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晃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处置回收服务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ct-cg-09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主任18974542000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先生18874876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9
公告正文
新晃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处置回收服务磋商邀请公告(招标编号:HXCT-CG-0903)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晃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处置回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 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新晃侗族自治县机关事 务和接待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晃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处置回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晃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处置回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 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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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报名后通过电子邮箱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西子商业中心 A 栋 2206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西子商业中心 A 栋 2206
七、其他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晃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新晃 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处置回收服务进行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方 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处置回收服务 2、招标代理编号:HXCT-CG-0903
3、采购项目预算:以实际回收标的物的折旧价值为准。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从湖南省范围内随机对 3 家废品回收摊点,针对同类物资进行询价,然 后取平均值作为物资回收基准价,没有同类物资询价的,则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定价 作为基准价,以基准价乘以中标方上浮费率为该物资回收最后成交价格。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保证金:无需提供保证金。
(二)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2.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扫描件 及联系人、联系方式,所有证明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并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3.本项目通过邮箱网上发售电子版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费用: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联系人:钱女士 17673918102;
注: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 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 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 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四)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 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 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五)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 7 个工 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晃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晃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 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山路 1 号
联 系 人:吴主任
目鲁
电 话:189745420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 318 号西子商业中心 A 栋 22 层 联 系 人: 廖先生
电 话: 18874876777
电子邮件: 20459056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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