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里农牧场分公司锅炉房供暖承包项目【网上竞价】
金额
73.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t304524092174
预算金额73.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伟133548941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里农牧场分公司锅炉房供暖承包项目【网上竞价】

发布时间 2024-09-06 15:00:00  

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里农牧场分公司锅炉房供暖承包项目【网上竞价】

项目编号

QT304524092174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采购人将其所有的两台4吨锅炉及现有的供热管线、设备、设施承包给供应商,以现状承包方式由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供暖服务,供暖总面积为10919.64㎡。其中:①公管面积:554.01㎡,包括采购人所属办公楼、机关车库、招待所等;②居民住宅面积:10365.63㎡,包括1号、2号住宅楼及楼下车库、医院综合楼等。供暖面积明细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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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4、服务期:202410月1日至20255月31日止(含一个月的维修保养期),供暖期自10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
5、服务地点:鄂伦春自治旗古里农牧场场部;
6、服务要求:

1供应商负责供暖期间所有供暖设备、用户管线和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2供应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经营,按章纳税;供应商应对水质进行化验和处理,排烟应达到环保要求,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承包期间,因供暖所发生的电费由供应商承担。

3在承包期间维修保养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包括锅炉和管道及其配套设施配件的更换维修);供应商增加的设备在供暖结束后全部无偿归采购人所有,不得拆除,人为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供应商负责维修费用或照价赔偿。

4供应商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采购人供暖标准和供暖要求供热。在供暖期内因供应商工作人员运行维护保养、操作不当,给采购人造成损坏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供应商负责对锅炉房现有设备的检修及维护工作,做到锅炉房内系统无跑、冒、滴、漏等现象。保证供暖设备 (锅炉房范围内一切设备、聘用工作人员及热力系统) 在取暖期间正常运行。

6供应商应依法为所聘用人员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聘任的工作人员必须持相应的证书上岗,包括司炉工、维修工、电工。承包期满供应商聘用的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安置。

7采购人增加的环保类设施,供应商必须按环保要求使用,如因供应商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处罚,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供应商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9保证供暖期内所有供暖面积范围内室内温度在20℃以上。由采购人组成的监督小组成员定期验收签字,如达不到规定温度,每发现一次将扣减供应商承包费用的千分之五。因服务不到位,住户不交取暖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供应商在供暖期间,如有用户反映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室内温度,经核实后,将按未达到约定温度面积以10 元/㎡的标准扣减供应商承包费。

11因无煤或使用、维修不当,停止供暖超过12小时,采购人按停暖面积、时间计算,扣除承包费,同时因停止供暖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12供暖期间,供应商要公布维修热线电话,一旦接到维修电话,供应商应在30分钟之内赶到维修现场维修。若30分钟内未到现场一次给付采购人违约金500元,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3供暖期结束后,供应商负责对锅炉全方位维修维护。2024年取暖期过后,必须加材料煮炉48小时后再利用1-2 天时间对锅炉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清理保养,包括烟道管、烟箱、排污管、水冷壁管锅筒等。将所有供暖系统、供电设备完好交给采购人,并将所有设备及锅炉房室内室外场地清扫干净,并由验收小组验收签字。

14如因企业改制或社会职能移交,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终止时间在供暖期内,采购人按实际供暖时间给予结算。

15承包期限内,成交价格为一次性价格,不随原材料及人工费用的改变进行任何调整。
7、踏勘要求:为保证服务质量,要求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到锅炉房现场进行踏勘,了解锅炉房现状。

踏勘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古里农牧场场部

踏勘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10点;

踏勘联系人:付佐林,联系电话:18504807359。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提供承诺函: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②供应商须承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内容
4)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热经营许可证》司炉人员须持司炉工上岗,提供证书扫描件;
5)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份供热业绩合同;
6)《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

2024年9月6日15:00至2024年9月11日15: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7380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如新增加取暖面积,以中标平均价格(总价报价/10919.64㎡)签订补充协议。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燃料费及运费、人工费、锅炉和管道维修费及其配套设施配件的更换、水电费、水处理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3、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5、如有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并以修正后的总价报价进行排序。

报价保证金

1、交纳金额:50000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1711790387@qq.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组织方,若因上述情况造成采购组织方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保函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使用在易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时填写的银行账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方德保代收款账户;
2、以个人名义参与项目竞价的无法使用电子保函功能;
3、报名期间需选定保证金缴纳方式,如需更改请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
4、保险人(承保人):紫金财险,中国人寿财险,安华农险(挑选其中1种);
5、保险费率:保证金金额的0.8%,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
6、保险有效期:保险期间为投保项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
7、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报价截止时间后可下载明文保函;
8、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9、保险的方式及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开始之时为报价截止时间;对于成交的投保人(供应商)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全额缴纳服务费且与被保险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的24时;对于未成交的投保人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成交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当日24时。
10、退保规则
1)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除此之外均不予退保:
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
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
2)退费路径
保费退回投保人在退保申请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3)其他
①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退保,请及时联系保险人进行线下退保,也可拨打保函客服联系电话(4006399580)咨询退保事宜。
②投保人办理退保事宜,满足退保条件的,保险费全额退还。
11、保险责任的范围
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险责任:
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相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内签订合同;
5)非因采购人原因,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但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行为;
6)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或者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实质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特殊情形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服务费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服务)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工程

货物

服务

500 以下

1.20%

1.50%

1.50%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开户行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2、履约保证金:5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合同完成且无质量问题7日内退还。

结算要求

1、本项目费用包含居民取暖费及公司管理取暖费,其中居民取暖费为固定费用(共计363,277.75元),具体内容如下:

1居民取暖费:居民住宅面积10365.63㎡(住宅及私人车库),收费标准:住宅和医院综合楼(二、三、四楼)收费标准为31.50元/平方米,门市、车库和医院综合楼(一楼)收费标准为43.40元/平方米,计363,277.75元,由供应商自行收取。

2公司管理取暖费:包括公管面积取暖费用即供应商总价报价-居民取暖费,由采购人承担。①付款方式:在成交供应商及时提供燃煤、电费发票情况下分五次付清。第一次拨付时间为202411月30日前支付采购人承担款(即公管取暖费)40%,第二次拨付时间为20251月30日前支付采购人承担款的20%,第三次拨付时间为20253月30日前支付采购人承担款的20%,第四次拨付时间为20254月30日前支付采购人承担款的10%,第五次拨付时间为供暖工作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对锅炉及附属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达到正常使用状态,由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后拨付剩余采购人承担款的10%。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媒体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13354894156
技术支持:0471-3473040

采购人: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里农牧场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古里农场
联系人:付佐林
联系电话:13848603258

E交易客服电话:4008280799

异议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结束;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操作指南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附件

附件.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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