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kmjk2021090047
预算金额2429.31万元
招标联系人梅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静0871-65321740
标书截止时间2021/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19
公告正文
编号 JKMJK2021090047 招标项目名称 大观山市政给水泵房工程及1号路自来水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单位 昆明大观山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原公告标题 大观山市政给水泵房工程及1号路自来水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重新招标原因
修正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观山市政给水泵房工程及1号路自来水管网工程已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备案号【项目代码】:2109-530131-04-01-17525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大观山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招标人为昆明大观山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拟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方案设计、节能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日照分析设计、设计估算、效果图制作等一切满足报规所需的设计及专家评审)并配合甲方完成报规手续直至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初步设计(含文本、设计概算、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及施工图设计(含总图、建筑、结构、电气(10KV:设计起点为外线至高低压配电柜全部内容及0.4KV)、给排水、暖通、消防、安防、景观绿化及其他室外附属工程等),以及大观山3300亩给水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成果需通过项目所在地供水部门审查并通过专家评审会,且成果文件需要具备指导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设计深度。审批手续(报规阶段前期手续、初步设计手续、施工图审查等以及项目所在地供水部门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及移交手续等)并配合施工图审查、后期服务等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一切与设计有关的工作,并承担相关专家评审费、施工图审查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具体设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包含泵房结构主体、装饰装修等工程;安装部分包含泵房内设备、管道安装等,以及给水管网、泵站等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工程的整体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市政自来水泵站建成后两年质保期内的运营管理至产权移交至供水单位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2 招标范围:(1)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方案设计、节能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日照分析设计、设计估算、效果图制作等一切满足报规所需的设计及专家评审)并配合甲方完成报规手续直至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初步设计(含文本、设计概算、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及施工图设计(含总图、建筑、结构、电气(10KV:设计起点为外线至高低压配电柜全部内容及0.4KV)、给排水、暖通、消防、安防、景观绿化及其他室外附属工程等),以及大观山3300亩给水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成果需通过项目所在地供水部门审查并通过专家评审会,且成果文件需要具备指导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设计深度。审批手续(报规阶段前期手续、初步设计手续、施工图审查等以及项目所在地供水部门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及移交手续等)并配合施工图审查、后期服务等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一切与设计有关的工作,并承担相关专家评审费、施工图审查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具体设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包含泵房结构主体、装饰装修等工程;安装部分包含泵房内设备、管道安装等,以及给水管网、泵站等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工程的整体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市政自来水泵站建成后两年质保期内的运营管理至产权移交至供水单位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3 总投资:2429.31万元招标规模:24293100元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大观山。2.6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时间:2021-11-01计划竣工/服务结束时间:2022-03-012.7 标段1接受联合体投标2.8 其他:2.8.1 项目概况:项目北临昆石高速路,东临呈黄路(石龙路),南临产业园区,西临观山公园,占地面积约3300亩。已建成1号道路,需配套建设自来水管网长度约1.4公里(同时配套建设道路消防设施)。项目所在高程局部较市政自来水高位水箱高,市政自来水无法完全覆盖项目用地,需建设满足3300亩内住宅、公园、学校等用地及道路消防设施用水的市政自来水加压泵站。2.8.2 工作周期: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含方案和概算),初步设计(含方案和概算)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开展方案报规设计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施工工期:90日历天。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报出最短工作周期。2.8.3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在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要求及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及强制性规范,图审一次性通过;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2)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有关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对施工质量负终身质量责任。并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履行保修期及保修责任。2.8.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3.5 其他:3.5.1 营业执照:投标人可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3.5.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同时满足①和②):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5.3 企业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或成员方提供均可):须按照下列要求满足①或②其一即可。①提供1个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和1个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指:近三年(2018-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均可)施工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指:近三年(2018-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均可)工程总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业绩。】②提供1个市政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市政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指:近三年(2018-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均可)工程总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注: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书或业主证明;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书或业主证明;EPC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EPC合同书或业主证明。3.5.4 人员团队要求1)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8-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均可)至少1项工程总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注: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的姓名及职位等相关信息,否则不予认可。2) 施工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本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8-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指已完成的)至少1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注: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EPC合同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职位等相关信息,否则不予认可。3)其他要求:1、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2名,须分别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年检合格)及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年检合格);项目拟派人员须满足《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即拟派人员最低标准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2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 (施工企业提供)3、其他:(1)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廉洁自律承诺(提供承诺)。 (2)人员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人员均不得更换(提供承诺)。(3)环境保护要求: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确保做到文明施工(提供承诺)。(4)完全响应合同条款(提供承诺)。(5)评标结束后,如有需要,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人员、业绩等相关材料原件审查(提供承诺)。(6)中标后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全部到场,否则自愿接受20000元/人/次的处罚(提供承诺)。(7)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周围条件已充分评估,充分了解,已综合考虑各种风险,中标后不因项目现场周围情况提出任何增加价格等条件(提供承诺)。 3.5.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供即可,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相应成立年份提供)。3.5.6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5.7 其他要求:(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4)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企业提供)。(5)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3.5.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26 14:55至2021-10-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0-19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政务笺【2021】2号文规定,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kmggzy.com)。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及附件。②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招标文件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请以本条款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大观山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招标联系人:梅工招标代理联系人:吴静、李兵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8510916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5321740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68163935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类别 招标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操作
标段编号 招标文件 商务标(工程量清单) 其他附件(电子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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