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略阳公安局2024年执法执勤车辆购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62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h-2024-dl012
预算金额62万元
招标公司略阳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0916-482000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元策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916-53681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略阳公安局2024年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南郑区英郦庄园小区C2号楼1单元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H-2024-DL012
项目名称:略阳公安局2024年执法执勤车辆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略阳公安局2024年执法执勤车辆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6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2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阳公安局2024年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阳公安局2024年执法执勤车辆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南郑区英郦庄园小区C2号楼1单元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南郑区英郦庄园小区C2号楼1单元2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南郑区英郦庄园小区C2号楼1单元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请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各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阳县公安局
地址:略阳县狮凤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6-4820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元策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英郦庄园小区C2号楼1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0916-536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916-5368111
陕西元策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5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pdf
采购需求.pdf
略阳公安局2024年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南郑区英郦庄园小区C2号楼1单元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H-2024-DL012
项目名称:略阳公安局2024年执法执勤车辆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略阳公安局2024年执法执勤车辆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6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警车 | 620000 | 5(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620,000.00 | 6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阳公安局2024年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阳公安局2024年执法执勤车辆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南郑区英郦庄园小区C2号楼1单元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南郑区英郦庄园小区C2号楼1单元2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南郑区英郦庄园小区C2号楼1单元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请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各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阳县公安局
地址:略阳县狮凤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6-4820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元策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英郦庄园小区C2号楼1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0916-536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916-5368111
陕西元策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5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pdf
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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