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鹏新区劳资纠纷调解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24-2025年)合同公示
金额
151.6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1.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鹏新区劳资纠纷调解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24-2025年)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拟对大鹏新区劳资纠纷调解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24-2025年)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大鹏新区劳资纠纷调解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24-2025年)

合同金额(元):15165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协议》第八条第1款约定,合同总价为¥151.6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对合同总价变更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八条第1款约定的合同总价变更为¥1320806.25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零捌佰零陆元贰角伍分)。
二、甲乙双方确认,《原协议》签订后甲方未向乙方支付过款项。甲乙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八条第2款约定的分期支付条款变更为:
甲方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支付:
(1)本补充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400000.00元(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2)项目履约至第4个月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400000.00元(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3)项目履约至第7个月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400000.00元(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4)服务期结束且经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20806.25元(即人民币壹拾贰万零捌佰零陆元贰角伍分)。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将原合同金额从151.65万元变更为132.080625万元。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0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一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2号楼4楼2403

联系电话:0755-2833306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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