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采购公告(二)
金额
28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724-hccg-x2024-0041
预算金额288万元
招标联系人郇国磊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515327123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4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采购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4-04-17 15: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 JSZC-320724-HCCG-X2024-004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4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4-HCCG-X2024-0041 

项目名称: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88.000000万元(采购包1:150.500000万元;采购包2:137.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

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采购包一: 45%戊唑•咪鲜胺水乳剂单价最高限价为7.60元/瓶;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单价最高限价为5.00元/瓶;15%井冈•戊唑醇悬浮剂单价最高限价为6.00元/瓶。

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采购包二:16%氟环唑•咯菌腈悬浮剂单价最高限价为9.00元/瓶;40%戊唑醇•咪鲜胺悬乳剂单价最高限价为5.00元/瓶;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单价最高限价为0.55元/袋。

采购需求:

灌南县小麦“一喷三防”防控项目采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3日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

(四)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24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4-24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询价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郇国磊

联系电话:18961366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09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153271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153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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