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高速XCTJ-3标项目经理部钢模板采购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许昌绕城高速项目钢模板采购询价函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钢模板采购,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本函要求在2023年8月18日上午10:00至2023年8月22日上午10:00,完成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的报价工作,报价揭示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10:00。报价单位并将纸质版询价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原件在2023年8月22日后邮寄或送至我项目部。
报价须知及具体要求:
一、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招标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上表中材料数量为招标人提供暂定量,结算量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2.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投标物资供应能力、运输能力,必须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所有包件的报名,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投标。
3、计划交货期:2023年8月30日至询价方要求停止供货止,报价单位需满足供货时间要求,进场时间最终以询价方通知时间为准。
4、交货地点: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长葛西高速出口向西800米中铁十七局许昌绕城高速XCTJ-3标项目经理部沿线各工点。
二、技术规格要求
1、模板钢材使用需采用国标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其性能应符合GB/700的规定,面板板厚≥6mm。
2、钢模板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T50214-2013)规范要求。
3、卖方所有设计方案书及计算书等资料必须由买方技术部门审核签字确定后才能进行生产加工,模板进场必须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简算书并加盖公章,实际结算数量不得高于审核确认的设计数量。
三、供应商要求
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
2、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履约信用: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风险警示名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
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四、投标报价
1、供应商只能一次报价,报价为交货价,填写的报价单价应为包含运杂费、税费等计算后的结算单价,结算采用一票制。货物送达上述交货地点,若不能请勿报价。
2、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报价单价执行供应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在中铁十七局的交易行为。
3、用料地点为我部所辖工程范围内的指定工点,报价时须充分考虑单车装载量、运距、路况、装货、卸车等因素以及承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因素,不论远近路况等一切因素单价一样。
4、报价单价为货物到达我部指定地点的落地综合价,投标单位所报单价需含生产制造、运输、相关机具、税费、缺陷品调换、保险金、物价涨落的风险金、设计调整造成材料品种或数量发生变化等各种费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或隐含的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风险等有关费用都包括在内,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未列明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综合单价的报价中。单价、金额单位为元,单价保留小数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金额保留整数,必须清晰不得涂改。
5、投标人企业能够按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结算模式为浮动价结算:
(1)供应期结算周期规定:每月1日至31日为一个供应结算周期。
(2)结算基准价:以买方订购当日《我的钢铁网》公布的郑州地区山西晋钢材质Q235B型号为5.75*1250*C(mm)的热轧板卷与郑州地区安钢材质Q235B型号为10#的槽钢的算术平均值设定为具体采购合同的原材料基准价。
(3)结算单价=基准价+综合费。
(4)本次询价选用2023年8月17日《我的钢铁网》公布的郑州地区山西晋钢材质Q235B型号为5.75*1250*C(mm)的热轧板卷与郑州地区安钢材质Q235B型号为10#的槽钢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本次询价基准价为3975元/吨。
7、结算方式:以实际过磅重量结算,但实际进场数量不能超过询价模板的理论重量,超过部分不予结算。
8、开标结束后招标方有权要求各包件报价投标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
五、开标和评标定标
1、本次询价由询价人自行开标,不举行公开开标仪式。
2、本项询价由于采取合格供应商询价议标方式,因此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直接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评标后, 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定标。
3、必要时,在评标过程中,询价人可以通知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质疑澄清。
4、询价人按照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的定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价)进行评标定标,对落标原因不作解释。
5、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除外。
六、供应要求
货到现场后,随货附企业资质、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明、送货清单。经验收发现数量、质量问题,供应商要承诺给予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七、货款支付
1、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结算总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由乙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与结算总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每月 1 日至 31 日为一个供应期;
3、卖方按照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
① 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及付款申请书;
② 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和月度结算单。
③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按买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具体付款视业主工程计价款拨付情况支付,如出现业主原因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付款时间顺延,顺延期间不计利息,乙方应予理解。
4、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及电子承兑汇票,卖方承担贴息费用。
5、当期货物当期结算,否则,买方有权拒绝结算卖方过期票据。
6、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询价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总价的2%,四舍五入取整至万元。在询价人书面通知签订合同截止日期前,中标人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帐号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帐 号:99011131017012997433
备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须备注:“询价文件编号+履约保金
八、发票要求
1、卖方所提供发票需为:增值税专用发票(3%或13%)
2、发票信息及要求:(结算时根据项目要求提供)
3、必须采用“一票制”结算,即开具发票物资名称、单价与本合同物资名称、结算期内到站单价一致。
4、结算要求:不接受预付款的结算方式。本次采购为询价招标采购,货到工地开据甲方收料单(不在送货单、回执单等非甲方料单签字), 验收合格后,每月 20 日前结算一次,开据点验单。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高速项目
项目部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长葛西高速公路出口向南600米
邮编:461500
联系人: 马续华 黄想禄
联系电话:18258555270 18633050950
邮箱:last_cha@163.com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XCTJ-3标项目经理部
2023年8月18日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钢模板采购,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本函要求在2023年8月18日上午10:00至2023年8月22日上午10:00,完成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的报价工作,报价揭示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10:00。报价单位并将纸质版询价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原件在2023年8月22日后邮寄或送至我项目部。
报价须知及具体要求:
一、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招标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包件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理论 重量 | 交货 地点 | 交货期限 | 备注 |
GMB-01 | 底系梁模板 | Φ1.4m | GB/T50214-2013 | 吨 | 18 |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长葛西高速出口西800米 | 按甲方要求时间进场 | |
墩柱抱箍模板 | Φ1m-1.6m | 吨 | 25 | |||||
承台模板 | 平模板 | 吨 | 19 | |||||
盖梁模板 | 吨 | 190 | ||||||
墩柱模板 | Φ1.4m | 吨 | 21.6 | |||||
墩柱模板 | Φ1.3m | 吨 | 28 | |||||
合计 | 吨 | 301.6 |
上表中材料数量为招标人提供暂定量,结算量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2.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投标物资供应能力、运输能力,必须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所有包件的报名,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投标。
3、计划交货期:2023年8月30日至询价方要求停止供货止,报价单位需满足供货时间要求,进场时间最终以询价方通知时间为准。
4、交货地点: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长葛西高速出口向西800米中铁十七局许昌绕城高速XCTJ-3标项目经理部沿线各工点。
二、技术规格要求
1、模板钢材使用需采用国标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其性能应符合GB/700的规定,面板板厚≥6mm。
2、钢模板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T50214-2013)规范要求。
3、卖方所有设计方案书及计算书等资料必须由买方技术部门审核签字确定后才能进行生产加工,模板进场必须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简算书并加盖公章,实际结算数量不得高于审核确认的设计数量。
三、供应商要求
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
2、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履约信用: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风险警示名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
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四、投标报价
1、供应商只能一次报价,报价为交货价,填写的报价单价应为包含运杂费、税费等计算后的结算单价,结算采用一票制。货物送达上述交货地点,若不能请勿报价。
2、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报价单价执行供应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在中铁十七局的交易行为。
3、用料地点为我部所辖工程范围内的指定工点,报价时须充分考虑单车装载量、运距、路况、装货、卸车等因素以及承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因素,不论远近路况等一切因素单价一样。
4、报价单价为货物到达我部指定地点的落地综合价,投标单位所报单价需含生产制造、运输、相关机具、税费、缺陷品调换、保险金、物价涨落的风险金、设计调整造成材料品种或数量发生变化等各种费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或隐含的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风险等有关费用都包括在内,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未列明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综合单价的报价中。单价、金额单位为元,单价保留小数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金额保留整数,必须清晰不得涂改。
5、投标人企业能够按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结算模式为浮动价结算:
(1)供应期结算周期规定:每月1日至31日为一个供应结算周期。
(2)结算基准价:以买方订购当日《我的钢铁网》公布的郑州地区山西晋钢材质Q235B型号为5.75*1250*C(mm)的热轧板卷与郑州地区安钢材质Q235B型号为10#的槽钢的算术平均值设定为具体采购合同的原材料基准价。
(3)结算单价=基准价+综合费。
(4)本次询价选用2023年8月17日《我的钢铁网》公布的郑州地区山西晋钢材质Q235B型号为5.75*1250*C(mm)的热轧板卷与郑州地区安钢材质Q235B型号为10#的槽钢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本次询价基准价为3975元/吨。
7、结算方式:以实际过磅重量结算,但实际进场数量不能超过询价模板的理论重量,超过部分不予结算。
8、开标结束后招标方有权要求各包件报价投标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
五、开标和评标定标
1、本次询价由询价人自行开标,不举行公开开标仪式。
2、本项询价由于采取合格供应商询价议标方式,因此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直接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评标后, 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定标。
3、必要时,在评标过程中,询价人可以通知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质疑澄清。
4、询价人按照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的定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价)进行评标定标,对落标原因不作解释。
5、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除外。
六、供应要求
货到现场后,随货附企业资质、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明、送货清单。经验收发现数量、质量问题,供应商要承诺给予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七、货款支付
1、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结算总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由乙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与结算总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每月 1 日至 31 日为一个供应期;
3、卖方按照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
① 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及付款申请书;
② 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和月度结算单。
③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按买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具体付款视业主工程计价款拨付情况支付,如出现业主原因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付款时间顺延,顺延期间不计利息,乙方应予理解。
4、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及电子承兑汇票,卖方承担贴息费用。
5、当期货物当期结算,否则,买方有权拒绝结算卖方过期票据。
6、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询价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总价的2%,四舍五入取整至万元。在询价人书面通知签订合同截止日期前,中标人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帐号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帐 号:99011131017012997433
备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须备注:“询价文件编号+履约保金
八、发票要求
1、卖方所提供发票需为:增值税专用发票(3%或13%)
2、发票信息及要求:(结算时根据项目要求提供)
3、必须采用“一票制”结算,即开具发票物资名称、单价与本合同物资名称、结算期内到站单价一致。
4、结算要求:不接受预付款的结算方式。本次采购为询价招标采购,货到工地开据甲方收料单(不在送货单、回执单等非甲方料单签字), 验收合格后,每月 20 日前结算一次,开据点验单。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高速项目
项目部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长葛西高速公路出口向南600米
邮编:461500
联系人: 马续华 黄想禄
联系电话:18258555270 18633050950
邮箱:last_cha@163.com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XCTJ-3标项目经理部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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