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凤栖湖小区已由 重庆高新区 改革发展局 以重庆市 企业投资备案证( 2110-500356-04-01-629877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科学城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管理代理服务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凤栖湖小区(高新区西永组团 D 分区 D04-1/05 、 D04-2/04 )占地面积约 86.3 亩,计容面积约 7.56 万㎡。
2.3 本次招标暂估合同金额约 8419.8 万元。
2.4 招标范围:①建设管理代理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开发商自有品牌输入 [ 包含但不限于开发商自有(或其 所属品牌 )品牌冠名等 ] 、房地产开发前期策划、勘察设计管理、建设手续办理、协助招标、施工全过程管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提供数字化管理措施、监理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第三方“飞检”、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协助办理权属登记、协助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批复,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建设管理工作以及项目营销策划、销售工作管理、客户关系管理、项目维保等工作。
②勘察范围:完成本工程勘察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施工单位进场前的原始地貌测量、可研勘察(若有)、 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成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提供勘察交底服务及在施工期间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等。
③设计范围:本工程的设计包括所有专项论证、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 BIM 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所有设计服务,应满足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设计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最终设计方案以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方案为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最终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为准。
2.5 服务期限:
①建设管理代理服务周期: 各地块在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交付后半年、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交付后半年且地上计容可售物业销售至 95% 及以上为止。但建设管理代理人应保留足够人力确保项目后续维保、结算配合等工作的完成。
②勘察周期:各地块在招标人提出勘察需求后 45 日历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并出具地勘报告。
③设计周期:各地块在招标人提出方案设计需求后原则上 120 日历日内完成,具体以投标人提报招标人审核的计划为准:
a. 正式方案设计及报审:各地块在招标人提出方案设计需求后 45 日历日内完成报审;
b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及报批:各地块在招标人提出方案设计需求后 100 日历日内完成报批并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
c .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及报批:各地块在招标人提出方案设计需求后 120 日历日内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d. 其它: 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I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II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Ⅲ、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承担建设管理代理服务的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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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高新大道6号孵化楼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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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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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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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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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7107374 | 联系电话: | 023-6759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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