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子河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全过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600G221014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城子河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全过程)已由鸡自然资函{2022}1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鸡西市城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鸡西市城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单位为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城子河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全过程)。
2.2建设地点:鸡西市城子河区。
2.3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区总面积为2684599.59m2,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坡面危岩浮石清理、挡土墙工程、截排水沟工程、土地平整、客土回填、植被恢复工程、围栏、警示牌等。
2.4招标控制价:1740040.00元,其中工程监理费为人民币844290.00元、项目管理费为人民币563360.00元、造价咨询费人民币332390.00元。
2.4招标范围:包含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4.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合同管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手续办理及其他管理等;
2.4.2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审核、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提供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的全部咨询服务;
2.4.3工程监理: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和工程检测服务。
2.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2022年11月11日-2024年12月30日,7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 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 工程监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 项目管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服务内容,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3 造价咨询: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服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人数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应具备上述至少一项资质(资格)并在资质(资格)范围内承担本项目上述至少一项咨询任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本项目项目管理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代表联合体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要求证书有效,其中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应证企相符):
3.3.1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应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
3.3.2 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3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4 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当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分级前办理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也予以认可)。
注:以上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 (提供近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所有人员要求证书有效,其中注册执业资格证证企相符):
3.4.1 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 号)有关规定执行。除总监外,需配备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可兼职,总监为兼职的需增设总监代表,总监代表不能兼职。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2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须承诺按工程进度增派专业技术人员,保证项目正常进行(承诺书格式自拟)。
3.4.3 造价咨询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须承诺按工程进度增派专业技术人员,保证项目正常进行(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10月-2022年10月)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截图。
3.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 投标人应自行通过“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截图。
3.5.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2019年9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后)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如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2022年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 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0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 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4.3 招标文件 0 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08 日 9 时 00 分。
7.2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 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3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 92 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发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 请及时进行举报。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 标 人:鸡西市城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467-230591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星港路618号主楼一层众创空间84-85号工位
联 系 人:庄女士
电 话:19104500199
电子邮件:zjzs199@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