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里湖西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已获得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城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里水镇里湖西路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3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道路北起现状里官路,南至百合大道,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路基标准段宽度为30米,道路总长约0.78千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 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电力管线迁改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等。本项目估算建安费为7878.49万元,其中市政道路工程建安费为6302.35万元,电力工程建安费为1576.14万元。
2.4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起 40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送审稿;
(2)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后7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修编完成的最终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
(3)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修编完成的最终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后20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4)施工图经第三方及供电部门审核并通过后 5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施工图蓝图、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6)中标人应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的报规报建及供电部门的报批手续。
2.5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招标内容、规模
工程设计范围:按照要求开展该项目的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海绵城市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含设计变更)及竣工图配合服务等相关工作及后续服务。另中标人还需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及施工图纸审查方面等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2.5.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64,287.71元。
2.6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需同时具有以下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
①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②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作为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175/fsjtcx/website3/index.jsp)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为设计类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中负责本项目市政设计工作的单位,下同)
4.4.1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型:设计类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中负责本项目电力设计工作的单位,下同)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注:投标人须持有“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 )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7.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道路或路桥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7.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其它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
4.8.1道路分项负责人:1名,具有道路或路桥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8.2 电力分项负责人:1名,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8.3 给排水分项负责人:1名,具有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8.4造价分项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4.8.5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如有)及上述人员均不能互相兼任。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4.9.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0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9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11月22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打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城区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朝阳路2号101室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
邮 编: 528200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何工 |
联 系 人:孔繁聪 |
电 话:0757-85689572 |
电 话:0757-86300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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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7-8636868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