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4月14日10时至2024年4月15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甘AA9880的大运牌重型半挂牵引车。
标的物介绍:该车实际车型为重型半挂牵引车,证载发动机号为77412332,VIN码为LG6ZDCNH8MX007701,注册登记日期为2021年7月1日,表征里程未显示,年检证明未提供,交强险未提供,使用性质为货运,燃料种类为柴油。
评估价:6万元,起拍价:6万元,保证金:0.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1)该车有抵押,违章、罚款、扣分等具体违章情况以交警部门查询结果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该车车身局部擦挂划痕,左前轮破损、轮毂变形;驾舱脏乱,内饰磨损;全车无电,无法启动。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3)该车辆停放于法院指定的停车场内,诉讼立案以后的停车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停车费收费标准:小型车:8元/天,大型车:13元/天,超大型车:20元/天(<13米)、25元/天(≧13米),具体收费详情以停车场管理处核算为准,请各竞买人予以关注。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优拍公司统一安排)。重庆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02394542、400-666-5707或关注“优优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金后(到账时间为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结算账户户名为: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备付金)方可参与竞买。
五、特别说明:
1、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4、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6、买受人应自行办理车辆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停车费、路桥费、违章罚款、滞纳金、保险等)及违章扣分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并决定参与竞价的,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8、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9、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拍卖开始前7日经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确认。
1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1、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7日与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联系。
12、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支付到法院指定案款账户(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00501323700000000814470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1日内自动退还原缴款账户。
3、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4、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预约联系电话:18602394542、400-666-5707,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6、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再次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机动车询价报告书》、《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拍卖咨询服务:重庆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02394542、400-666-5707。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
法院咨询电话:徐法官023-79257524
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新办公大楼)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