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ZYCGR22011904员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itc-g220290865-1
预算金额95.2万元
招标公司ZYCGR22011904
招标联系人高老师021-23537800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迟兆洋0769-26627023
中标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ZYCGR22011904员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OITC-G220290865-1(招标文件编号:OITC-G220290865-1)
二、项目名称:ZYCGR22011904员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219号
中标(成交)金额:95.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员工商业保险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1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涛(专家组长)、王慧敏、王立伟(用户代表) 本项目专家为自行推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35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单聘人员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报价为:1400元/人年;
员工子女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报价为:400元/人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ZYCGR22011904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701号38楼
联系方式:高老师021-23537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号楼13层01室
联系方式:迟兆洋、张君仙 0769-26627023、020-87001523 mye@oitc.com.cn、bxu@oitc.com.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迟兆洋、张君仙
电 话: 0769-26627023、020-870015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ZYCGR22011904员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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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ZYCGR22011904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26日 15:2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涛(专家组长)、王慧敏、王立伟(用户代表) 本项目专家为自行推荐 | ||
总成交金额 | ¥95.2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迟兆洋、张君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9-26627023、020-87001523 | ||
采购单位 | ZYCGR22011904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701号38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老师021-235378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号楼13层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迟兆洋、张君仙 0769-26627023、020-87001523 mye@oitc.com.cn、bxu@oitc.com.cn | ||
附件: | |||
附件1 | 0865-1员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12.8稿】.doc0865-1员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12.8稿】.doc |
东方招标
oiTC
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编号:OITC-G220290865-1竞争性磋商文件ZYCGR22011904员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三部分:合同一般条款及特殊条款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邀请书
项目名称:ZYCGR22011904员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OITC-G220290865-1一、项目基本情况ZYCGR22011904员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www.oitccas.com/招标在线频道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1、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采购需求:最高限价:/预算金额:/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1 | 员工商业保险服务 | 1年 | /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2、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竞争性磋商及评审、推荐成交供应商以包为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注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4)按本磋商邀请的规定获取磋商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6)供应商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注1。(7)投标人应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8)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保险公司,同一家保险公司仅可提供一套保险方案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为分公司,则必须持有总公司的有效授权。(授权书格式自拟)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600.0元(人民币)方式:登录http://www.oitccas.com注册并购买。地点:http://www.oitccas.com/招标在线频道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文路129号央视华东区总部L1栋16楼会议室(国际传媒港)。时间:2022年1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文路129号央视华东区总部L1栋16楼会议室(国际传媒港)。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供应商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1)登陆“东方招标”平台(http://www.oitccas.com/),点击“获取采购文件”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www.oitccas.com/pages/sign_in.html?page=mine)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录系统寻找有意向参与的项目,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磋商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如决定购买磋商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1、磋商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七、其他补充事宜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以电汇方式购买磋商文件和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例如:OITC-G220290865-1标书款、OITC-G220290865-1第1包投标保证金(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在平台上填写开票信息。在投标人足额缴纳标书款后,标书款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在平台上登记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账号:862081657710001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701号38楼名称:ZYCGR22011904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迟兆洋、张君仙0769-26627023、020-8700152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号楼13层01室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高老师021-23537800
本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投标人如需了解采购人具体详细信息,需要提供保密承诺函(具体内容格式详见附件),收到书面保密承诺函后进行答复。电话:0769-26627023、020-87001523/mye@oitc.com.cn、bxu@oitc.com.cn项目联系人:迟兆洋、张君仙
条目号 | 内容 |
3 | 合格的供应商 |
3.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按本磋商邀请的规定获取磋商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7)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注1)8)投标人应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9)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保险公司,同一家保险公司仅可提供一套保险方案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为分公司,则必须持有总公司的有效授权。(授权书格式自拟) |
7 | 磋商文件的质疑 |
7.3 |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方式: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邮寄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769-26627023、020-87001523传真:010-88517351电子邮箱:mye@oitc.com.cn、bxu@oitc.com.cn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号楼13层01室 |
9 |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
9.1 | 为了磋商响应文件的规范和统一,供应商须按以下两部分组成及顺序编写磋商响应文件,实际响应中如有必要,应由供应商对以下目录未涉及的部分予以补充:★附件1--报价函(统一格式)★附件2--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4--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统一格式)★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6-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必须提供)★6-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供应商必须提供)★6-3银行出具盖章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公司上一年度(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6-4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记录需体现有银行或税务部门印章,自行编写或网页截图无效)(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记录需体现有银行或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印章,自行编写或网页截图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7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了“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11投标人应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6-1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保险公司,同一家保险公司仅可提供一套保险方案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为分公司,则必须持有总公司的有效授权。(授权书格式自拟)6-13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业绩合同、质量认证、荣誉证书等)附件7--磋商保证金说明函(统一格式)附件8--磋商保证金保函格式(统一格式)附件9—成交服务费承诺书(统一格式)附件10--针对本项目的供应商案(格式自拟)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提供)附件1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格式见附件)附件14——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附件1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注: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应答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和功能描述的,将可导致其磋商被拒绝;供应商编制上述文件时,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
11 | 报价 |
11.1 | 供应商需报出磋商文件中分项报价表所列全部内容的价格 |
11.5 | 服务期及服务地点:详见第五部分 |
★11.6 | 报价要求 |
12 | 报价货币 |
12.1 | 报价货币:人民币 |
13 | 磋商保证金 |
13.1 | 磋商保证金金额:不低于14400元人民币。磋商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或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函。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报价有效期;如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必须采用所附的“磋商保证金保函格式”中的条款及格式,否则磋商被拒绝;供应商应承担磋商保证金保函开具、递交、退还、通知及核印等产生的一切相关银行费用。使用电汇形式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境内银行账户转出,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否则磋商被拒绝: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截止期前将全额保证金转入下述指定账号, 并应将“保证金电汇凭证/保函”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户名: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银行帐号:862081657710001 |
13.3 |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报价有效期。 |
14 | 报价有效期 |
14.1 | 报价有效期:不少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90日。 |
15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
15.1 | 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1份(正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扫描件,PDF格式,与纸质版一致)。 |
17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17.1 | 详见磋商邀请 |
17.3 | 详见磋商邀请 |
21 | 评审的原则和方法 |
21.2 | 评审办法1. 磋商小组经与通过初审的各供应商磋商后,将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1)如果经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技术参数(“★”参数)或超出偏差范围,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2)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技术要求和配置进行报价,如有缺漏项,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
22 |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 |
★22.2 | 磋商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方式不符或金额不足;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号条款规定的,技术要求和配置有缺漏项的;供应商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供应商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就全部磋商服务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25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25.1 |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为: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名确定 |
31 | 履约保证金 |
31.1 | 详见项目需求。 |
32 | 成交服务费 |
32.1 |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7.5%收取。此项费用无须单列,但须计入报价总价。其中计算服务费基数为:单聘人员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报价金额*640+员工子女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报价金额*140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废标条款 |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价格响应评审表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满分为100分,详细评分标准如下:附表1评审表附表: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注1: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价格部分(10分) | 单聘人员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本次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 | 6 |
价格部分(10分) | 2、员工子女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本次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 | 4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如投标产品被认定为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在上述价格评分中,对该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注:技术响应评审表商务响应评审表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商务部分(24分) | 1、商务条款应答响应情况标记为“★”的是关键商务条款,正偏离不加分,如不满足其投标予以拒绝。其他非“★”的商务条款:应答有负偏离得0分,应答全部无偏离得1分,应答有正偏离得2分。 | 2 |
商务部分(24分) | 2、投标人提供同类保险业绩(每提供一个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案例加1分,最高不超过6分,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 | 6 |
商务部分(24分) | 3、企业实力拥有国际三大评级机构(穆迪或惠誉或标准普尔)授予的Baa1及以上保险财务实力评级,得10分;否则为0分。(需提供证明文件) | 10 |
商务部分(24分), | 4、供应商提供2021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200%(含)以上得6分;(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200%-180%(含)得4分;(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180%-150%(含)得2分;(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以下的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需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总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标注出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关页码及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6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技术部分(66分) | 1、技术指标条款响应情况(1)技术规格偏离表须依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响应,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予以拒绝;(2)技术指标评审基准分为22分,评委可根据技术指标的正负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3)无标记的指标是一般技术条款,总分22分。正偏离不加分,负偏离每条减2分,超11项(含)负偏离不得分;(4)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 22 |
技术部分(66分) | 2、根据承保、理赔服务方案制定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合理性综合评审。(1)设备保险服务制定方案内容齐全,有合理的承保、理赔实施方案,得12分;(2)设备保险服务制定方案内容较齐全,有较合理的承保、理赔实施方案,得8分;(3)设备保险服务制定方案内容有轻缺陷,承保、理赔方案不够合理,得4分;(4)设备保险服务制定方案内容不齐全,存在明显瑕疵或不提供不得分。 | 12 |
技术部分(66分) | 3、根据投标人理赔服务、法律援助、人性化赔付、协调处理机制等服务承诺进行评审。(1)服务承诺完整周全、可实施性强,得10分;(2)服务承诺较完整较周全、可实施性较强,得6分;(3)服务承诺有缺陷、可操作性较低,得2分。(4)不提供服务承诺不得分。 | 10 |
技术部分(66分) | 4、售后运维服务方案、应急方案。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应急预案等进行综合评价:(1)售后运维服务方案完善可行,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可行的服务方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非常详细切合实际,得7分;(2)售后运维服务方案较完善可行,针对本项目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较详细较切合实际,得4分;(3)售后运维服务方案不够完善可行,针对本项目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够详细,不够切合实际,得1分;(4)未提供方案或提供了但是完全脱离实际不得分。 | 7 |
技术部分(66分) | 5、根据投标人理赔时效响应速度评定。(提供相关说明文件或承诺函)(1)响应速度7个工作日内,得8分;(2)响应速度10个工作日内,得5分;(3)响应速度15个工作日内,得2分。(4)响应速度大于15个工作日不得分。 | 8 |
技术部分(66分) | 6、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就保额等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根据增值服务的实用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审。(1)增值服务合理、实用性强,得7分;(2)增值服务较为合理,实用,得4分;(3)增值服务不够合理,不实用,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 | 7 |
附表3符合性审查表注: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资格要求,“不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资格要求;附表2资格审查表2、对于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要求做明确响应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条款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 评审内容 | |
1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1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
3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了“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 |
5 | 银行出具盖章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公司上一年度(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 | |
6 |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记录需体现有银行或税务部门印章,自行编写或网页截图无效)(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
7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记录需体现有银行或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印章,自行编写或网页截图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 |
9 |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 |
10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 |
11 | 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磋商文件 | |
1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
13 | 投标人应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
14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保险公司,同一家保险公司仅可提供一套保险方案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为分公司,则必须持有总公司的有效授权。(授权书格式自拟) | |
15 | 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结论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 |
1 | 是否满足服务时间需求 | |||
2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 |||
3 | 是否按规定提交足够磋商保证金 | |||
4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90天 | |||
5 | 是否按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6 | 投标报价是否固定唯一,且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 |||
7 | 投标文件是否满足项目需求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须满足带★条款) | |||
8 | 投标文件是否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
9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是否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
结 论 |
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2、汇总结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1、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注:
2.3“采购人”指ZYCGR22011904。2.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1“采购代理机构”指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定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4.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费用3.1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合格的供应商2.5“服务”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规定提供的技术支持、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2.4“货物”指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规范书中所列的产品、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包括虽未载明但在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产品、工具等。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邀请书5.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说明
6.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6.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磋商文件的修改第五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书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三部分:合同一般条款及特殊条款
(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7.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7.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晚于磋商开始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磋商文件的质疑6.4在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后的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采购需求,并将有关调整内容告知所有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可据此调整最终报价。6.3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及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非“一次性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8、要求、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潜在供应商。7.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报价10.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附件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10、磋商响应文件格式9.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供应商若成交,应缴纳的与所报价货物和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报价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11.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附件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单价和总价。报价如果出现单价与总价不符的,以单价为准。
(4)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验收、安装、调试、培训及《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其它服务费用。(1)主机和标准附件价格11.5分项报价表应包括:11.4供应商按上述11.1和12.1款要求报价并填写报价仅供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评审方便,但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1.3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13.2磋商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3.1供应商应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的磋商保证金。13、磋商保证金12.1磋商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币种填报。12、报价货币11.6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A)如果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13.7若发生下列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磋商保证金:13.6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其缴付成交服务费后,予以无息退回。13.5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予以无息退还。13.4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13.3磋商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形式详见第二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磋商响应文件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地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应答被予以拒绝。14、报价有效期(iii)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ii)未按第32条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或(i)未根据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或(B)成交供应商如果:
15.4传真或邮递报价概不接受。15.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15.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人代表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人小签,未曾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准备磋商响应文件,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为准。15、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往来。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第14条报价保函的有关规定在保函延长期内仍适用。
“在年月日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号、正本或副本16.2封装袋封面均应注明:16.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信封、磋商保证金分别以封装袋分别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报价信封”、“磋商保证金”字样。电子版文件随“正本”递交。16、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2)报价一览表(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应同时附有内容相同的报价表)(1)报价函原件16.4报价信封内须装有如下内容:16.3如果未按16.1和16.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8.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的磋商响应文件。18、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7.4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和拟派本项目主要负责的项目经理必须出席竞争性磋商。17.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地点。17.2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第7款的规定修改磋商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已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磋商截止日期履行。17.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五、竞争性磋商及评审19.4供应商不得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且已提交最后报价至14款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13.7(A)条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19.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19.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或“撤回报价”字样。19.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19、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评审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21.1评审原则:21、评审的原则和方法20.2在评审和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竞争性磋商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报价及在磋商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20.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小组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0、磋商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2.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提供所需的磋商保证金;是否恰当地签署;有否计算错误;是否大致编排有序等。22、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21.2评审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于国内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优惠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有效性承担责任。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本条不适用,有关中小企业的界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对所有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都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2)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性磋商;
2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24、最终报价23.1经过初审合格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分别与其进行磋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磋商响应文件和报价,以及必要时根据本须知6.4款所进行的调整,磋商小组将与各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并根据各轮次的磋商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为保证所有合格供应商的合法权利,整个磋商过程对每个供应商都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23、竞争性磋商22.2磋商小组将拒绝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非响应性报价,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响应性报价。
26.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将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26.1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6、需向监管部门上报的情形25.1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5、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不适用28、资格后审27.2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27.1合同将授予磋商小组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27、合同的授予标准六、授予合同
30、签订合同29.4采购代理机构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向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未成交结果通知书》。29.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2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29.1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发布信息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第7.2条和第7.3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及后果。29、成交通知书
32.1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32、成交服务费31.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约后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成交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在产品质保期结束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31、履约保证金30.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本合同书(“合同书”)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上海]市签订。服务采购合同乙方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若与项目需求书内容有冲突,以项目需求书为准,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供应商的保单进行修订。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在本合同中,除非与上下文不一致或文中另有所指,下列文字应具有以下的含义:定义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甲乙双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乙方:[*],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住所地在[*]且持续合法存在的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甲方:[*],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住所地在[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701号37、38层]且持续合法存在的事业单位主体(以下简称为“甲方”),和
“乙方”是指合同书中列明的乙方单位,指在本合同中指明并在合同书中签字、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一方。“甲方”是指合同书中列明的甲方单位,指在本合同中指明并在合同书中签字、购买服务的一方。“工作日”是指除中国国家公众假日外的中国商业银行通常营业的日期。“本合同”是指合同书以及所有的附件。“乙方关联方”是指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与乙方相关联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被控制、或与该实体同属于一个控制人的任何实体。“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通过持股、协议或其他方式拥有管理相关实体的权利。“甲方指定实体”是指与甲方共享资源、协同运行的实体,以及甲方或前述实体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他实体,或者与甲方存在合作关系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专家、个人等。
“合同价款上限”是指本合同项下各订单累计服务费用不应超过的某一金额。除非另经双方书面同意,超出合同价款上限部分的订单自动视为无效订单,甲方无需承担任何付款义务。“合同价款”是指在本合同中列明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订单”是指基于本合同项下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服务的事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文件。“服务”是指本合同中列明的、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产品”是指本合同中列明的、与本合同提供的服务相关的、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或者在服务中使用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提供本合同下的服务由其分包商提供的产品。“一方”是指甲方或乙方;“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
“生效日”是指合同书中双方明确约定的日期。当实际签署日期与本合同生效日不一致时,以生效日为准。“税”是指任何相关的政府机构征收的税、关税或费用(但不包括所得税),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消费税或服务税。“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仅限于天灾、战争(宣布和未宣布的)、叛乱、起义、恐怖行为、政府机构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立法机关、法院、行政官员或执行机关)、罢工(仅针对客户的罢工除外)、禁运、停工或其它劳工争议、海难、爆炸、火灾或超出受影响方合理控制范围并且无法由该方合理预测的其它类似或不相类似的事件。“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向乙方披露的全部信息,不限传达方式及是否为草稿或最终确认稿,无论上述信息是否与过去、目前、和未来的研究、发展、人员或合作活动相关,无论此类信息是书面还是口头的,具体按照双方签署的附件A《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工作人员”是指为本合同之目的,任何一方雇佣的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代理人以及承包商)。“交付物”是指依据本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形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的工作报告,阶段性成果及最终交付成果等。
本合同项下的一方向另一方陈述与保证,自生效日起:陈述及保证除非另有约定,于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盖章确认的订单均属于有效订单。如上述截止日届满时,尚有合同项下的订单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订单履行完毕之日止;为免歧义,顺延期间,双方不得在本合同项下订立新的订单。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日([*]年[*]月[*]日)起至截止日([*]年[*]月[*]日)。服务内容:基于本合同项下约定之条款和条件,乙方根据甲方于本合同工作说明书(详见附件B)及有效期内提供的盖章后的订单(以下被称为“订单”)(详见附件C),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描述详见工作说明书和订单。服务内容及合同期限
其已向另一方披露所有由政府部门发出的、可能对其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文件,且所有其此前向另一方提供的文件并无包含虚假陈述或遗漏重要事实。其无未决的诉讼、仲裁或其它法律或政府程序,或就其所知,将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负面影响的上述程序;持续具备开展该等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并履行相关手续,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i)不会违反其营业执照、章程或类似的组织文件;(ii)不会违反任何可适用的法律或任何政府授权或批准;和(iii)不会违反或导致其不能履行其作为合同一方或对其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其已依法授权其代表签署本合同,并且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本合同的条款对其有法律约束力;其具有完整的权利签署本合同并且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其依据其设立地和主要营业地的法律有效设立和合法存续,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由于履行本合同而被视为甲方的员工。乙方应当对其工作人员由于履行本合同而导致的任何及全部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承担全部的责任。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的书面授权,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方无权假借另一方的名义,代表另一方作出意思表示或者代表另一方签署合同。本合同并不构成甲方就本合同中列明的服务授予乙方独家提供上述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就上述服务同时与任何第三方签署合同。关系不实陈述的后果:如果上述任何一方的陈述与保证自生效日起在任何实质方面是不准确的,该合同方将视为根本性违反本合同。乙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必要措施以防止其任何员工、代理人或分包商在执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始终根据国家及服务履行地的法律或适用于甲方及甲方指定实体的其他地方法律法规,缴纳并维持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以保护甲方免于承担上述风险,并避免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索赔责任。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可被接受的证明,以证实其缴纳并维持了足够的保险,其中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以下情形的较高数额:(1)壹佰伍拾(150)万元;(2)本合同价款的金额。若乙方不能按本款约定缴纳并维持足够的保险,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11.1款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
付款说明在乙方无法合理控制和无法合理预见的情况下发生的额外的费用,乙方应当就该额外费用的发生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在此同意和确认,在甲方就该额外费用的发生未做出书面同意、或者该书面同意未被乙方事先获得的情况下,甲方无须就该额外的费用负责。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订单约定的费用已包括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乙方应当承担的与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相关的税费(即为含税价格)及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所承担的各项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费用的支付按照本合同各订单约定的要求进行。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支付
根据服务的瑕疵情况以及甲方的损失,将服务折价,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将相应合同价款退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解除本合同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如乙方不及时进行整改,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而发生的额外费用);乙方应当尽其最大的注意和勤勉的义务,以确保按时和成功地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或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11.1、11.2款向乙方主张逾期交付违约金,同时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违约的性质以及范围,并且要求乙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十(10)天内自费予以补救(“补救期”);补救期满仍未交付或提供的服务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的,甲方有权选择下述方式中确定的任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质量和交付乙方同意免除甲方非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任何迟延付款的责任。该等情形下,甲方的迟延付款并不构成甲方获得本合同项下相关权利的限制和禁止。乙方应当按照订单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出具与对应订单数额相当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乙方应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时点法定税率重新计算含税总金额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不得因此要求解除或变更本合同,亦不得要求甲方按照增值税税率调整前的含税总金额支付货款。甲方应当在收到该等发票之日起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提供的服务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各个方面均符合在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乙方服务品质保证,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所有服务应符合以下条件:如本合同项下涉及现场服务的,在提供现场服务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现场服务人员的名单及对应的雇主责任险等保单复印件。所有服务项目,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除紧急情况下为甲方利益外,未经甲方确认而实施的服务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更换服务。更换的服务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乙方应负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于该等服务,本合同规定的保质期(如有)应在乙方为甲方更换服务之日起计算。
资料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合理的情况下修改和补充本合同。如果上述修改和补充对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服务范围和乙方的工作量造成重大的变化,双方应当就变更后的服务范围另行达成补充协议。乙方应保证在履行本合同下具体服务时自身或者其分包商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及安全性,如发现任何质量、安全问题,乙方应毫不耽搁地立即改正、更换,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在乙方的工作人员由于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损害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损害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任何损失。另外,甲方有权在无须补偿乙方的情况下提前以单方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被证实无法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工作人员。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要求更换的通知后立即更换该工作人员。如果乙方不能按照甲方在更换通知中的要求和设定的时间更换相关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或调整相应的服务范围,而无须补偿乙方。提供的服务应该完全满足甲方的要求。
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同意对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合同第7条(资料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及第8条(保密条款)约定的同等义务,并对己方工作人员违反前述条款约定的任何义务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尽一切合法之可能保证甲方对乙方根据本合同或按甲方指示创建或开发的所有工作及成果享有全部权利、所有权及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专利、域名其他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所有可交付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创造的、用以由甲方接受和利用的创意、代码、作品、图像、通信、资料、图纸、信息、设计、数据、报告、分析、讲座、电子工具、应用程序和系统及其他工作成果(“资料”)的所有权均归甲方(而非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所有。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未参与向甲方提供服务的乙方之其他工作人员)提供上述资料。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将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或第三方占有、保管或实际控制的属于甲方所有的全部财产和材料返还给甲方,无论该资料以何种形式存在(如电子或纸制),也不论该资料是否基于本合同条款或任何其他方式获得。乙方承诺将尽其所能保管和保存资料(定义见下文)及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其他信息或财产。一旦甲方转交给乙方前述资料、信息或财产,或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甲方完成创作成果,乙方即有义务将相关资料、信息、财产或创作成果妥善保管。乙方对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原因导致的前述任何资料、信息或财产的遗失或损坏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陈述并保证其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违反法律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专利、其他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乙方应使甲方免受损害并向甲方全额赔偿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的任何损失、责任、索赔或处罚。
数据安全义务为避免歧义,本合同的存在和内容以及双方之间的关系也应视为保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任何方式、或通过任何媒体、宣传渠道发布与对方的任何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报纸、宣传材料、广播、电视、杂志、个人社交媒体等。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合作关系、合作领域、合作金额、当前合作项目、客户信息,双方正在或即将进行某种磋商、或缔结某种合作关系的可能性;或双方即将缔结、已缔结、或已终止某种合作关系的事实等。本限制宣传条款应在本合同终止或到期后继续有效。乙方承诺及确认乙方及乙方必要人员(定义见《保密协议》)应当严格遵守双方签署的《保密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应当按照《保密协议》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条款除非得到本合同甲方的事先书面确认,乙方及乙方关联方/合作伙伴/受托人/承包商等均无权使用甲方及甲方指定实体(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注册商标,也没有权利从该等使用中获取利益。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陈述及保证),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行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或违反第15.1款擅自将权利或义务转让分包,甲方有权按本合同减少、停止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全部订单价格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在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情况下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退款。违约责任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单位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并应在分包合同(如有)中要求其分包商接受相同的审计要求。乙方及其分包商(如有)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一般应该根据甲方审计要求永久保存,除非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实施其他的保存要求。该等记录和账目应详细记载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费用(包括分包商发生的费用)。经提前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单位的审计人员有权检查并复制该等记录、账目或其他必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文件、记录、政策和程序),以证明乙方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及相关法规。双方同意签署记录或信息仅用于审计。如果甲方的审计人员确认甲方向乙方就本合同项下超额付款,则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双方协议通过合理的方式向甲方偿还此类超额付款,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甲方直接退还,或通过后续订单下甲方应付款项中抵扣该因超额付款应退还的部分。审计乙方从甲方获取的数据,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人复制、散布、出售、出版、广播、转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使用或违反约定用途使用;由此造成的争议、诉讼及其他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做出相应赔偿。双方应遵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法规并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如果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需从甲方获取数据,且这一获取是提供服务不可避免的,在任何时候,乙方应在获取前书面告知甲方,详细说明用途并取得书面同意。乙方保证仅会以严格地履行本合同为目的而使用其从甲方获取的数据。
不可抗力应指所有超出本合同双方合理控制的客观事件,该事件是不可预知、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该事件应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停运,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传染病、内乱、罢工和任何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控制的情况,包括商业惯例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不可抗力如果违约方未在补救期内予以补救(或者如果没有补救期),除可适用法律、合同项下之其他权利以外,受损害方还可以就违约引起的任何及所有可预见的损失提出索赔。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违约的性质以及范围,并且要求违约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十(10)天内自费予以补救(“补救期”)(但是如果一方在本合同第3条(陈述及保证)项下所做的任何陈述和保证在做出时在关键方面不真实或不正确,或者违反本合同第8条(保密条款)的规定,则没有补救期);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规定以外,如果一方(“违约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某项主要义务或以其他方式对本合同构成重大违约,则另一方(“受损害方”)可以: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迟延交付本合同项下约定之全部或部分服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照迟延交付部分服务对应之订单合同价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逾期十(10)日仍未交付的,甲方有权按本款前述标准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甲方同时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合同。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根据其业务需求决定终止本合同。在乙方尚未开始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时,甲方有权在无需补偿乙方的情况下,以事先发出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合同;在乙方已经开始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时,甲方应当就已经履行的服务项目按照比例支付合同价款。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和终止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三十(30)天,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力争解决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有关问题;如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提供事件的有效证明,并告之另一方该不可抗力的预计持续时间。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尽量减少因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应立即通知对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履行或需延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该方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将被顺延,顺延时间应等于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而造成的延误时间,以及为使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恢复履行其义务所必需的合理额外时间。如因不可抗力情形造成乙方不能如期提供服务,且乙方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形之日起的三(3)个工作日内就不可抗力的发生向甲方提供书面通知,经甲方书面确认,服务的交付日期可以延期。在不可抗力情形下,甲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标准,按比例向乙方支付其已完成工作的相应的合同价款。
另一方违约,并且在第一方指出违约之后十(10)个工作日内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可以采取补救措施的);另一方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或其全部或部分财产被指定给破产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单位所在地或单位设立地的法律规定的任何类似人员或程序)管理,或正面临任何破产程序;另一方停业、清算(事先得到第一方书面同意的、为了正当的有清偿能力的重组或合并而进行的自愿清算除外)、解散或关闭;在下述情况下,任何一方(“第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终止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情形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履行服务,且乙方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形之日起的三(3)个工作日内就不可抗力的发生向甲方提供书面通知,经甲方书面确认,服务的交付日期可以延期。在不可抗力情形下,甲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标准,按比例向乙方支付其已完成工作的相应的合同价款。本合同所称“提前终止”,应当由甲方向乙方发送提前终止通知的方式作出。本合同在提前终止通知中所确认的终止日或者如果通知中未明确则在送达该通知之日终止。终止以后所有再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将视为无效并且不会对甲方产生付款义务。
本合同中以下各条的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第8条(保密条款),第11条(违约责任)(但其效力仅限于本合同终止前发生的违约事件以及违反其他持续义务的情形),第14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持续义务:如果乙方从事任何甲方有合理理由认为有损甲方及甲方指定实体良好信誉、品牌形象、产品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在事先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形下立即终止本合同。一旦提前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并在通知述明的日期生效后,乙方应当立即采取所有必要行动停止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本合同其他有约定之处。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依照本合同所获得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转让及分包如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30)天内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凡因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解释、履行、解除或终止)的任何争议。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均应由中国法律管辖及解释。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对本合同的变更在双方书面同意且盖章后有效。变更一方依照本合同所获得或保留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均不排除其所拥有的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适用,并可同时适用上述各项权利或补救措施。一方对本合同项下条款履行的不作为、迟延或者放任均不影响或者限制该方的权利。一方对另一方违约行为主张权利的放弃不得视为对其后期任何违约行为放弃主张的权利。不弃权条款在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且就履行本合同是有利的和必需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服务分包给合资格的第三方承包人。在上述情况下,乙方应就该第三方的工作成果对甲方承担责任。
条款标题仅供参考,不得当作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的组成部分且不能对其涵义、解释或构成产生任何影响。释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在收件方签收的邮戳日期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在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视为送达。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应以书面方式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具体订单所列明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如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通知与送达乙方同意如由于法律、法规、政策、事业单位内部规定更新、变化、调整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对本合同进行不时调整,乙方应配合甲方签署补充协议并根据甲方要求妥善安排处理协议涉及的相关事项。
附件A: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的《保密协议》;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乙方代表、乙方关联方及其各自的工作人员同意并遵守与甲方签订的《供应商阳光合作承诺书》。尽管在本合同的部分条款可能根据法律被视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及余下部分条款仍具有完全效力。其他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否则本合同中与一项以上任何事务有关的条款均应分别适用。
(本页为服务采购合同的签署页)(以下无正文)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D:服务结算单(样张)。附件C:订单;附件B:工作说明书;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双方确认和签署: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特此同意并接受本合同所述的各条款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后自生效日生效。
□(适用于设定合同价款上限的情形)本合同项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订单累计金额上限为:[*](包含税费(税率:[*]%)及其他相关费用),并明确计价单位;除非另经双方书面同意,使用额度超过此上限的,超出上限部分的订单视为无效订单,甲方无需承担任何付款义务。合同价款上限【(如有请保留并填写,不适用可以删除)】[***]具体服务内容附件B–工作说明书
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以下被称为“主合同”),于[*]年[*]月[*]签署本《订单》。乙方:(以下被称为“乙方”)甲方:(以下被称为“甲方”)附件C-订单□(本款不适用)
□(适用于暂无法确定服务费总计金额的情形)本订单总金额上限为:[*],使用额度超过本订单总金额上限的,视为该订单终止。订单总金额上限上述订单金额包含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含[*]%增值税)。订单使用周期届满,甲方若继续使用服务的,双方应重新签署订单。服务内容订单明细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价/月(含税) | 使用周期(月) | 总价/元 |
服务费总计:人民币[*]元(大写:[*]) |
□自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年服务保质期,按以下被勾选的方式确定:服务要求和标准:基于主合同项下约定之条款和条件,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要求和标准:服务要求□(本款不适用)
□承兑汇票。□银行转账(推荐);甲方通过以下被勾选的方式向乙方付款:付款方式支付方式□该项服务不涉及保质期。
付款期限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等如有任何变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前五(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的原件或扫描件提供给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账号:[*]开户行:[*]户名:[*]双方同意,甲方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中:
付款前文件要求:□其他:[*]□乙方先开通供甲方使用服务,根据服务类型的不同,双方按自然月结算合同价款;□双方签订合同后[*]日内支付全额价款的[*],乙方提供订单第3.3款规定的付款前规定的文件后[*]日内向乙方付清剩余价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订单项下的全部服务并验收合格,乙方提供订单第3.3款规定的付款前规定的文件后,[*]日内支付订单全部价款;甲乙双方同意,就本合同项下订单约定之合同价款将按照以下被勾选的期限付款:
电话:[*]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701号37、38层]纳税人识别号:[*]名称:[*]甲方发票相关信息如下:乙方依法开具的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费明细乙方提供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以及经甲方签收、确认的《服务结算单》扫描件发给甲方指定联系人。乙方提供《服务结算单》盖章扫描件(须有甲方指定验收人的签字);备注栏内填写:实验室合同编号账号:[*]开户行:[*]
序号 | 计费周期 | 费用明细 | 支付方式 |
地址:[*]姓名:[*]甲方联系人:双方联系方式交付时间、方式、指定人员
交付时间 | 年 月 日 |
交付方式/地点 | |
指定甲方验收人及指定电邮账号 | |
指定甲方验收人及指定电邮账号 | |
指定乙方对接人及指定电邮账号 | |
指定乙方对接人及指定电邮账号 |
电话:[*]地址:[*]姓名:[*]乙方联系人:电子邮箱:[*]电话:[*]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双方确认和签署:(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部分)本订单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由双方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订单受主合同约束,本订单未尽内容,以主合同约定为准。其他电子邮箱:[*]
★附件1--报价函(统一格式)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D–服务结算单(样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采购需求单号 | 合同/订单编号 | 工作说明书编号 | |||||||
甲方 | |||||||||
乙方 | |||||||||
项目名称 | |||||||||
1. 验收内容(结算周期[*]年[*]月[*]日-[*]年[*]月[*]日) | |||||||||
序号 | 服务名称 | 结算条件 | 结算实际情况 | 结论 | |||||
甲方验收人 | |||||||||
甲方验收部门 | |||||||||
联系电话 | |||||||||
日期 |
★6-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必须提供)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附件4--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统一格式)★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2--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
★6-7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记录需体现有银行或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印章,自行编写或网页截图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4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记录需体现有银行或税务部门印章,自行编写或网页截图无效)(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3银行出具盖章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公司上一年度(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6-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供应商必须提供)
6-13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业绩合同、质量认证、荣誉证书等)★6-1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保险公司,同一家保险公司仅可提供一套保险方案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为分公司,则必须持有总公司的有效授权。(授权书格式自拟)★6-11投标人应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6-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了“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附件10--针对本项目的供应商案(格式自拟)附件9—成交服务费承诺书(统一格式)附件8--磋商保证金保函格式(统一格式)附件7--磋商保证金说明函(统一格式)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递交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9条要求的所有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3份和电子版本1份)。致:(采购代理机构)★附件1:报价函格式附件14——保密承诺函附件1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
6、我方承诺,我方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目的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5、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4、本报价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个日历日。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2、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所附磋商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报价总价为(单聘人员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元/人年,员工子女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元/人年)。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子函件地址传真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采购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附件2:报价一览表日期公章
包号 | 服务名称 | 报价 | 服务期限 | 磋商保证金金额 |
单聘人员补充商业医疗保险 | 元/人年 | |||
员工子女补充商业医疗保险 | 元/人年 |
货币币种:单位:元招标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日期: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序号 | 服务内容 | 备注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8 | 总计 |
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投标人可另页描述。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1、本表按包填写;注: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附件4: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格式5、报价总计应包括本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服务,投标人报价填写应当准确、完整,如有任何遗漏的项目,则将被认定为费用已包含在已列出的其他项目内。4、如有其它事项的分项报价,投标人可自行增加。
磋商文件技术需求条目编号及所要求内容 | 磋商响应文件应答内容 | 相关技术证明文件中的描述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具体页码(如有) | 偏离说明(无偏离,正/负偏离及偏离情况) |
无论正负偏离均须对偏离情况作具体说明;所应答的技术指标应有具体内容,不能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本表须针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要求》逐条应答;注:日期: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日期: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章)采购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正/负) | 偏离说明 |
★6-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必须提供)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3、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2、供应商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及合同条款,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1、本表须针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要求》逐条应答;注:
公司盖章: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负责就(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传真:邮政编码:详细通讯地址:职务:被授权人姓名:附:
说明:★6-3银行出具盖章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公司上一年度(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非分公司负责人)附:电话:
★6-7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记录需体现有银行或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印章,自行编写或网页截图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4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记录需体现有银行或税务部门印章,自行编写或网页截图无效)(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1、供应商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6-13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业绩合同、质量认证、荣誉证书等)★6-1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保险公司,同一家保险公司仅可提供一套保险方案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为分公司,则必须持有总公司的有效授权。(授权书格式自拟)★6-11投标人应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6-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了“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在担保期内,贵公司根据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即可无条件地扣留保证金。l、磋商保证金金额(大写)元,以电汇/保函方式支付。项目编号:致:(采购代理机构)附件7:磋商保证金说明函
3、保证金自磋商之日起生效,直到报价有效期止或贵方与我方书面协定的延长期内有效。(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4)成交供应商不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供应商不按本磋商文件规定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1)在磋商之日后到报价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撤回报价的;
采购编号:附件8:磋商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
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磋商,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向你方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报价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的(采购代理机构):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六、争议的解决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
年月日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承诺方法定名称:特此承诺!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磋商中若获成交(磋商文件编号:),我们保证在收·通知书后5日内,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致:(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书号:附件9: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10:针对本项目的供应商案(格式自拟)承诺日期: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方盖章)电传:邮编:电话:传真:地址: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为中小企业,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统一格式)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1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五部分:采购需求2022年月日承诺人/投标人(公章):我方作为“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投标人,须向贵单位了解具体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承诺:未经贵单位许可,我方不对外公开、宣传或泄露贵单位具体名称有关信息及采购项目等相关信息,如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方造成任何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等),均由我方承担。致:ZYCGR22011904附件14保密承诺函(如适用)
公司付费计划:计划一:员工计划(有社保/无社保)(二)具体内容:(一)相关要求一、技术要求
项目 | 要求 |
方案要求 | 公司付费计划:员工以及子女方案员工可自选降级方案,并且自选其他计划:父母、配偶以及宠物的弹福方案2、方案描述应包括但不限于参保条件、等待期、保障内容、保额、报销比例、责任免除等3、与上年保险顺畅对接,医疗险包含所有既往症 |
价格及费用 | 各险种及方案的标准价格,统一计价,不按性别,年龄段应包括合同、发票、企业及个人应负担的所得税的描述 |
平台及数据 | 支持嵌入企业微信、OA、EHR等常用平台支持员工线上报销,在线客服支持员工灵活自选,积分自费混合支付 提供给企业的相关保单情况数据分析 |
相关服务 | 员工理赔服务和时效员工服务热线日常保全、宣讲支持争议处理及员工投诉解决宣传材料及其他增值服务重大案件提供全程支持 |
保险保障 | 保障内容 | 保额(元) |
意外身故伤残 | 由意外导致的身故责任及人身伤残(残疾分类按新行标281项执行) | 100万 |
疾病身故与全残 | 由疾病导致的身故责任及全残,新保等待期30天,转保和续保无等待期 | 50万 |
交通意外险 | 被保险人因乘坐运营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障(伤残按等级赔付),按约定进行赔付; | 飞机:100万轨道交通、轮船、营运汽车:100万私家车自驾(含乘坐):40万 |
重大疾病 | 1、等待期30天,连续投保的,不受等待期限制;2、被保险人在首次确诊罹患约定的40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后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该保险责任终止。 | 20万 |
门急诊 & 住院医疗 | 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指定医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支出的、对属于当地社保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及住院费用按约定进行赔付(含乙类分类自负);2、每年不限次数,无起付线,无日限额,无免赔,赔付比例100%;3、开放社保内特殊诊疗费用,中药和理疗限300元/次,一年限12次。治疗性齿科,一年限额2000元。床位费日限额100元。4、按有医保投保的被保险人,需持社保卡就医,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付。 | 2万 |
女性生育 | 1、保险人对女性被保险员工参加本保险的配偶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条件下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由个人自负的下列医疗费用(包含乙类分类自负和丙类自费),扣除生育津贴后按照100%比例赔付 ,包含:产检、生育、已婚人员流产或终止妊娠而支出的医疗费用。2、开放社保内特殊诊疗费用。流产/取环限2000元/次,床位费日限额80元。 | 3000元 |
大病住院医疗 | 1、被保险人因重大疾病或者一般住院责任在指定医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费用按约定进行赔付(含乙类分类自负,丙类自费);2、包含: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3、每年不限次数,无起付线,无日限额,年免赔1万元,赔付比例90%;4、按有医保投保的被保险人,需持社保卡就医,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付;5、发生的符合百万医疗责任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可正常启动百万医疗责任进行报销。社保个人账户支付的金额和在其他商业保险责任已报销部分可计入免赔额,但社保统筹或公费医疗报销部分不能计入免赔额。 | 20万 |
公共保额 | 若员工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使用完毕,经被保险人申请及HR批准,保险人审核同意后可按照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规定给付公共保额; | 50万 |
计划四:配偶自选计划计划三:员工自选计划(有社保)员工自选自费计划:计划二:子女计划
保险保障 | 保障内容 | 保额(元) |
意外身故伤残 | 由意外导致的身故责任及人身伤残(残疾分类按新行标281项执行) | 1000 |
门急诊住院医疗 | 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指定医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支出的、对属于当地社保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及住院费用按约定进行赔付(含乙类分类自负);2、每年不限次数,无起付线,无日限额,无免赔,赔付比例50%;3、开放社保内特殊诊疗费用;4、不强制使用医保卡就医。 | 2万 |
保险保障 | 保障内容 | 保额(元) |
意外身故伤残 | 由意外导致的身故责任及人身伤残(残疾分类按新行标281项执行) | 20万 |
疾病身故与全残 | 由疾病导致的身故责任及全残,新保等待期30天,转保和续保无等待期 | 20万 |
交通意外险 | 被保险人因乘坐运营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障(伤残按等级赔付),按约定进行赔付; | 飞机:100万轨道交通、轮船、营运汽车:100万私家车自驾(含乘坐):40万 |
重大疾病 | 1、等待期30天,连续投保的,不受等待期限制;2、被保险人在首次确诊罹患约定的40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后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该保险责任终止。 | 20万 |
门急诊 & 住院医疗 | 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指定医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支出的、对属于当地社保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及住院费用按约定进行赔付(含乙类分类自负);2、每年不限次数,无起付线,无日限额,无免赔,赔付比例100%;3、开放社保内特殊诊疗费用,中药和理疗限300元/次,一年限12次。治疗性齿科,一年限额2000元。床位费日限额100元。4、按有医保投保的被保险人,需持社保卡就医,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付。 | 2万 |
女性生育 | 1、保险人对女性被保险员工参加本保险的配偶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条件下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由个人自负的下列医疗费用(包含乙类分类自负和丙类自费),扣除生育津贴后按照100%比例赔付 ,包含:产检、生育、已婚人员流产或终止妊娠而支出的医疗费用。2、开放社保内特殊诊疗费用。流产/取环限2000元/次,床位费日限额80元。 | 3000元 |
大病住院医疗 | 1、被保险人因重大疾病或者一般住院责任在指定医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费用按约定进行赔付(含乙类分类自负,丙类自费);2、包含: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3、每年不限次数,无起付线,无日限额,年免赔1万元,赔付比例90%;4、按有医保投保的被保险人,需持社保卡就医,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付;5、发生的符合百万医疗责任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可正常启动百万医疗责任进行报销。社保个人账户支付的金额和在其他商业保险责任已报销部分可计入免赔额,但社保统筹或公费医疗报销部分不能计入免赔额。 | 20万 |
公共保额 | 若员工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使用完毕,经被保险人申请及HR批准,保险人审核同意后可按照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规定给付公共保额; | 50万 |
保险保障 | 保障内容 | 保额(元) |
门急诊住院医疗 | 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指定医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支出的、对属于当地社保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及住院费用按约定进行赔付(含乙类分类自负);2、每年不限次数,无起付线,无日限额,无免赔,赔付比例50%;3、开放社保内特殊诊疗费用;4、不强制使用医保卡就医。 | 2万 |
★1、服务期:一年,具体以按年度出具的全部保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二、商务要求计划六:宠物自选计划(猫狗)计划五:父母自选计划
保险保障 | 保障内容 | 保额(元) |
意外身故伤残 | 由意外导致的身故责任及人身伤残(残疾分类按新行标281项执行) | 10万 |
意外伤害医疗 | 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在指定医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支出的、对属于当地社保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及住院费用按约定进行赔付(含乙类分类自负),2、每年不限次数,无起付线,无日限额,无免赔,赔付比例100%;3、不强制使用医保卡。 | 1万 |
保障内容 | 保额(元) |
宠物意外、疾病医疗保险金 | 10000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1200 |
次免赔 | 0 |
定点医院赔付比例 | 70% |
非定点医院赔付比例 | 40% |
17项基础体检单次宠物医师、营养师电话咨询服务 | √ |
邮寄博来恩体内外驱虫一支 | √ |
猫三联疫苗一针;犬六联疫苗一针 | √ |
3、付款方式:(4)投标人需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3)上述价格的构成须按在分项报价表中的格式要求详细列出。(2)本项目报人民币含税价。本项目为包干价,包括项目技术服务、实施等本项目相关一切事宜,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1)投标人对单聘人员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和员工子女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费用进行报价。其中单聘人员人数约640人,员工子女人数约140人,最终以实际发生人数为准。★2、报价方式及要求:
(2)咨询方式:采购人方面有专人负责就保险事宜与保险公司交涉。客服服务专员:至少配备2名,其中1名应为项目专职核赔人员,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项目经理:指定1名,主要负责按照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为各被保险人提供承保、理赔及其他各类保险服务,包括必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1)人员配备:4、售后服务要求:保险协议签订生效后一次付清当年全部保险费。
(5)理赔结论:以年度为单位出具理赔结论清单。(4)理赔划款方式:对公形式转账至被保险人账户(3)理赔时限的要求: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单证是否齐全做出答复,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应列明所缺单证。对于齐全的理赔材料,保险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向被保险方提供《拒付通知书》,列明拒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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