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350205]HC[GK]2022006 作者: 谢小琴 发布时间:

征拆测绘服务合同公告(合同包[350205]HC[GK]2022006_1_913502007054397264_6541)

一、合同编号:[350205]HC[GK]2022006_1_913502007054397264_6541

二、合同名称:征拆测绘服务(合同包[350205]HC[GK]2022006_1_913502007054397264_654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205]HC[GK]2022006

四、项目名称:征拆测绘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东孚街道洪诗路98号

联系方式:0592-6041024

供应商(乙方):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兴港路京口里231号京口岩小区35栋

联系方式:0592-60502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产地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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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0904 - 测绘服务 测绘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00000

工程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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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1,000,000.00

履约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完成每宗测绘服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成内业资料及质检,提交测绘成果给采购人,具体以实际征迁进度及采购人要求为准。

履约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5-26

九、其他补充事宜:1)服务内容及控制单价:①服务内容:建筑面积测量;单价:2.40元/ M2 ;工作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②服务内容:1:1000数字线划地图测绘;单价:0.14元/ M2;工作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③服务内容:1:500数字线划地图测绘;单价:0.27元/ M2;工作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④服务内容:坐标点测量;单价:60元/点;工作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⑤服务内容:建筑用地拔地定桩;单价:648.58元/点;工作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⑥本项目最高总控制价为人民币300万元,确定3家中标单位。人民币100万元的合同金额是根据总控制价(300万元)和中标单位家数(3家)均摊计算后的预估合同金额,并非各中标单位的实际结算金额,最终依据合同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单价、实际测量内容和实际工作量,按实结算。⑦本项目按实结算,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上表所列具体单价控制价进行结算,结算价=实际工作量*上表所列具体单价控制价。最终结算以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结果为准,根据《关于部分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执行标准的函》(厦价[2002]房字123号)、厦门市物价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房地产测绘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厦价房[2008]88号)、《关于海沧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测绘取费控制标准相关事宜的通知》(厦海财[2015]11号)及《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沧区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征收补偿测绘取费控制标准的通知》(厦海财[2022]15号)相关规定作为结算依据。 2)本项目测绘范围包括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辖区所涉及的征迁项目测绘(除东瑶村、贞岱村外)。若因机构改革、政策调整等原因,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人,选择承接的业务片区为第三片区(海翔大道以南、孚莲路以东)。 3)规范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地籍测绘规范》CH5002-94;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2011年版)》(厦国土房[2010]316号); 现行国家规定有关测绘相关技术性文件。 4)乙方拟指派曾云山作为项目的总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协调和工作安排。在前期需要进场测量时,根据征迁工作小组的实际情况,乙方需派遣相应的作业组配合征迁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测量,并根据征迁工作组的缓急要求,出具相应的成果资料;需派遣作业组常驻测区现场,随时配合征迁工作人员现场测量,必要时需临时抽调其它作业组配合,并在完成外业测量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成内业资料及质检,出具测绘成果,确保征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5)服务要求: ①在服务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测绘人员应做到随叫随到,直至本项目拆迁工作完成。若未能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未及时响应或未按时完成项目服务,甲方将给予书面警告,并责令乙方按期整改,若乙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②鉴于时间紧、任务重、作业难度大,乙方应随时配合甲方工作组同步开展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求随时增加工作队伍。 ③乙方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从业规范,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经过专门的岗前培训,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具备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④完成整个测区的测量工作,成果资料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提交正式成果资料。如提供的测区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甲方将给予书面警告,并责令乙方按期整改至验收合格,若乙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⑤鉴于目前疫情形势严峻,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厦门市应对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相关防控疫情文件要求及甲方的相关要求。所有人员应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并报备人员和施工车辆信息,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测绘内容: ①地形测量:通过野外实地测绘,将地面上各种地物的平面位置按一定比例尺,用规定的符号缩绘在图纸上,用等高线表示出地貌,并注有代表性的高程点。 ②建筑物测量及面积测量:建筑物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附属物根据甲方要求实地测量。 ③其他需要测量的内容:根据甲方要求实地测量。 ④ 图纸绘制:根据外业测量数据绘制图纸,依实际情况出具相应成果报告图。 7)成果资料的检查:测量成果实行二级检查制度。成果经过作业组自查、互查,提交给专职检查人员,由检查人员对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在一级检查的基础上,由乙方技术总负责人对测绘成果实行最终检查,并出具测绘成果资料。 8)成果资料提供:根据甲方实际需要进行提供,全部测绘成果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归甲方所用。 9)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因测绘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本合同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10)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有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为准。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350205]HC[GK]2022006征拆测绘服务链接
采购公告 2022-03-23
更正公告 2022-04-09
结果公告 2022-04-26
合同公告 2022-05-26
合同公告 2022-05-26
本项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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