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淀区人北实验学校锅炉房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服务资格入围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为 海淀区人北实验学校锅炉房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服务资格入围,招标人为北京城市学院。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海淀区人北实验学校锅炉房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服务资格入围
2.2 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星庄路与玉津路交叉口西南角
2.3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本次供暖改造项目涉及供热总建筑面积为35491.6平方米,建筑性质为公建和住宅,涉及供暖总面积30774平方米。
2.4 本招标工程的入围服务起始时间自初步设计起,至试运行结束止。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委托的海淀区人北实验学校锅炉房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施工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附属或配套等全部工作内容。
2.6 质量要求: 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且以符合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证书,或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仅施工单位提供)。
3.2投标单位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设计单位业绩:投标人近3年须承担过设计合同金额 30万元及以上热力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单位业绩:投标人近3年须承接过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热力工程施工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已取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地区提供有关部门相关证明文件即可),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3.3.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已取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地区提供有关部门相关证明文件即可),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 2日至 2023年 6月 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报名,报名后原件退还。
报名资料包括: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项目经理必须现场报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资格预审结束后统一向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发放标书。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一致。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编制标书所产生的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 上发布。
8.其他声明
关于资格预审文件的咨询、答疑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210278269,电话不解答关于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咨询、答疑等问题。
招标人将以邮件、电话的形式通知各投标单位是否通过资格预审,报名时请各投标单位提供可及时接收信息的电子邮件、联系人及其电话。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城市学院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联 系 人: 孙老师
电 话: 18210278269
2023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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