于2023年8月18日起无息退还。
2.竞得人与竞拍人签定承租合同后方能成为标的的承租人。
3.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竞拍人签定租赁合同,每延迟一天竞拍人按成交价款的5‰计收竞得人滞纳金(从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取),如竞得人逾期三十日仍未签订合同缴清拍租成交价款的,由竞拍人收回标的另行拍租,承租人(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竞拍人不予退还。同时,竞拍人既可以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协议,也可以对标的物另行竞租,另行拍租的年租金价格低于原拍租年租金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4.租金采取年缴方式缴纳(先缴费后使用),竞得人签定承租合同前应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
5.竞得人负责承担租赁期间资产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及治安责任,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自费更换超出保质期限的消防器材。
6.标的竞得人应在拍租会结束后当日内,按拍租人与拍卖公司签订的《委托拍租合同》中约定的佣金支付比例,向拍卖公司支付佣金。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竞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的,拍租人有权不向委托人转交拍租成交资料。
中江县新兴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
江财国资告字(2023)018号
经批准,由我公司组织实施对中江县闲置门面房的两年经营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①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B栋2单元1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0.43平方米。
2.标的②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B栋2单元2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7.78平方米。
3.标的③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B栋2单元3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69.02平方米。
4.标的④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B栋2单元4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7.78平方米。
5.标的⑤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B栋1单元1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7.78平方米。
6.标的⑥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B栋1单元2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69.02平方米。
7.标的⑦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B栋1单元3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7.78平方米。
8.标的⑧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C栋2单元2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7.78平方米。
9.标的⑨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C栋2单元3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69.02平方米。
10.标的⑩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前锋港湾C栋2单元4号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7.78平方米。
注:标的标注面积仅供参考,标的实际面积不影响门面房拍租价格。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标的查勘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0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街32、34、36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838)7250560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至2023年8月10日17时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街32、34、36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8981033718
五、拍租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1日10时
地点: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第三开标室。
六、缴纳竞租保证金
参与标的拍租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1万元。
(二)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中江支行,开户名称:中江县新兴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账号:10059 19062 60010 001)。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拍租采取“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未达底价不成交。
(二)本次拍租采取拍租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报价。
(三)拍租成交的,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缴清成交价款后,同新兴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标的物是中江县南华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管理的国有资产,故我公司收取竞得人门面房租金后,给竞得人开具财政非税票据。
八、特别说明
1.意向竞租人缴纳足额竞租保证金后才能成为有效竞租人,并现场领取竞价号牌。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终止且无违约情况时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于2023年8月18日起无息退还。
2.竞得人与竞拍人签定承租合同后方能成为标的的承租人。
3.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竞拍人签定租赁合同,每延迟一天竞拍人按成交价款的5‰计收竞得人滞纳金(从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取),如竞得人逾期三十日仍未签订合同缴清拍租成交价款的,由竞拍人收回标的另行拍租,承租人(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竞拍人不予退还。同时,竞拍人既可以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协议,也可以对标的物另行竞租,另行拍租的年租金价格低于原拍租年租金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4.租金采取年缴方式缴纳(先缴费后使用),竞得人签定承租合同前应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
5.竞得人负责承担租赁期间资产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及治安责任,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自费更换超出保质期限的消防器材。
6.标的竞得人应在拍租会结束后当日内,按拍租人与拍卖公司签订的《委托拍租合同》中约定的佣金支付比例,向拍卖公司支付佣金。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竞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的,拍租人有权不向委托人转交拍租成交资料。
中江县新兴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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