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供电段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gd-af-sg-2024-11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0
公告正文

呼和供电段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GD-AF-SG-2024-11)
一、立项依据
本项目根据《集团公司2024年安全生产费使用项目预算》、《安全生产费用资本化投入工程类项目审批表》批准建设,计划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资本化项目资金,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已出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单》(呼概预算审〔2024〕125号)、(呼概预算审〔2024〕126号)、(呼概预算审〔2024〕127号)、(呼概预算审〔2024〕128号),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1.工程概况

包件

序号

名称

数量

线别

计划金额(万元)

公里标

款原

合同


1

京包线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1处

京包线

45.7768

K643+557

国铁


2

京包线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1处

京包线

29.4358

K464+501

国铁


3

京包线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1处

京包线

48.811

K466+888

国铁


II

1

唐包线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1处

唐包线

33.0764

K633+633

蒙冀

三方

项目名称:
(1)京包线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2)唐包线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建设地点:
  1. 京包线呼和浩特西场下行场K643+557。

(2)京包线土贵至红砂坝间K464+501。
(3)京包线土贵K466+888。
(4)唐包线庙梁至兴和西间K633+633。
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数量:
  1. 京包线呼和浩特西场下行场K643+557m处拉管φ200管3根,合计298.38米,砌筑电缆井2座,光电缆防护及施工安全监测等。

(2)京包线土贵至红砂坝间K464+501m处拉管φ200管2根,合计228.12米,砌筑电缆井2座,光电缆防护及施工安全监测等。
(3)京包线土贵K466+888m处拉管φ200管3根,合计311.48米,砌筑电缆井2座,光电缆防护及施工安全监测等。
(4)唐包线庙梁至兴和西间K633+633处拉管φ200管2根,合计201.64米,砌筑电缆井2座,光电缆防护及施工安全监测等。
具体工程施工内容、工程量以施工图纸为准。
2.施工材料要求:本次施工所需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采购的材料符合设计及国标要求,提供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经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监理部门报验合格方可使用。
3.施工费:国铁公司款原124.0236万元、蒙冀公司款原33.0764万元,合计157.1万元。本费用专款专用,支付方式可按进度计价或一次性末次计价。实施中因增减工程量及相应费用,按集团公司批复为准,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4.计划工期:2个月。
5.施工质量要求:施工中应遵照《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并与其他有关专业密切配合。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按铁路专业验收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行车及人身安全事故,杜绝一般D类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
三、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6.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7.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8.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9.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4月10日10:00时前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办公室或通过邮箱HHHTYWZ@126.com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2024年4月10日10:00前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外省市公司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可采取快递方式,时间以发出快递时间为准,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须与原件相同,如不同视为无效。纸质申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至呼和供电段的,可不需报送电子版申请文件)。未成功报名和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五、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9.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
10.近三年类似铁路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
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近两年内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14.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六、申请文件书写要求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加盖公章)。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
邮编:010070
业务联系人:杨文忠 电话:0471-2246273 /13171027650
技术咨询人:邢亮 电话:18686070124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2024年4月8日
附件1
报 名 表
报名单位:(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投标项目编号及包件号


其他


附件2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呼和供电段呼和供电段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项目(公告编号:GD-AF-SG-2024-11),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施工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