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月重钛氨水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建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珊0812-338195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2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2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 3 月重钛氨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3 月重钛氨水。
交货时间:至 20221231。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营业执照 业绩资料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具
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工商注册成立时间≥1 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 3 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进入攀钢集团公司违纪、违法主体及其实际控制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等)的企业禁止参与投
标。
4、进入攀钢集团公司违纪、违法主体的代理人开办或管理的企业禁止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投标。
6、《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退出供应商目录》中未满一年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招标。
7、其他要求:
(1)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企业≥200 万元,流通型企业≥100 万元。对于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注册资金
以总公司为准。
(2)拟成交供应商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拟成交金额的 30%。
(3)投标方必须提供危化品经营或生产的相应许可证。
(4)非生产型投标方投标时需注明生产厂名称,且不得与生产厂家同时参与本品种投标。
(5)质量异议未处理完的的生产厂及其代理商不得参与此次投标,其投标无效。
(6)同一品种,最近两次签订的合同累计履约率不足 90%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7)投标方必须提供危化品经营或生产的相应许可证。
(8)投标方必须提供与攀钢或同等企业相关供货业绩(合同或发票扫描件,或第三方出据的交易、使用
业绩证明任意一个)。 。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2-03-17 21:00 至 2022-03-25 14:00 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3-25 14:00,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本项目指定位置上传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 85 号
编: 617023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266 号
编: 610031
联 系 人: 周建联 系 人: 罗珊


话: 3383792
真: ${经办人传真}$

话: 0812-3381952
真: ${项目经理传真}$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账 号: 22810101040035939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附件 1
重要说明及附件
一、 重要说明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商务要求:一、委托项目内容:3 月重钛氨水:(详见 3 月重钛氨水公开招标明细)
二、招标要求:
1、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scm.com)发布招标公告。
2、本次招标交货截至日期:详见“详见 3 月重钛氨水公开招标明细”。
3、新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按合同含税总金额的 5%缴纳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不足千元按
一千元收取,超过千元按百位向上取整收取),其余保证金收取情况按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保证
金管理办法》执行。
4、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时,请认真查看招标书内容及附件内的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和图纸等所有资
料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投标单位已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内所有内容,一切责任由投标单
位自负;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的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
三、付款方式:
1、先货后款。标的物单价按增值税发票挂账后 60 天,支付 6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价格确定,结算价格根据
支付方式确定。
四、评标规则:
1、招标项目设有预测价,委托人在开标时予以公布,预测价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参考。
2、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总价)法推荐中标人,若总价低于预测价,但单项报价存在
较大偏离,在总价不升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须向最低价投标方提出澄清与回应。
3、投标方价格有不高于预测价的,低价投标方直接中标。若投标方价格均高于预测价或者投标方不足 3 家
流标直接转入竞争性谈判,评标委员会根据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通用规则》进行谈判,原则上
谈判不超过 2 轮,按不高于目标价的报价最低者推荐成交;若谈判后报价均高于目标价,按报价高低排序,
由使用单位和委托方定标。
4、本招标项目投标最低价格应在委托方承受范围内,否则委托方有权否决。
二、 采购附件
重钛氨水标准.doc;重钛氨水合同文本 .doc;
附件 2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标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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