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y2022-fw56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玲琍821620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02
公告正文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的委托,现就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Y2022-FW566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配送项目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1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开标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向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以现场或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邮件报名发送至:2375094587@qq.com)

注:

1)浙江政府采购网上随公告发布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2)售价: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人的投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注: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箱地址:2375094587@qq .com )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20902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566)。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0902日上午09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0902日上午09点30分在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4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名)出席开标会议出席开标会议时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

、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业务咨询: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579-89186811

质疑联系人:汤先生 质疑联系电话:0579-89186811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玲琍 联系电话:0579-81338925、82162067 传真:0579-82460882

质疑联系人:夏先生 质疑联系电话:0579-82474058

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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