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500000202202000185
预算金额190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耿女士8081112
中标公司山东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详细信息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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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DGP370500000202202000185 | ||||||
二、项目名称: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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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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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杨艳红、王薇薇、马爱卫 | ||||||
标包A:山东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3.0、96.0、98.0)、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82.1、86.6、89.6)、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90.04、90.54、91.04)、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91.53、93.03、94.53) |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单位:元):1275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 ||||||
1、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 ||||||
2、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 ||||||
3、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 ||||||
地 址:东营区沂河路258(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 ||||||
联系方式:0546-8305983(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 称:东营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县(区)福州路62号1幢201室 | ||||||
联系方式:808111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耿女士 | ||||||
联系方式:8081112 | ||||||
十一、附件: |
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项目编号:SDGP370500000202202000185竞争性磋商文件东营市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时间:2022年6月29日9时00分磋商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磋商时间:2022年6月29日9时00分磋商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竞争性磋商公告目录编制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采购代理机构:东营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名称: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第六章评定成交供应商第五章磋商程序和内容第四章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第三章答疑、保证金及磋商时间第二章供应商条件及需提供的资信证明第一章总则
竞争性磋商公告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第十章其他内容第九章供应商责任第八章采购人责任第七章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n\n\n\n\n项目概况\n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6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n |
A包:负责黄河口管理站办公区、大汶流管理站办公区2处办公区报告编制;预算资金90万元。预算金额:1900000元,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500000202202000185/zjg202206055一、项目基本情况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可对一个或多个分包进行响应,但只能成交其中一个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最高限价(如有):A包最高限价90万元;B包最高限价100万元。B包:负责天然柳林木栈道管护房(超市)、水上应急停靠点及湿地野外试验站区3处设施报告编制,预算资金100万元。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磋商时按要求提供)。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于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网上报名,同时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进行注册及下载磋商文件,否则磋商无效。2.地点:供应商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对应界面,自行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1.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磋商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供应商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
2、地点:供应商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进入指定栏目,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注:未注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供应商须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六、公告期限3、方式: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1小时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网上开标大厅,磋商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二轮报价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二开标室。1、时间:2022年6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时间、地点及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5666387888地址:东营市沂河路258号1、采购人: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话:0546-8081112项目联系人:耿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耿女士联系电话:18754630879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72号(黄河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六楼)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则东营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竞争性磋商文件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投标软件技术客服40099800000546-83880554、技术指导电话
B包:负责天然柳林木栈道管护房(超市)、水上应急停靠点及湿地野外试验站区3处设施报告编制,预算资金100万元。A包:负责黄河口管理站办公区、大汶流管理站办公区2处办公区报告编制;预算资金90万元。本项目共分两个分包:本项目预算金额:190万元。采购内容:按照《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湖问题延期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目前共有5处管护设施需要办理水行政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手续。5处管护设施分别为:黄河口管理站办公区、大汶流管理站办公区、天然柳林木栈道管护房(超市)、水上应急停靠点、湿地野外试验站区。需要对5处管护设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一、项目名称: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成果质量标准要求:根据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评价标准则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制,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及备案;(一)项目完成时间: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5日内完成报告。三、项目要求:二、项目说明: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供应商可对一个或多个分包进行响应,但只能成交其中一个分包。
(一)供应商自行对服务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六、踏勘现场:(二)采购人发现供应商进行转包、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供应商实施项目资格。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五、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四、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9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八、磋商有效期七、磋商费用: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三)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服务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有关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供应商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4)供应商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4、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由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供应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小企业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二、由采购人会同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有效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扫描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附件)6、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2)供应商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1)供应商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请各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系统相应位置上传资格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不再需要现场递交。以上要求的各类资信证明中,图片要求内容完整、整洁、无歪斜、无黑边、浏览及打印清晰。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必须满足本章第二项第1-7款的要求,否则不准参加磋商;其余各款如未能提供有关原件扫描件时,可以继续参加磋商,但不再对供应商的价格进行调整。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再对报价进行价格调整。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则无须提供。供应商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附件),其提供的服务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服务。9、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8、供应商所投服务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均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附件)。
●若供应商没有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时间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疑问和质疑,则视为供应商完全认可并能完全履行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将来不管成交与否不可再对磋商文件提出任何异议。电子版答疑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若发现磋商文件中质量技术要求、标准、参数等内容存在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在答疑材料中提出。若对发出的磋商文件没有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公司不再上传答疑澄清文件。2022年6月20日11:00时前,各供应商将磋商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上传至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2年6月20日11:00时后不再接受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在征询有关单位意见并答复后,将澄清答疑文件(答复中包括相关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于2022年6月20日16时前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发布,答疑澄清文件一经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答疑澄清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因未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答疑有关事项安排第三章答疑及磋商主要时间安排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完成后,通过评标系统向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起最后报价要求,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供应商应当在要求时间内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端-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二次报价菜单进行网上报价。三、磋商最后报价:3、磋商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磋商。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陆东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0.214.233.37: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磋商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二轮报价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2、磋商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1、磋商时间:2022年6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二、磋商时间及地点
1、企业基本概况:包括成立时间、职工人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地址、技术人员状况、拟投入技术骨干和主要人员概况等。响应文件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根据所报项目特点和要求,对响应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认真准备材料,编制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响应文件编制第四章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等待磋商及磋商最后报价,直至磋商结束。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6、服务方案5、信誉承诺函。4、评审标准加分项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如有则提供)。3、报价表。2、资格审查时的资信证明文件扫描件。
三、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其成交结果无效。同时依法处以罚款,列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确定报价时,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报价,更不得蓄意高于正常市场销售价格。以上行为都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行为。供应商在确定报价时,如果脱离本企业实际利润空间,为追求成交而明知低于本企业成本却有意低于成本报价,这就是骗取成交行为。所以供应商应实事求是地确定报价。否则,在成交后无论任何原因和理由,如果成交供应商提出在磋商时确定的报价低于了本企业成本,都视为骗取成交行为。各供应商自主确定报价。综合考虑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报价,总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限内的所有服务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现场勘查、前期调研、资料收集、专家评审费、人工、材料、机械、利润、税金、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以及最终提交报告等服务期内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如有其它项目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中。二、供应商报价要求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响应文件,其格式除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外,供应商可自行拟制。
(一)电子版响应文件制作四、响应文件的制作及提交(四)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二)采购人与供应商共享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电子版响应文件编制内容,系统已根据磋商文件评分办法自动生成响应文件制作目录,供应商进入响应文件制作模式时,根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要求的目录制作响应文件。3、供应商自行制作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通过CA锁生成两份文件,一份后缀名为.dytf的加密文件(需上传至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另一份为.ndytf的未加密文件。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签章,名称为供应商全称。2、供应商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后(.dyzf),使用【东营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建工程】打开下载后的电子磋商文件并进入到响应文件制作模式,响应文件内容可通过【导入文档】进行制作。1、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东营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
2、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单位的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上传响应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三)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2、其他需要说明的投标资料。1、电子响应文件、资信证明;(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组成:
(四)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效。(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满后,采购人收到的符合要求响应文件少于3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无效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其他说明3、供应商的CA证书若在磋商前将到期,须在续费后制作响应文件,否则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续费后可能会解密失败。
第五章磋商程序和内容注: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完成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与最终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同一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不予接受供应商投标。3、需要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以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找到需要撤回的项目点击【撤回文件】。2、需要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以通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重新生成并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文件上传需将源文件撤回后重新上传。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
(五)按照供应商签到顺序在线唱标;(四)代理机构启动解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解密倒计内解密响应文件;(三)代理机构通过系统查看供应商签到情况;(二)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宣布开标;(一)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在开标前完成网上签到;一、磋商总则
1、报价高于磋商控制价的;(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供应商磋商资格:磋商小组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分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比较和评价打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报价低者、技术方案得分高者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以上原则仍不能解决确定的,由磋商小组讨论确定。(八)综合评审。(七)如果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磋商控制价,将取消本次磋商结果,另行组织;如果采购人出具了追加预算资金的书面证明且未达到规定采购限额的,可依照程序继续进行磋商。(六)按照会议议程,由磋商小组负责人主持并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
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的;5、资格审查不通过的;4、供应商报价不符合市场正常价格范围的;3、供应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供应商承诺项目服务期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13、不同供应商之间的电子响应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视为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方雷同;1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上传有关文件的;11、最终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名称不是供应商全称的;10、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没有加盖供应商签章的;9、不能够被电子评标系统读取的;8、电子响应文件不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制作的;
1、磋商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二、磋商会议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未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5、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14、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的除外;
(四)参加磋商会议的人员应对磋商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三)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报价承诺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承诺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二)在磋商过程中,有关涉及管理技术、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需求、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时,均由磋商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若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磋商小组应系统评价各供应商所报服务质量是否符合采购需求,切实防止潜在风险。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磋商小组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办法、方式,公平、公正、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三、磋商原则2、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负责。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专家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
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进行评审;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和磋商情况,而不依靠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以外的任何因素;“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四、评审原则
本项目评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评审程序竞争性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制定,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方法磋商程序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
6、按照会议议程,由磋商小组负责人主持并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5、按照供应商签到顺序在线唱标;4、代理机构启动解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解密倒计时内解密响应文件;3、代理机构通过系统查看供应商签到情况;2、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宣布开标;1、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在开标前完成网上签到;
1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相同时,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原则优先推荐:报价低、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以上原则仍不能解决确定的,由磋商小组讨论确定),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后报价。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0、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其生产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其生产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当及时以书面形式(评标系统-澄清)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印鉴或者电子签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加盖印鉴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加盖印鉴确认。(注: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必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提交,只需供应商就变动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评标系统-澄清)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加盖印鉴或者电子签章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加盖印鉴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加盖印鉴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当通过“东营不见面开标大厅”质询模块进行回复。
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实行百分制,根据项一、评标方法第六章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标准(3)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或供应商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或报价上限值,磋商小组有权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报请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另行采购。(2)最终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端-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二次报价菜单最后报价,并签章确认。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100本磋商项目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报价得分,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采购人根据服务质量及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本磋商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确定了磋商报价上限值为900000.00元。采购人在评审办法中确定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为10%(即价格权值为10%)。1、报价:10分目特点或采购要求,A包具体分项分值及评定标准如下: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扫描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信誉承诺:1分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内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作为计算价格扣除的依据。在上述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确定磋商报价有效范围过程中,对所投服务均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且符合本磋商文件约定的价格扣除条件的磋商报价,以扣除6%后的价格作为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计算和比较。磋商报价上限值与磋商基准价之间为磋商报价有效范围。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上限值的,应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磋商报价有效范围内的最低报价,并将磋商报价有效范围内的供应商磋商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别)职称证书的,得2分。4、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5分评审过程中,评委必须认真核实业绩原件及业绩情况统计表,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合同金额、签订合同日期等。●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加盖公章且签字(或印鉴)的业绩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注:以上打分以单个合同原件为准,不重复累计)。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独立承接过一级堤防河道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或洪水影响评价项目的,每个项目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3、业绩:8分
②根据供应商的总体方案内容完整、科学、针对性强、结构清晰、表述准确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比较,在9-13分之间打分。①根据供应商的总体方案编制的依据、规范及标准,完整、准确、全面、合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比较,在9-13分之间打分。针对投标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的整体响应情况,由磋商小组评委自主打分。5、项目服务方案:76分注:提供的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加盖公章且签字(或印鉴)的项目部组人员登记表原件扫描件。(2)项目组其他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及以上的,每1人加1分,最高得3分:
供应商最终得分以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供应商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以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数为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技术方案部分存在缺项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确认后则缺项部分不得分。⑥根据供应商的进度安排及控制措施合理、有效、可靠、可行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比较,在9-11分之间打分。⑤根据供应商的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阐述和分析深度,重点、难点分析合理,解决方案、处理措施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比较,在9-13分之间打分。④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保证及控制措施全面、合理、有效、可靠、可行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比较,在9-13分之间打分。③根据供应商内部工作流程规范、严密,各项工作内容切合实际、合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比较,在9-13分之间打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100本磋商项目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报价得分,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采购人根据服务质量及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本磋商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确定了磋商报价上限值为1000000.00元。采购人在评审办法中确定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为10%(即价格权值为10%)。1、报价:10分B包具体分项分值及评定标准如下: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扫描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信誉承诺:1分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内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作为计算价格扣除的依据。在上述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确定磋商报价有效范围过程中,对所投服务均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且符合本磋商文件约定的价格扣除条件的磋商报价,以扣除6%后的价格作为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计算和比较。磋商报价上限值与磋商基准价之间为磋商报价有效范围。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上限值的,应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磋商报价有效范围内的最低报价,并将磋商报价有效范围内的供应商磋商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别)职称证书的,得2分。4、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5分评审过程中,评委必须认真核实业绩原件及业绩情况统计表,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合同金额、签订合同日期等。●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加盖公章且签字(或印鉴)的业绩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注:以上打分以单个合同原件为准,不重复累计)。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独立承接过一级堤防河道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或洪水影响评价项目的,每个项目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3、业绩:8分
②根据供应商的总体方案内容完整、科学、针对性强、结构清晰、表述准确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比较,在9-13分之间打分。①根据供应商的总体方案编制的依据、规范及标准,完整、准确、全面、合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比较,在9-13分之间打分。针对投标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的整体响应情况,由磋商小组评委自主打分。5、项目服务方案:76分注:提供的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加盖公章且签字(或印鉴)的项目部组人员登记表原件扫描件。(2)项目组其他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及以上的,每1人加1分,最高得3分:
供应商最终得分以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供应商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以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数为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技术方案部分存在缺项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确认后则缺项部分不得分。⑥根据供应商的进度安排及控制措施合理、有效、可靠、可行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比较,在9-11分之间打分。⑤根据供应商的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阐述和分析深度,重点、难点分析合理,解决方案、处理措施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比较,在9-13分之间打分。④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保证及控制措施全面、合理、有效、可靠、可行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比较,在9-13分之间打分。③根据供应商内部工作流程规范、严密,各项工作内容切合实际、合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比较,在9-13分之间打分。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三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按照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每个分包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如果多个供应商得分相同、并列第一时,磋商小组应依次按供应商报价低者、服务方案得分高、业绩得分高者的顺序确定拟中标候选人,仍不能确定的,由磋商小组成员投票表决确定。磋商时,磋商小组要严格按照磋商标准和计分办法,进行打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每个分包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明确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顺序,以排序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拟成交供应商。推荐成交候选人
一、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如果供应商发现本项目在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质疑投诉(详见附件)。质疑投诉程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将成交结果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告。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由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双方签订,采购代理机构为见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磋商文件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在签订合同之前,为维护双方利益,按照磋商文件约定,不但采购人要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而且成交供应商也要对采购人的资金支付能力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合同责任。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签订合同及备案如果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在依照法律规定和磋商文件约定对其处理后,按照程序确定第二名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或重新采购。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加盖公章,代理机构作为见证方加盖公章。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五)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随时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因成交供应商对实施方案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出,致使项目实施出现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四)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转让与第三方。(三)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磋商和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一)项目完成时间: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报告。三、合同主要条款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要按照合同约定、资金结算办法及时拨付资金;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责任。五、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专人提供技术服务,项目过程中采购人提出的变更成交供应商必须尽快出具相关资料,非方案实质性变化造成的以上费用包含在成交价中。方案实质性变化造成的变更费用根据工作量另行协商。执行合同约定。(七)本项目资金支付办法采购人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考核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组成项目考核小组,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考核,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六)项目验收:
四、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必须认真核对各供应商的证件,证件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不予作为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参数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含有倾向性和排他性的内容。二、磋商文件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擅自更改质量技术标准、评标标准等实质性条款。一、采购人必须与代理机构密切配合、组织好招标活动。第八章采购人责任七、采购合同在项目所在地签订,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将响应文件交至规定的地点。二、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一律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项目磋商报价等主要条款不得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现象。一、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所有内容。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发生的任何风险及结果,其责任一律自负。供应商责任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要按照合同约定、资金结算办法及时拨付资金,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责任。五、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签订合同。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一、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质量技术标准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等概不负责。第十章其他内容七、供应商一旦前来投标,就表示认可并遵循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并对自己在投标活动中的行为负责。供应商不得进行阻挠其他人投标、操纵或恶意串通投标以及旨在影响投标结果的活动,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五、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也不得擅自将承包的项目肢解、分包。供应商成交后,人员、设备等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调度,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若有特殊情况调整,须书面申请征得采购人同意。四、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成交供应商应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未按规定交纳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4、监狱企业证明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附件:●本政府采购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释。
11、采购需求10、业绩汇总表9、供应商质疑投诉程序8、授权委托书6、磋商报价表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我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采购人委托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编号:SDGP370500000202202000185)政府采购活动,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形象和信誉,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东营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附件1: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接受其相关规定的处理。(三)本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成交后提出放弃成交结果的(不可抗力除外)。(二)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低于本企业成本报价或蓄意高于正常市场销售价格的;
供应商名称(公章):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若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附件2:年月日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附件4: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证明函附件5: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日期:(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磋商前基础报价表(包)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格式1附件7: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
\n\n\n\n\n\n\n\n\n\n\n\n\n\n\n\n\n\n\n\n\n\n标 题\n | \n内容\n |
\n磋商前基础报价(小写)\n | \n |
\n磋商前基础报价(大写)\n | \n |
\n是否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n | \n |
\n项目完成时间\n | \n |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磋商最后报价表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格式2日期: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供应商名称(公章):
\n\n\n\n\n\n\n\n\n\n\n\n\n\n\n\n\n\n\n\n\n\n标 题\n | \n内 容\n |
\n磋商最后报价\n(小写)\n | \n |
\n磋商最后报价\n(大写)\n | \n |
\n是否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n | \n |
\n项目完成时间\n | \n |
供应商磋商前基础报价分项报价表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格式3日期: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供应商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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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序号\n | \n服务项目\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元)\n | \n金额\n(元)\n | \n备注\n | |
\n1\n | \n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n | \n | \n \n | \n | \n |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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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合计\n(人民币)\n | \n小写:\n | ||||||
\n合计\n(人民币)\n | \n大写:\n |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接受各供应商的监督,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针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供应商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各供应商:供应商质疑投诉程序附件8:日期:2022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一)提起质疑一、质疑程序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提出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三)答复为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送达书面质疑时间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二)接收方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一)提起投诉二、投诉程序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答复质疑的日期。5、质疑答复人名称;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5、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质疑函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二)处理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6、提起投诉的日期。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书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投诉人: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
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9日期:签字(签章):公章:
\n\n\n\n\n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n |
附件10: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供应商:(公章)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性别:年龄: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注:供应商必须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业绩要求填报本表,专家评标现场使用。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业绩登记汇总表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采购人名称\n | \n合同金额\n | \n签订合同日期\n | \n得分\n | \n备注\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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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必须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的项目组人员要求填报本表,得分项不用填,专家评标现场使用。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序号姓名证书名称专业得分备注123序号姓名证书名称专业得分备注123项目组人员登记汇总表
按照《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湖问题延期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目前共有5处管护设施需要办理水行政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手续。黄河口管理站办公区、大汶流管理站办公区、天然柳林木栈道管护房(超市)、水上应急停靠点、湿地野外试验站区。经征求黄河口管理局意见,需要对5处管护设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二、采购内容: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预算资金190万元。一、项目名称及预算资金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采购需求附件11:
成果包括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附图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防评报告:包括背景分析,项目情况,评价依据及技术路线,河道情况及河势演变、防洪评价分析(壅水、冲刷等)、防洪综合评价、防治与补救措施等。(2)附图:工程布设图、工程区域河道及工程建设防洪影响成果图。四、主要成果根据自然保护区五处管护设施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告编制应有清晰明确的编制思路,重点结合五处管护设施的实际情况,分析工程对黄河防洪的影响,提出相应的防治和补救措施,为建设单位及河道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三、编制要求:B包:负责天然柳林木栈道管护房(超市)、水上应急停靠点及湿地野外试验站区3处设施报告编制,预算资金100万元。本项目共分两个分包:A包:负责黄河口管理站办公区、大汶流管理站办公区2处办公区报告编制;预算资金90万元。
提供纸质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一式10份、附图及相应电子光盘等;5、对电子文件的要求:资料要齐全,并有详细的使用说明。4、所有材料、图表装订美观、整齐。3、使用的物理量、数字的书写格式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2、内容全面、文法通顺、前后内容连贯有序、层次明晰、重点突出,并备有索引和目录。1、成果文件资料必须详实、准确、全面、科学合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报告。六、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根据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评价标准则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制,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及备案;五、成果质量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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