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穗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CSSCGD-20230018]-补充公告-招标1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变更公告
长沙穗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CSSCGD-20230018]-补充公告-招标1
长沙穗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澄清答疑公告
关于长沙穗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响应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比选公告的规定时间截止;比选人对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和答疑文件作为比选文件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对响应人的提问澄清
问题一:招标文件P15“19、响应文件式样和签署19.5”电子文件须使用CD-R光盘等介质刻录,是否可以明确为“电子文件须使用CD-R光盘、U盘等介质刻录”?
答复:可以。
问题二:因我公司内部核保规则要求,请提供长沙穗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全体在职员工的年龄结构,比如20岁-29岁为多少人,否则将影响报价。
答复:我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年龄结构为:30岁(含)以下人员占比77.6%,31-40岁(含)人员占比20.3%,40-50岁(含)人员占比1.8%,50岁以上人员占比占比0.3%,具体以实际参保人员信息为准。
问题三:评分细则商务部分3.经营评价的原文表述为: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上对外公布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1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的公告》中的“2021年度财产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我们认为:此项特别设定为财产险公司,对人身险公司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该项目标的本身为人身类保险公司。我们建议:经营评价结果应将产、寿险都纳入比选。建议修改为:“2021年度财产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及“2021年度人身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
答复:第六部分评审办法附表三:商务技术评分细则第3项“经营评价”对应的“评分标准”修改为:“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上对外公布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1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的公告》中的‘2021年度财产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或‘2021年度人身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进行评分:1.A级计12分;2.B级计8分;3.C级计4分;4.无评级或未参与评级,不计分。注:上述评审以响应人提供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址https://www.iachina.cn/)”官网上的相关结果截图为准。如响应人是分公司的,所提交的上述资料以其所属法人机构的为准。
问题四:评分细则商务部分6.信用评级的原文表述为2019年至2021年,每一年的信用评级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每满足1项计2分,最多计8分。我们建议:现在已经到了2023年第四季度,2022年度评级结果已经出来,建议修改为“2020-2022年度”评级结果,更符合实际情况。
答复:第六部分评审办法附表三:商务技术评分细则第6项“信用评级”对应的“评分标准”修改为:“2019年至2022年,每一年的信用评级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每满足1项计2分,最多计8分:1.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评级不低于A;2.贝氏(A.M.Best)评级不低于A;3.穆迪(Moody's)评级不低于A2;4.惠誉(Fitch)评级不低于A;5.中诚信评级不低于A。 注:上述评审以响应人提供的评级证书或评级报告或评级机构官网发布信息截图为准。
如响应人是分公司的,所提交的上述资料以其所属法人机构的为准。”
问题五: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7.项目服务机构的原文表述为:项目服务机构注册地在长沙市行政区域的,计10分;否则不计分。我们建议:取消“项目服务机构注册地在长沙市行政区域的”特定条件,建议修改为:响应人符合《比选文件》二、响应人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要求条件的。
答复:第六部分评审办法附表三:商务技术评分细则第7项“项目服务机构”对应的“评分标准”修改为:“项目服务机构注册地在长沙市行政区域的,计10分;项目服务机构注册地在湖南省内非长沙市行政区域的,计5分;否则不计分。注:上述评审以响应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机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地址为准。”
问题六:比选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二、保险具体方案7.轻症疾病原文表述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初次确诊合同约定的3种重大疾病,按保险金额一次性全额给付,对于已经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我们建议:原文中“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初次确诊合同约定的3种重大疾病”中“3种重大疾病”表述,应修改为“3种轻症疾病”。
答复:按照比选文件执行。
问题七:比选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之“三、具体保障内容”中“(8)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中针对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的规则使用的是《中国新九分法》标准进行计算(见附表2),而目前行业针对意外烧伤通用的给付标准为《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或《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相关给付标准已包含在常规的交通意外残疾评定之中,且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本身就存在些许差异,根据最新的监管要求,意外险条款无法做任何责任拓展,而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保障内容”为关键条款,关键条款不允许偏离,如此处使用《中国新九分法》标准进行给付,则大多数潜在供应商无法响应此关键条款。此处是否可以删除“附表2”的所有内容,所有交通意外烧伤的给付规则参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实施?
答复:可以删除“附表2”内容,交通意外烧伤的给付规则参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问题八:比选文件“第六部分:评审办法”中“附表三、商务技术评分细则”中信用评级使用的都是国外的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标准,现行国内的信用评级体系已日益完善,相关评级也获得了较多机构的认可,可否在此处增加国内评级机构,如“中诚信”等评级机构的评级认证作为参考?
答复:详见问题四答复。
二、项目延期开标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调整为:2023年11月15日09:00-09:30;
2.响应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11月15日09:30;
3.第一次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11月15日09:30;
4.第二次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11月15日10:30;第二次开标时间届时将有可能发生调整,请及时留意现场工作人员的通知。
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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