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gk-cy-20230330-0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通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0
公告正文

宜昌市西陵区石板村山水春城安置房项目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GK-CY-20230330-00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西陵区石板村山水春城安置房项目配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23.017621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创元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详见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详见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9日00时00分到2023年03月14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一、受宜昌市创元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宜昌通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宜昌
市西陵区石板村山水春城安置房项目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日概况
宜昌创元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山水春城”住宅小区位于宜昌市万石路。该小区总建筑面积
163599.3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7783.42平方米,商业55816平米。
本次实施的山水春城有1#、2#、3#、4#、5#、6#、7#、8#、9#楼共9栋9单元,其中1#、3#、9#
楼为1~22层高层住宅,2#楼为1~21层高层住宅,4楼为1-20层高层住宅,5#楼为1-25层
高层住宅,6#、7#、8#楼为1-26层高层住宅,共有住宅1009套,其中单户面积在60 120
平米的有589套,单户面积在120 150平米的有420套,变压器配置系数不小于0.5,变压
器配置容量为4876kVA。项目共有车位114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不小于总车位数量
的0.2系数配置,配置带新能源充电桩的车位数量为270个,变压器配置系数不小于0.5.
变压器配置容量为1080kVA。项目共有商铺4个,变压器配置系数不小于1,变压器配置容
量为135kVA。合计变压器总配置容量为6091kVA,变压器总装机容量为7000kVA。该项目公
建部分第一电源供电容量 500kVA+630kVA+630kVA, 第二电源供电容量500kVA+630kVAkVA,
变压器总装机容量为 2890kVA
本项目对公建配电部分进行施工,范围由10kV进线电源(不含供电公司出资部分)至10kV
配电室(或10kV箱变)0.4kV低压柜出线开关为止。
本项目已由宜西发改投(2019〕49号文批准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如下,投标人须满足以下
资质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
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者输变电专业叁级及
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许可
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囚
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聘
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
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
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
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
2022年09月至2023年03月连续任意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信息网页查询截图证明材料或加盖社
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
单位。
9.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电力工程业绩,并能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建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的
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成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
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
格的、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
严重违约的、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在与宜昌市政府范围内投资工程施
工中发生工程质量和服务违约行为终止合同的。
四、报名时间
2023年03月09日-2023年03月14日16:00(北京时间前联系电话0717-6355508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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