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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350111]zzxm[cs]20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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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溪镇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服务采购

交易项目编号:[350111]ZZXM[CS]2021001
时间:2021.08.16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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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公告
    宦溪镇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服务采购 2021-08-16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

乙方:泉州市涌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11]ZZXM[CS]2021001的宦溪镇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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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210204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建设单位指定区域范围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71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柒万壹仟元整(¥871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进场施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宦溪街100号;

4.3交付条件: 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进行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一)防治目标:1、确保三个百分百:(1)对全镇38766亩松林开展春季、秋季普查和月巡查监测,确保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覆盖率100%。(2)按时完成松枯死树清理,确保松枯死树清理率和疫木除害处理合格率100%。(3)确保媒介昆虫松墨天牛防治率100%。2、疫情、疫点处置:新发生的疫情小班在一年内伐除所有松树,实现无疫情。3、努力实现“两个不”:努力实现疫点数量不增加、疫情面积不扩大。(二)防治任务:1、监测普查:定期开展松枯死木月巡查和专项普查工作,发现不明原因松枯死木及时取样、检测、送检。2、松枯死木清理:坚持常年清理与集中清理相结合。优先清理区域为高速高铁国省道沿线、环城镇一重山、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生态区位,所有松枯死树必须实行就地或者就近定点限期除害处理,松枯死树除害率和除害处理合格率达到100%。松枯死木清理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核心,对辖区内所有松枯死木进行及时清理,结合2020年松材线虫疫情发生情况,预计2021年宦溪镇3000株。3、松墨天牛综合防治: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综合防治包括诱捕器诱杀、以菌治虫(绿僵菌)和微创注射。宦溪镇诱捕器挂设390套。4、检疫检查:(1)检疫执法:由区林业执法大队、区森防机构会同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等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对涉木企业开展定期检疫执法;加强疫区疫木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产品行为;严厉打击违反检疫法规规定、擅自调运、使用松苗、松木及其制品的行为,重点对通讯、广电、电力、在建工程和涉木企业等开展检疫执法检查,纠正和查处违规调运松木及其制品的行为,遏制松材线虫病的人为传播。二、疫情防治:★(一)防治区划与防控对策:根据松枯死木分布和松材线虫病发生现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治防并举”的策略,结合晋安区2020年秋季普查结果,根据不同生态区位、松林资源及松材线虫病和松枯死木发生实际情况等,全区划分为发生除治区、重点防控区2个防控类型,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1、发生除治区:开展疫情监测、及时清除病死(枯死、濒死等)松树为核心、以综合防治松墨天牛为辅助的综合防治策略,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内的松树皆伐,并加强疫木监管。 防控对策:(1)重点生态区位:①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和调查;②及时清理松枯死木并除害处理;③挂设诱捕器诱捕松墨天牛成虫及松墨天牛综合防治;④加强检疫检查和监管。(2)非重点生态区位:①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和调查;②拔除疫点,防治性采伐改造及疫木除害处理;③挂设诱捕器诱捕松墨天牛成虫及松墨天牛综合防治;④加强检疫检查和监管。(二)主要防治措施:1、开展疫情监测:(1)普查时间:春季(3-4月)、秋季(9-10月)由区森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林业相关资质单位分别对辖区内的所有松林开展全面普查,各镇(街道)自然资源所(林业工作站)组织工作人员和辖区护林员对各自辖区所有林地每月定期一次巡查。查清各镇(街道)疫情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和松病、枯死树数量。(2)监测范围: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松林,疫情监测覆盖率达100%。重点监控交通(尤其是新建高速、高铁、国道)沿线、风景区、木制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建筑工地、仓库、驻军营房、城镇、木材集散地、新建电力光缆、移动通讯站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地区、曾经查获到从疫区调入松木及制品的地方附近的松林,以及毗邻疫情发生区松林。(3)监测内容:建立以各镇(街道)自然资源所所长牵头,镇(街道)经办林业专、兼职人员和村委会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村干部)配合的监测预警制度,在各森林经营单位护林员巡查的基础上,采用踏查、详查方法,查清松枯死树和疫情发生分布情况、树种组成、发生面积、松病枯死树数量并做好样品取样,按《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疫情确认上报。(4)样品取样:①取样组织:由辖区林业工作站组织相关村(场)护林员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实施。②取样对象:抽取尚未全部枯死或刚枯死的松树,不应该抽取针叶已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松枯死树。可参照以下特征选择取样松树:针叶呈现红褐色、黄褐色的松树;整株萎蔫、枯死或部分枝条萎蔫、枯死,但针叶下垂不脱落的松树;树干部有松墨天牛的产卵刻槽侵入孔的松树;树干部松脂渗出少或无松脂渗出的松树。③取样部位: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侧枝交叉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其中对枝条表现症状的在树干上部和枝条上取样。对于树干内发现媒介昆虫虫蛹的,优先在蛹室周围取样。④取样方法: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用砍刀或斧头砍取100-200g木片;或者剥净树皮,从木质部表面至髓心钻取100-200g木屑;或者将枯死树伐倒,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cm厚的圆盘。所取样品应当及时贴上标签,标明样品号、地点(标明地理坐标)、树龄、部位、时间和取样人等信息。⑤抽样数量:以林业小班为单位,松枯死树在10株以下的全部取样检测,数量在10株以上的先抽取10株进行取样检测,若没有发现松材线虫,应该继续取样检测,直至取样检测至松材线虫为止。⑥样品的保存与处理:取样标签应包含样品号、采集地点、采集小班、树种、取样时间、取样部位、取样人。采集的样品及时送省林科院森保所分离鉴定,鉴定后的样品及时销毁,按《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疫区确认上报。2、松枯死树清理:病死(枯死、濒死等)松树清理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核心,对辖区内所有病死(枯死、濒死等)松树进行及时彻底全面清理,采伐的疫木按规定采取就地焚烧等方式进行除害处理,加强监管,不得利用,严防疫木流失,制作松枯死木管理台账(编号、经纬度)。(1)技术要求:主干及1cm以上枝桠就近焚烧除害;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伐桩去皮后,在伐桩上纵向连砍数刀后投放1-2粒磷化铝片,或者用80%敌敌畏+2.5%溴氰菊酯按1:1混配后稀释20-50倍液,或者用16%喹硫磷·丁硫克百威乳油1∶100倍液喷洒,喷至伐桩湿透后用厚度0.8mm专用塑料膜包扎和覆土处理。伐除的松木(取材长度一般为1-2m的木段)和直径1cm以上的枝桠直接在山场无害化处理,就近选择较为安全的地块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堆烧,禁止对采伐山场进行泛烧,避免烧毁保留木或者发生跑火事件。有条件的地方可就近选择场地利用切片机切片、碎化进行无害化处理(切成厚度小于6mm的小木片,直径小于1cm的粉碎物),达到100%杀灭松墨天牛的目的;就近除害的小木片或粉碎粒可运至木材加工企业利用。作业现场的木段无害化处理情况应当拍照(照片上显示作业地点定位和作业时间)或拍摄视频存档备查。(2)时间安排:重点生态区位内的松枯死木应及时发现及时清理,重点生态区位外的松枯死木应当分为三个阶段集中清理(当年秋季普查至年底,次年1月至3月,次年4月至秋季普查)。3、松树防治性采伐改造:为了有效消除疫情源头,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严重(病死树数量多)的林分进行合理的防治性皆伐改造。松树防治性采伐改造要按照先清理松枯死木,后采伐剩余活立木的原则进行。采伐的所有松原木及1cm以上枝桠必须就地焚烧或切片除害处理,伐桩高度不得高于5cm并剥皮、施药、覆土除害,同时做好采伐迹地清理工作。4、松墨天牛综合防治:在松墨天牛密度较高、病死(枯死)松树有分布的区域,加大天牛综合防治力度,采取挂设诱捕器诱杀、林间喷施绿僵菌等生物菌剂防治等措施综合防治松墨天牛。技术要求:在4-10月设置诱捕器,通常每30亩可设置一套,每套之间的距离约150m,并用卫星定位系统定位。诱捕器要尽量设置在林中相对开阔且通风效果较好的区域。诱捕器应垂直挂设,下端离地面至少1.5m以上,有条件的情况下挂得越高越好(以松树第一轮枝桠高度为极限),在林中呈三角形或网格状布设。严禁在疫情发生区和非发生区交界区挂设诱捕器,替换下来的旧诱芯和新诱芯外包装须带回统一销毁,不得丢弃林间。规范管理诱捕器,防止人为和极端天气破坏,每月更换一次诱芯,每年共更换6次,清理诱捕器中枯枝落叶,每次更换诱芯须粘贴标签、注明时间。5-7月松墨天牛羽化高峰期间应每周收集松墨天牛成虫一次,其他月份每半月收集成虫一次,均要记录各诱捕器捕获松墨天牛成虫数量。每年的4-5月间,在林间湿度90%以上时通过施放绿僵菌粉泡(2粒/亩,0.125kg/粒)感染松墨天牛,降低虫口密度。5、重要松树的注药保护:对辖区内名松古松、风景松树、庙宇及公园周边和重点区位松树,采取已通过试验并初见成效的微创注射高效保护剂进行保护,以增强树体抵御松材线虫病原侵染和松墨天牛危害的能力。6、疫木管理、野外用火管理和集材道林木采伐审批:(1)加强疫木管理:采伐期间,乙方和疫情小班所在地村委会应当指派现场监管人员负责现场监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指派专人严密监视,防止疫木丢失。有道路通达的疫木伐除山场和集中存放疫木、松枯死树的堆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搭建临时值守设施,安排2名以上(含2名)人员24小时值守,防止疫木、松枯死树丢失。禁止夜间运输疫木,严防疫木流(丢)失。因建设项目依法征收占用林地等原因采伐的松木,参照疫木进行管理。(2)加强野外用火管理:采取焚烧处理前必须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申请《野外用火许可证》,选择雨后或者3级风以下天气的清晨至上午规定时间进行,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用火的管理,疫情小班所在地村委会均应指派监管人员负责现场用火监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指派专人严密监视。乙方作业组必须对堆放段木和枝桠的地块四周开设安全隔离带,同时应当避开上空高压电线、地下电缆、油、气管道、周边油库、军事禁区、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经现场监管人员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按规定点火焚烧。焚烧现场乙方作业组必须安排人员看守,控制火势,防止跑火。焚烧结束或者到了用火截止时间应当及时将火熄灭,并清理火场。余火和未烧透的火炭必须用沙、土覆盖或者用水浇灭。火场清理后,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当通知现场监管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焚烧现场。严禁焚烧点未烧完的段木、枝桠和火炭过夜,严禁没有烧光、烧透的松枯死树和疫木(含直径1cm以上枝桠)丢弃、藏匿山场。7、生态修复:对清理松枯死树后的林中空地采取补植或者套种乡土阔叶树等营林措施优化林分结构;对防治性采伐改造区采伐迹地,森林经营单位要于当年或者翌年春季组织采伐迹地人工更新。将松材线虫病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与营造林重点工程(包括松林林分改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珍贵树种造林、“四绿”工程和中心城市环城一重山景观提升等)相结合,统筹规划实施,改松为阔,改纯林为混交林,调整林分结构和林相,保持水土,提高生物多样性,提高林分对松材线虫病的抗御能力。建议树种:红锥、赤皮青冈、木荷、枫香、樟树、楠木等乡土阔叶树种。森林经营单位要加强补植套种和林分改造幼林抚育和管护工作;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检查、督促各森林经营单位落实幼林抚育和管护工作;区林业等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检查、监督。(三)档案管理: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主要包括:1、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责任书、防控方案、年度工作计划、防控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发生小班等工作台账;月度监测报告;春秋季普查报告;3、施工工程招投标、监理招投标、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档案;4、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5、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施工单位的阶段施工报告、监理报告等;6、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松枯死木编号及经纬度、松墨天牛诱捕器编号及经纬度和更换药剂时间等相关台账;7、购买所需防治材料的合同、票据等相关佐证材料,药剂药械由各乡镇(街道)统一购置、保管;8、松材线虫病防控工程监理报告、防治成效检查验收报告、工作总结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福建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作为验收依据。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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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服务完毕、经福州市晋安区林业局或上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且福州市晋安区林业局将经费拨付到采购人帐户后,中标人持验收证明材料、等额增值税发票等材料后,采购人以转账形式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款的10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本项目的服务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若延期完成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付逾期违约金(从合同总额中扣除)逾期违约金按200元/天计。但核定违约金的支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如果乙方在达到核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服务,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核定违约金。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出现疑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 乙方: 泉州市涌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100号 住所: 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见龙亭小区瑞龙苑9号楼602
单位负责人: 潘达 单位负责人: 蒋昌凌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蒋昌凌
联系方法: 87952140
联系方法: 1535951136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
账号: 账号: 626206150

签订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

签订日期:2021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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