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沛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1/12
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金相前处理及金相显微镜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相前处理设备(切割机、自动磨抛机、冷镶嵌)、金相显微镜,进行模组焊接部位熔深熔宽的检测。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1套金相前处理和金相显微镜设备,具备金相试样加工、和金相分析(如晶粒度、夹杂物检验)、焊接件(焊缝中心区、热影响区、基体组织检验)组织观察并能够进行测量尺寸的能力;包括设计、试验、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生产陪同等的全部内容。

3.技术要求

3.1设备交货期30天;

3.2观察方式:明场观察;

3.3显微镜正置式,放大倍数:25~500倍;数码摄像头≥500万,国际一流品牌;

3.4样品前处理能力,均可配套使用,如果设备需要气源,则配备相应的气泵,保证设备到场后安装后直接使用;

3.5金相显微镜要求是进口设备,带配套软件,具备测量处理等能力;前处理要求是国产设备;

3.6关键偏离项:

3.6.1此次招标为金相显微镜,体式显微镜和数字显微镜不符合此项目招标;

3.6.2配备配套的金相分析软件;

3.6.3带省级以上的第三方计量校准证书。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投标方必须具有本行业的从业资质,且需对设备的设计、制作、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进行总承包,并对设备质量负最终责任。投标方必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支持,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安装施工人员及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投标方在全国范围内,至少为3家试验认证机构或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配套过此类设备,投标设备应有良好的使用信誉;

4.2代理资质:投标方若为代理商,需具备生产厂商授权文件且必须具备丰富该行业代理销售经验,拥有良好的国内销售业绩和客户评价,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4.3注册资金:生产厂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

4.4至少为3家试验认证机构或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配套过此类设备,投标设备应有良好的使用信誉;投标方须提供行业内近三年同类设备的主要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合同首尾页、中标通知书等)。

5.报名要求

5.1报名方式

5.1.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5.1.2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0312-2198849/2197904

5.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11:30。

6.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地:江苏泰州

报名联系人:刘沛

联系方式:0312-2198849/2197904/18633299669

E-mail:zbgys@gwm.cn

技术人员:侯浩飞

联系方式:18832036395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①报名时间截止后,供应商负责人会对所有报名及缴费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符合本公告中要求(详见4.供应商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在收到正式的电子版招标书后投标意向金不再退还;

② 因报名供应商不满足公告资质要求或已缴费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报名则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意向金不再退还;

③ 因招标方原因项目取消,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

7.2 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个人交款,需上传交款凭证和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7.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无法开具发票)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赵月,电话0312-2197902

注:a.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无法开具发票;b.每月9-26号办理开票;c.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d. 交款后,最晚6个月内开票(跨年发票最晚于次年5.31前申请开具),逾期不在办理。

8.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注意:①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②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9.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及长城控股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0.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

0312-219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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